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銷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代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代銷合同1
甲方(開發商):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認購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認購甲方所開發的住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保密內容及責任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準確無誤的各類個人信息。
2、由于乙方認購過程曲折以及特殊性,經過甲方層層審批,針對乙方所購買的住宅,特批認購價格為元_______/㎡,乙方須對甲方給予的成交價格及折扣嚴格保密,并對外聲稱的成交價格不低于_______元/㎡。
3、乙方須按照甲方安排的時間內簽約。
4、乙方不得向除其之外的任何一方透露任何該住宅的成交價格及折扣信息。如有泄露,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二.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泄露保密范圍內的相關信息,乙方應承擔泄露房屋單價與元/㎡之房屋單價之間的差價的房屋總房價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違約金金額即:_________________(元/㎡-泄露房屋單價)_____㎡。
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密期限為貳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蓬萊市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北京市場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系列玉石、寶石產品。
二、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和乙方的需求分階段分批向乙方供應相應的玉石、寶石產品。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玉石、寶石產品附有鑒定證書、防偽標簽的,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變動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貨時附相應的清單,在清單中載有名稱、料質、重量、證號、價格雙方清點交接清楚,此后發生毀損或調換,自負其責。
五、乙方未銷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玉石、寶石產品悉數退還給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貨時,依照第四條的規定辦理。
六、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寶石產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為兩個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兩個月內,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貨時回收第一批全額貨款。
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約定的期限遲延支付貨款超過20天,甲方有權拒絕繼續供貨并解除合同。
九、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區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甲方為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為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在____區域開發的____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代理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代理期限續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在代理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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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____%。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____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____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范單位____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9、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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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____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____日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制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于市場價格。
6、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等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于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成交均價。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賬戶。
8、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客戶資料調查統計工作。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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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等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代理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并按約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____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代理費的計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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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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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____%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____%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為實際成交額并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____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盡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守約方,因此,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乙方名義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得自行收取房款。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擅自簽約金額或收取房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且該套商品房不予計算代理費。
2、甲方逾期支付應付銷售代理費的,每延遲一天,須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的比例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向客戶作虛假承諾、宣傳,因此而引發客戶投訴或退房的,該套商品房代理費不予計算,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該套房銷售代理費金額的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或甲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應結算而未結算的代理費。
5、任何一方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撤場,向甲方交接相關資料,并在撤場前完成對已售房源未結事項的辦理,甲方將按合同支付相應代理費,如到期仍未到達結算標準的,甲方不再予以結算代理費,因乙方延遲撤場影響甲方銷售計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該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____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于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于甲方發出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于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注冊于甲方,并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僅為掛靠,乙方不轉檔案,原則上掛證不掛章。
第三條.本合同暫定為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起計,到期如需續簽,合同另行簽訂。
第四條.乙方估價師的掛靠費用為每年¥元。
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交于甲方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掛靠費用,下一年使用費應在次年對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支付。
