【必備】購銷合同模板匯總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景觀綠化工程需要,現訂購籃球架一副。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合計:人民幣柒仟元整。
三、乙方義務:在20xx年9月17日前保證所定籃球架送到甲方工地。另乙方需提供一名技術人員指導甲方安裝直至完畢。
四、付款方式:籃球場劃線完成,一次性付清。
五、質量保證:乙方承諾保修一年,若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給予修復。
六、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共同協商,在乙方生產設備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為甲方加工生產“ ”系列飲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議項:
一、加工產品范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二、加工費用
加工費按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費按箱計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內容物及包裝原材料(包括瓶、標、箱、蓋、封箱膠帶等包裝物),乙方負責水、電、蒸汽的供應和配料、加工、封蓋、噴碼、套標、裝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數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為加工量。
五、結算方式
每月20日,有雙方保管、會計人員根據生產及耗損情況,盤存加工數量,以實際發貨數量計算加工費。
計算方式:實際加工數量(箱)*加工費(箱)-超耗料費=應付加工費,每月25日前付清當月加工費,甲方以現金或者匯票支付。
六、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樣版和標準制作。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注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只要產品達成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樣版和標準,皆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4、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后服務;
5.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6.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后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七、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采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并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簽等不能流入市場。
八、交貨方式
甲乙雙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產品發貨日期在乙方倉庫進行交貨,由甲方派駐發貨人員與乙方倉庫人員按共同清點產品數量簽署交貨憑證。
九、物料耗損標準
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耗損應控制在原漿2%、蓋2%、包裝箱3%,瓶2%、標簽2%以內,超耗部分從加工費中扣除。因瓶子質量所造成的耗損(需瓶廠認可),不屬2%耗損控制范圍。
十、裝卸
甲方負責所有原輔材料的裝卸,乙方負責免費提供機械予以協助。
十一、倉儲
乙方負責成品的倉儲工作,產品在發運前由乙方負責倉儲保管,產品所有權屬甲方,出庫必須由雙方人員共同進行。
十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購銷合同 篇3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ㄗⅲ喝缟婕靶马椖繉徟,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ㄟm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ㄗ: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4
采購方:
供貨方:家電采購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乙方負責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 、價款等見下表。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已包稅金、包供貨、包運輸、包安裝、包通過驗收、包風險、包售后服務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產品。
3、結算方法:按甲方實際要貨數量為準,單價按本合同確定的價格執行,合同期內,單價不變。
第二條 質量、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乙方保證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最新頒布的標準,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具有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通過3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
2、乙方保證在約定時間內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種類、品牌、數量、規格型號、質量及售后服務內容等向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
3、乙方提供的貨品質量保質期如國家規定終身保質或保修的按國家規定執行,自各批產品通過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算,在保修(質)期內,如產品發生故障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的 2 天內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免費維修,維修不合格的應無條件更換(因不正當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為破壞除外)。若乙方拖延,則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維修、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保修(質)期滿后維修服務只收工本費。同時乙方應實行國家新“三包”政策,對產品向用戶提供維修服務。
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乙方保證所供材料(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如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產品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有國家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包裝;沒有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包裝;既無國家標準又無行業標準的,按出廠包裝標準包裝。乙方的產品包裝應有乙方名稱(或標志),乙方必須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滿足貨品質量、數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鑒定書原件。包裝費用已包含在材料單價內。
出廠標準包裝(內含安裝配件、合格證、裝箱單、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保證書)。如為進口產品,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產品原產地證明、原廠質量合格證書、進口海關關單及稅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實后交還乙方,復印件由甲方備案)、商檢局頒發的商檢合格證書、完整的原廠資料、中文安裝資料及安裝圖紙等。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負擔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乙方提前交貨的,要經甲方同意,否則,產品在交貨日期前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有關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運費(包括卸貨和進倉費用)已包含在產品單價中。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貨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貨物運抵前2小時通知甲方準備接收;貨物到交貨點后,甲方負責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委派的送貨人(須持有乙方的授權委托書),代表乙方負責貨物的交付、驗收、結算工作,乙方應同時提供產地證明、裝箱單、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對產品的外觀、數量、型號進行初驗,并予以簽收確認。
2、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陽江市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驗。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收到產品后,如果發現(發現的`時間可在貨物驗收前或驗收后)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代為保管該產品,并在發現(發現的時間可以在收貨后)后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且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后,應在2天內按甲方要求負責處理。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完成結算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100%貨款,乙方需開具相應發票,甲方見發票付款。
2、乙方承諾,以上合同單價合同期內不變,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貨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產品總價款的4‰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前述違約金外,還應按合同產品總價款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貨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更換直至通過驗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貨并不免除乙方對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乙方除承擔修、退、換的責任外,還應按瑕疵產品總價款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貨后,若發現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合同規定的產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二天內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二天內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為該批產品已支付的貨款。
6、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違反雙方約定提高合同價格,乙方按漲價的10倍賠償甲方違約金。
7、在甲方場所,乙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甲方對于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甲方應付款中扣除。
8、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產品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撤離。甲方沒有保管該產品的義務和責任。
9、合同一方違反廉潔協議的,應當向合同他方支付合同產品總價款的5%的違約金,并賠償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合同他方可據此解除合同。
10、任何一方違反廉潔協議并觸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控告。
1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本著友好、協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陽江市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裁決。
第十一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本合同產品總價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訊地址改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購銷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__簽訂地點:江蘇常州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規格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相關合同范本·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書表格范本·酒水購銷合同·電纜購銷合同·電腦計算機產品購銷合同·服裝購銷合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甲、雙方方責任:
1、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配送贈品。配送贈品以送貨單為準。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臺上作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并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或原價辦理退貨(贈送產品不退換)。
二、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準,每月1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優惠贈送
以雙方議定的價格、規格為準,乙方每個品種一次性購進10件,甲方贈送同一品種1件。(價格、規格見附表)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7
買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賣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買受人、出賣人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石子 單價:25/噸;
2、此價格隨市場價格降了降,市場價格漲了漲。
合同金額以買受人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稅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石子應為天然巖石經機械破碎、篩分制成;
2、規格要求:以買受方通知為準;
3、含泥量小于1%,泥塊含量小于0.5%;
4、風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針片狀含量
三、供貨方式:
1、出賣人接到買受人要貨通知后于10小時內將貨物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貳萬元。
2、采用公路運輸方式,由出賣人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貨物交付地點為買受人廠區現場。
四、結算方式:
1、出賣人憑磅單與買受人對帳,付款時出賣人要向買受人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付款方式:為轉帳方式。
3、出賣方為買受方墊資50萬元購買符合買受方要求的貨款后,買受方在每次使用夠全價值50萬元的貨款后及時付款給出賣方。若買受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貨時間:
買受人指定地點: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內。
六、驗收方式:
1、買受人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并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買受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供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買受人后,買受人進行抽檢后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買受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給予更換并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賣人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對已經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出賣人、買受人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八、違約責任:
。ㄒ唬┏鲑u人違約責任
1、出賣人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2、出賣人如不能按照買受人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耽誤買受人生產使用,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ǘ┵I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買受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買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 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受人 (蓋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買受人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賣人(蓋章) 出賣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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