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訴訟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訴訟代理合同1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訴訟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并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復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 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后,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3 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4 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后,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后,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現托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_________________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事情,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依照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接受于簽約后就上述托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 人民幣。上述費用別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托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托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別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5
委托人(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東海智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
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便利條件,并承擔乙方律師赴市外異地(外市)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須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僅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有限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處理完畢。
第七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委托方: 受托方:廣東xx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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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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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代理合同6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7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xxx
性別:x
生日:xxxx年x月xx日生
家庭住址:家住xx省xx縣xxx街xxx號
公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
性別:x
生日:xxxx年xx月xx日生
工作單位:xxxxxxxxxxxxx
職務:xxx
住址:xxx
電話:xxxxxxxxxxx、
現委托受委托人在xxx與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xx的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
委托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訴訟代理合同8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市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常年咨詢顧問,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聘請乙方的苗開放擔任甲方的常年咨詢顧問;
2、聘用期限壹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顧問可根據雙方的約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下列各項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的國家/政府相關規定的詢問;
2、代擬重要合同文件;
3、修改重要文件或合同,提出意見或建議;
4、處理甲方其他重大合同/文件事務。
「第三條」乙方顧問根據甲方要求及業務需要,以如下方式提供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口頭答詢;
2、書面答復;
3、列席甲方的重要會議和參與甲方的重大商務談判;
「第四條」
1、乙方顧問向甲方提供咨詢服務,應嚴格依照國家/政府規定,實事求是;
2、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
4、乙方顧問應保證服務質量;
「第五條」
1、甲方應根據所咨詢的項目,提供相關商務活動資料的文件;
2、保證乙方顧問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甲方應就具體咨詢事務提供人和物質上的必要幫助;
3、乙方顧問為完成甲方的具體委托事項而實際發生的開支(包括差旅費、住宿費、調查費用及其它必須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4、甲方應與乙方顧問保持必要的聯系。
「第六條」
1、顧問費為人民幣元整;
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
2、乙方代理甲方從事訴訟、仲裁活動或其他重大非訴訟事務,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報酬另計,乙方應給予甲方一定的優惠。
「第七條」
1、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2、如乙方無故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顧問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已交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ū卷摕o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9
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律師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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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代理合同10
委托人李XX(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托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
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名揚律師所代理人:____
簽訂時間:20____年9月6日
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模板通用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代為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并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執行并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托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后,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后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____%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1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托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委托事項: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并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托事務。根據本委托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托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無故解除委托,視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并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為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涉及訴訟,乙方有義務優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辭,但應另行分別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給予優惠;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12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訴訟代理合同13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景順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為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為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系人。
第二條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并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合同14
編號:
甲方:(姓名或單位名稱全稱)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甲方因與訴訟/仲裁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擔任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
1.案件名稱:
2.擬受理案件的機構: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務律師
乙方根據委托事項具體情況,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指派乙方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安排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
三、乙方代理職責(在選擇處打√)
□1.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2.指導甲方向法院/仲裁機構提交證據;
□3.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調查收集證據;
□4.根據甲方提供的財產線索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
□5.代為辦理訴訟或者仲裁立案手續;
□6.代為簽收應訴通知書或者答辯通知書;
□7.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8.代為申請證據保全;
□9.代為申請管轄異議、回避、訴訟/仲裁中止和終結;
□10.代為參加仲裁庭審或審訴訟出庭;
□11.代為簽收仲裁或者訴訟文書;
□12.代為起草上訴狀或者上訴答辯狀;
□13.根據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見;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項:
(1)
(2)
四、代理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代理(具體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在代理期間內如需變更代理權限,雙方需另行協商,甲方應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權委托書》。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通報服務或案情進展情況,對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有權提出意見或建議。
2.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報酬要求。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證據線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關證據材料如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4.甲方保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差旅費用,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用或不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及其律師應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妥當履行職責。乙方律師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2.乙方律師應依據法律及甲方陳述事實和證據對案件做出獨立判斷,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風險提示。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證據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于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有應付清的費用的,應在乙方終止代理關系后三日內付清。