如乙方出具業務報告,另行計酬。
第五條.本合同期間的乙方注冊證書維護所需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后續教育證書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條.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書期間,有維護其繼續有效的義務,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證書失效,甲方有責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證書恢復效力,并負擔證書恢復效力前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自己所做的業務另按估價費用的%計酬,或者按照雙方協定。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遵守行業規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蓋非乙方出具的評估報告。
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蓋乙方執業印章。
第九條.掛靠使用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
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
第十一條.如甲、乙雙方合同關系解除,乙方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需變更,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甲方將乙方資格證書退還乙方,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的交換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乙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三、甲乙雙方議定甲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同意補房地產差價換產,房地產差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補房地產差價換產。
五、甲乙雙方均保證各自提供交換的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換產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換產前的權屬人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負責賠償。
六、在辦理換產過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終止該換產協議的,有關稅費由提出方負責繳納,并支付給另一方賠償金_________元。
七、有關換產所需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按雙方協定繳納。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提交兩份給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地產權轉移登記。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交換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房地產代銷合同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議簽訂合約如下:
一、貨品及金額
伽森科技揚州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同意將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條款將產品提供于
二、合作經營方式:甲方負責產品成本(包括運輸成本),乙方負責提供市場和售貨管理。
三、甲方授權乙方對二級、三級代理具有行使簽訂代銷合同的權利。
四、乙方責任: 在本次代銷期間,乙方應隨時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聯系,提供詳細的銷售管理信息,并應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當前銷售清單一份。
五、結算方式:采取每三個月結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個月銷售額和乙方未售出的產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結算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利益分配方式:產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規定零售價的總額的 %作為提成。
七、本次代銷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憑此合同到甲處提貨。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本合同自簽訂時生效,直至結算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個月。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僖曳襟w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谝曳皆谌涨拔茨芡陚渌幎ǖ氖掷m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芤曳降谋尘罢{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菀曳巾斪采纤净蛟诠ぷ髌陂g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周40小時。
第四條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
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
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的服務期為_________個月。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
其標準為: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干: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業務骨干:指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第三十四條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8
委托方:________(甲方)
代理方: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為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在____區域開發的____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代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代理期限續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在代理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____%。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____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____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范單位____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9、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____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____日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制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于市場價格。
6、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等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于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成交均價。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賬戶。
8、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客戶資料調查統計工作。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一)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等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代理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并按約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二)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____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__%。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代理費的計算、支付
(一)策劃費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____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____%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____%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為實際成交額并按本條
2、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每月____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乙方名義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得自行收取房款。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擅自簽約金額或收取房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且該套商品房不予計算代理費。