5.在涉及與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師代理費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相關規定,結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難易復雜程度,雙方經過協商,甲方按照下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或差旅費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項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固定費用
(1)按案件標的額比例收費,即,按本案標的額元的%計律師費人民幣元。
(2)按件收費,即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元。
2.風險代理:
3.固定費用加風險代理計費:
(1)固定費用:
(2)風險代理:
4.計時收費
即按元/小時收費(計時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費支付時間
(三)乙方收款賬戶
開戶名: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八、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預付辦案差旅費人民幣元。該差旅費按照下列方式結算(在選擇處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補;
□(2)乙方在辦結委托事項后日內提交相應憑證與甲方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2.有關單位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保全費、拍賣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查檔費或專家論證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通知、送達與簽收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由對方簽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郵件寄出之日視為送達。
2.甲乙雙方的文件往來應執行簽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導致的不利后果將根據簽收記錄確定雙方責任。乙方律師只收取甲方證據材料的復印件或復制件,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證據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有應付清的費用的,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內付清。
4.甲方無過錯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將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全額退還給甲方作為賠償。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應付律師費數額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賠償金。
6.除非經證明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都應視為隨意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下列約定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如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方式為固定費用加風險代理費的,甲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經實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風險律師費):
(1)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2)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至一審開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3)一審開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4)一審判決后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5)二審開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的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5)二審開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6)執行階段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未付律師費總額的%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簽署。
十三、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乙方: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訴訟代理合同15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負責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有限公司因與(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其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師為甲方的本案一審、二審(如有)訴訟階段的代理人。
第二條乙方律師應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履行代理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應如實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有效(僅提供證據復印或復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無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實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和代理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與本協議約定事項有關的資料,如實陳述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提供相關證據及相關材料,并保證證據、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本協議項下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師;3、甲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指定(郵箱:,電話:,傳真:)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聯絡人,有權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權代表甲方向乙方遞交文件資料或傳達甲方之真實意思。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該要求。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代理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代理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或因緊急事件須臨時調整代理律師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郵箱:,傳真:,電話:)為本合同項下之主辦律師及乙方的專職聯絡人,負責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務的處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和代理律師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必須忠實于法律和事實,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乙方律師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意見的,應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的金額以乙方基于本協議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限額;
7、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單位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評估拍賣機構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誤或工作目的無法實現的,其責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應收未收律師費有權收取;
8、乙方及代理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的進展情況,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
第六條乙方律師代理權限由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予以確定,《授權委托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律師代理費及其支付
(一)律師代理費: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案的律師代理費按照“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計取,其中:
1、“基礎代理費”及其支付: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礎代理費”¥萬元(大寫:人民幣元整)。本協議簽訂后,無論本案出現任何結果甲方均應支付該“基礎代理費”,乙方亦無須退還。
2、“風險代理費”及其支付:
(1)甲方應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甲方減損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即:
“風險代理費”=(“原告起訴標的總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
若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不承擔責任的,或原告撤訴的,則“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視為“零”。
上述所稱“生效裁判文書”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書、駁回起訴裁定書、撤訴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甲方如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議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應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五日內按上述約定比例及計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二)甲方應按約定將律師代理費轉賬支付至乙方的賬戶內[戶名:XX律師事務所,賬號:,開戶行:銀行營業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發票的,甲方僅限轉賬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約定按約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賠償乙方損失,且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費用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代理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費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由甲方按相關機構的規定或要求繳納;
2、乙方及代理律師辦案所需差旅費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票據,據實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員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或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應據實報銷;
4、查檔費、資料(打)復印費等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票據,由甲方據實報銷。第九條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訴訟風險,已如實告知甲方,甲方對本案存在敗訴的訴訟風險已預見并確認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或向相關機構繳納應繳之費用等情況的,有權暫;蛑兄勾砉ぷ,亦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收未收費用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第十條如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違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交未交費用仍應予補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決(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等)時止。
第十二條乙方和代理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師提供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但若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頁以下無正文,為簽署欄)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負責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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