2、甲方逾期支付應付銷售代理費的,每延遲一天,須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的比例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向客戶作虛假承諾、宣傳,因此而引發客戶投訴或退房的,該套商品房代理費不予計算,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該套房銷售代理費金額的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或甲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應結算而未結算的代理費。
5、任何一方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撤場,向甲方交接相關資料,并在撤場前完成對已售房源未結事項的辦理,甲方將按合同支付相應代理費,如到期仍未到達結算標準的,甲方不再予以結算代理費,因乙方延遲撤場影響甲方銷售計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該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終止事由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____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于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于甲方發出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七、其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于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第六條甲方的責任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銷合同10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實踐中存在兩種銷售方式:一種是委托中間機構進行代銷;另一種是房地產公司自己成立營銷中心或售樓中心自己銷售。從成本控制的角度來講,大型房地產公司都是委托具有房地產代銷資質的中間機構從事一級市場的代銷,在代銷商品房的過程中,房地產開發公司與代銷中間機構簽訂的代銷合同中,因代銷方式的不同而稅收風險不同,分析如下:
(一)房地產代銷合同中的涉稅風險
在房地產代銷合同中,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代銷機構明確的代銷方式主要有:支付手續費方式、視同買斷方式、超基價分成方式和包銷方式等四種。在這四種委托代銷方式中,體現的稅收風險主要是房地產公司少確認收入,從而少申報企業所得稅,將受到稅務稽查部門的稽查而要補稅、繳納滯納金和面臨罰款的稅收風險。
1、支付手續費方式代銷的稅收風險:按照扣除支付代銷中間機構手續費用的差額確認收入,而少申報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國稅發[20xx]31號文第六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采取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29號)規定,非保險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要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一是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進行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二是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三是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四是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五是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xx〕31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基于以上規定,房地產公司必須按照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而不能按照扣除支付代銷中間機構手續費用的差額確認收入。而且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如果委托境內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房地產公司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手續費及擁金支出不能超過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否則就少申報了企業所得稅。
[案例分析:某房地產公司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分析]
1、案情介紹
甲房地產公司20xx年開發住宅小區,與A房屋銷售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A公司按銷售額5%收取手續費。20xx年9月銷售房屋20xx平方米,每平方米5000元。A公司將銷售清單提交給甲公司,并按合同約定轉交售房款950萬元。
甲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95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950萬元
請分析甲房地產公司的涉稅風險。
2、涉稅分析
國稅發[20xx]31號文第六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采取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被诖艘幎ǎ景咐械募追康禺a公司以950萬元確認收入是錯誤的,是漏稅的表現,甲房地產公司必須按照A公司代理業務營業額應為1000萬元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向中間代理機關支付手續費50萬元不能從1000萬元收入中進行扣除,應由A房屋代理銷售公司向甲房地產公司開據服務業發票50萬元,作為費用列支,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甲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00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萬元
同時,
借:銷售費用 50萬元
貸:銀行存款 50萬元
2、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的稅收風險:房地產開發公司只根據與代理銷售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中規定的買斷價確認收入,從而存在少或多申報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20xx]31號文的規定,采取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屬于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企業、受托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如果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高于買斷價格,則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屬于前兩種情況中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低于買斷價格,以及屬于受托方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則應按買斷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基于以上稅收政策規定,房地產公司采用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確認收入時,必須根據其與代理銷售公司簽訂的買斷價格與房地產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房地產企業、代理銷售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兩者中最高者進行確定。
[案例分析:某房地產公司采用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分析]
1、案情介紹
甲房地產公司20xx年開發住宅小區,與B公司房屋銷售公司簽訂買斷方式代理銷售合同,買斷價為每平方米4500元,銷售時由委托方、受托方、買房共同簽訂協議。20xx年9月B公司將開發產品銷售清單提交給甲公司時,銷售房屋20xx平方米,實現銷售收入1000萬元,平均售價5000元。甲公司按買斷價計算收入,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900萬元
貸:銷售收入 900萬元。
請分析甲房地產公司的涉稅風險。
(二)涉稅風險分析
根據國稅發[20xx]31號文的規定,采取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屬于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企業、受托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如果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高于買斷價格,則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屬于前兩種情況中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低于買斷價格,以及屬于受托方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則應按買斷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基于此規定,本案例中的B公司代理業務營業額應為1000萬元,因開發商參與合同簽訂,合同價5000元大于買斷價4500元,甲房地產公司應按照合同價5000元/米確認收入,而案例中的甲房地產公司則按照買斷價4500元計算收入,賬務處理為:借:銀行存款 900萬元,貸:銷售收入 900萬元。是一種少計算收入,少申報企業所得稅。甲公司正確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00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萬元
同時,
借:銷售費用 1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0萬元
3、超基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稅收風險:支付給代理銷售方的分成額,直接從銷售收入中進行減除,沒有按照基價與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銷售價格兩者中的最高者確認收入,從而出現少或多申報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稅法[20xx]31號文的規定,采取基價(保底價)并實行超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按照以下規定確定收入。
。1)屬于由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企業、受托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如果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高于基價,則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企業按規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額,不得直接從銷售收入中減除;
如果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低于基價的,則應按基價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2)屬于由受托方與購買方直接簽訂銷售合同的.,則應按基價加上按規定取得的分成額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基于以上規定,房地產公司采用超基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時,必須按照以上兩種情況進行收入的確認。
[案例分析:某房地產公司采用超基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分析]
1、案情介紹
甲房地產公司20xx年開發住宅小區,與代理銷售公司C簽訂代理銷售合同,合同確定采取基價(保底價)并實行超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合同約定銷售保底價4500元,并由C公司直接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超過保底價部分受托方和委托方按三、七分成。20xx年9月C公司提交銷售清單時,銷售房屋20xx平方米,實現銷售收入1000萬元,平均售價5000元。甲公司按照保底價計算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900萬元
貸:銷售收入 900萬元。
請分析甲房地產公司的涉稅風險。
2、涉稅風險分析
根據國稅法[20xx]31號文的規定,采取基價(保底價)并實行超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如果房地產企業、受托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而且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高于基價,則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計算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企業按規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額,不得直接從銷售收入中減除。本案例中, C公司代理業務營業額為20xx×4500+(5000-4500)×20xx×100%=1000(萬元),開發商支付給受托方的分成額(5000-4500)×20xx×30%=30(萬元)不得直接從收入中扣除,將來支付時,代理銷售公司向房地產開發公司開代理業的服務發票作為銷售費用列支。而案例中的甲房地產公司則按照保底價4500元計算收入,賬務處理為:借:銀行存款 900萬元,貸:銷售收入 900萬元。是一種少計收入,少申報企業所得稅。甲公司正確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00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萬元
同時,
借:銷售費用 30萬元
貸:銀行存款 30萬元
4、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稅收風險:包銷期內沒有參照收取手續費、視同買斷和超基價分成方式的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包銷期滿后尚未出售的開發產品,企業沒有應根據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國稅法[20xx]31號文的規定,包銷期內:包銷期內可根據包銷合同的有關約定,參照上述收取手續費、視同買斷和超基價分成方式的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
包銷期外:包銷期滿后尚未出售的開發產品,企業應根據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確認收入的實現。也就是說,包銷期外,按照包銷協議執行,等于將房屋賣給了包銷方。包銷的全部收入為包銷期內應實現收入加上期滿后應實現收入。另外,根據國稅函發[1996]684號文件規定,在合同期滿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銷商進行收購,其實質是房產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給包銷商,對房產開發企業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包銷商將房產再次銷售,對包銷商也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基于以上稅收政策規定,房地產企業采用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時,房地產公司確認收入應分包銷期內和包銷期外而進行不同的確認。即包銷期內應該參照收取手續費、視同買斷和超基價分成方式的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包銷期滿后尚未出售的開發產品,企業應根據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確認收入的實現。
[案例分析:某房地產公司采用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分析]
1、案情介紹
甲房地產公司20xx年開發住宅小區,與代理銷售公司D公司簽訂采取包銷方式代理銷售合同。合同約定:D公司包銷售甲公司20xx平方米房屋,以每平方米銷售價4500元向甲房地產公司結賬;如果截止到20xx年9月15日銷售不完,房屋歸D公司,并由D公司于期滿日起10日內付清房款。合同規定,由受托方與客戶簽訂售房合同。截止到20xx年9月底,D公司提交銷售清單時,當月銷售房屋1700平方米,還有300平方米未售出。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765萬元(4500×1700米)
貸:銷售收入 765萬元
請分析甲房地產公司的涉稅風險。
2、涉稅風險分析
根據國稅法[20xx]31號文的規定,包銷期滿后尚未出售的開發產品,企業應根據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確認收入的實現。也就是說,包銷期外,按照包銷協議執行,等于將房屋賣給了包銷方。包銷的全部收入為包銷期內應實現收入加上期滿后應實現收入。本案例中,D公司還有300平方米未售出,D公司代理業務營業額為4500×(1700+300)=950(萬元),如果D公司把300平方米售出時,再按銷售不動產征稅。因此,甲房地產公司應該按照4500×(1700+300)=950(萬元)確認收入,而本案例中,甲公司按照765萬元(4500×1700米)確認收入,明顯是少計收入,少申報企業所得稅。
。ǘ┓康禺a代銷合同中的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通過以上對房地產公司委托代理銷售中間機構從事開發產品代理銷售的涉稅風險分析,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采用以下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1、收取手續方式委托代銷開發產品的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房地產公司必須按照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而不能按照扣除支付代銷中間機構手續費用的差額確認收入。而且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如果委托境內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房地產公司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手續費及擁金支出不能超過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否則就少申報了企業所得稅。
2、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房地產公司采用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確認收入時,必須根據其與代理銷售公司簽訂的買斷價格與房地產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房地產企業、代理銷售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兩者中最高者進行確定。
3、超基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1)屬于由房地產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房地產企業、受托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確認收入時,必須根據其與代理銷售公司簽訂的買斷價格與房地產企業與購買方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或房地產企業、代理銷售方、購買方三方共同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格,兩者中最高者進行確定。
(2)屬于由受托方與購買方直接簽訂銷售合同的,則應按基價加上按規定取得的分成額于收到受托方已銷開發產品清單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4、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涉稅風險控制策略
房地產企業采用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時,房地產公司確認收入應分包銷期內和包銷期外而進行不同的確認。即包銷期內應該參照收取手續費、視同買斷和超基價分成方式的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包銷期滿后尚未出售的開發產品,企業應根據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確認收入的實現。
房地產代銷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第六條甲方的責任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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