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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協議范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協議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協議范本1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 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 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范本2
甲方:賀蘭縣興盛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運輸車輛人員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并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各種合格證明,在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運輸的情況下,方可承擔運輸任務。
2、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條例》,遵章駕駛。嚴禁無證駕駛、灑后開車、無令開車。運輸車輛必須且經過年度檢驗合格。
3、駕駛員不做違反安全規定的事。在運輸道路中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在項目部材料供應員的安排下,有計劃的拉運材料。禁止個人擅自做主拉運材料。
5、車輛在施工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KM。
6、載重車輛嚴禁客貨混裝,禁止載人。施工區域內各種車輛駕馭室內不準超員,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進入施工現場的自卸汽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向低洼地區卸料時,后輪與坑邊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區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設紅燈;車箱末降落復位,禁止行車;禁止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離而翻車。
8、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施工員指揮,按規定或指定區劃卸料。
9、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指揮和管理。每天行車前要主動向管理人員報告車輛狀況,填寫機動車日檢安全表
二、項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強行命令運輸車輛違反國家規定拉運材料。
11、在車輛達不到安全運輸條件時,不強行要求違章作業運輸。
12、不得強行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待御物的車輛,在御車地點達不到安全御車條件時強行御車。
13、不要求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裝運材料。
三、安全責任:
14、雙方拉運材料的交易地點在工地材料堆積場。運輸車輛在末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運輸車輛駕駛員自己承擔。
15、運輸車輛因機械達不到安全要求又隱瞞的,發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擔。
16、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超載、超限運輸,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運輸車輛自己承擔。
17、進入工地現場御物時,駕駛員發現御物地點沒有安全條件,且可能發生事故,但項目部管理人員強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項目部承擔。18。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至運輸任務完成時之內有效。
19、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賀蘭縣興盛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乙方:運輸車輛人員
責任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運輸協議范本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收貨人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運輸協議范本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礦產品物流業務的代理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報關后單證及相關單證給乙方,并保證貨運托單及其它相關單據的內容與實際貨物一致。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市場競爭力的價格以及優質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及相關業務負有保管和保密責任,不得遺失和泄密。
4.甲乙雙方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為收費依據,且需在實際操作前后互相確認,貨物裝運后雙方一般不接受價格變動,非預見性額外費用的收付除外。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單證及時辦理三檢、理貨、提貨(提箱時必須回籠所有的商檢過磅單)、運輸、拆箱、還箱等工作。
6.運輸及拆箱還箱費以及打單和代辦費:¥600/20GP、理貨費:¥40/20GP、動衛檢費:¥50/20GP、過磅費:¥50/20GP、港雜費¥200/20GP、壞污箱費:¥100/20GP(無論是否產生)以上之費用如果是倉庫墊付費用,乙方可以憑發票和單證正本及時向甲方報銷,其余費用兩個月憑發票支付。如由于甲方的責任造成的原因而造成港口及船公司超期(堆存費、滯箱費)費用由甲方承擔。
7.進/出庫費:¥10/噸(包括裝卡車進出)。
8.倉儲費:¥.020/天、噸,進/出庫過磅費各¥0.80/噸,免堆20天。
9.乙方代甲方在倉庫貨物的所有權和流向。甲方加蓋放貨專用章的書面放貨指令為唯一放貨指令。無甲方指令,不能向任何人放行部分或全部貨物。乙方負責賠償因擅發、混發、串發、錯發貨物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貨物的流失、盜竊,如遇發生,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及相關責任。粉礦應及時加蓋。
10.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憑商檢重量及時安排進貨及出貨,進/出庫單證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11.乙方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月與甲方有關人員核對存儲數量,乙方管理不當造成貨物損失、被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責任及全部損失。
12.各條款也同樣適用于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倉庫。
13.《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標準交易條件》的全部條款,除本協議另列事項外,并入本協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除,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糾紛和爭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仍未能解決,應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審理。
14.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日期起自動生效,協議有效期限為上年,在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上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書面通知另一方中止本協議,但不影響雙方業已發生的委托事務的處理。本協議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于 年月日 簽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簽字:周顯威 乙方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運輸協議范本5
委托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的 運輸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運輸范圍:至;
元/噸到項目結束。
三、運輸事項: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次日運輸量,如運輸量超過噸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通知的數量足量運輸(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災害、甲方發貨原因、道路運輸大檢查等)。
貨物出廠后,質量(自身質量除外)數量和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運輸數量與需方過磅數差距超過千分之三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負責人聯系查明原因,經核實后確屬甲方責任的(供需雙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負責,如確因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數量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確后,由乙方按照當時的貨物出廠價格據實賠償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每月的日至按月憑需方的簽字單數量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結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時間:甲方應在乙方的運輸發票送到甲方后 付清。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協議范本6
簽訂地點: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其他。
第二條包裝要求: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2.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托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的,托運方應賠償承運方損失。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托運方違反合同約定,除賠償由此給承運方造成的損失外,并應承擔運輸貨物價值%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承運人免責情形
由于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托運方及收貨方本身的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承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運輸協議范本7
合同編號:
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具體明細內容以托運單據記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安排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于收貨之日起30日內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按50元/每單承擔違約金責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于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1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資料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 ___ __萬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 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 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的;
3.4 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每天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 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式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它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被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運輸協議范本8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復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簽。
(7)驗收后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_______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___________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運輸協議范本9
托運方(甲方):
開票方(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簽署《貨物運輸合同》,僅限于乙方為丙方代理開具貨物運輸發票時使用。
二、《貨物運輸合同》中確定的運輸貨物,實際承運方為丙方,乙方僅為丙方開具相關貨物運輸發票結算使用,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責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貨物運輸合同》中確定的運輸貨物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損失和社會、法律責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甲方與乙方所簽署《貨物運輸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貨物運輸合同》中條款與本協議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托運方(甲方):
代表人:
開票方(乙方):
代表人:
承運方(丙方):
代表人:
運輸協議范本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貨物: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貨物于天內集中于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四條 裝船時間:
甲文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五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
第六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元。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________。
第十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_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一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 甲方未能按時裝貨和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 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元。
2. 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 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 因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項解決:
1. 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范本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3工區土方運輸
2、工程地點:挖方區—填方區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單價
1、土方運輸總量約
2、運輸單價: 三.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乙方每日的運頭數,以三聯單開出票據,待土方運輸結束后,乙方憑三聯單據按實結算。
2、甲方在土方運輸結束后的兩天內,一次性付清運輸費用。
3、若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維修時,甲方可支付壹萬元費用進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挖填方區的取土點和倒土點提前進行技術交底,并安排專人進行指揮。
2、乙方在完成土方運輸任務后,有權要求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進行費用結算,若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
3、挖方區的便道出現嚴重損壞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進行維修。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休息時間安排。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實施,每天不少于10輛運輸車,并不得隨意調走,若發現一次,甲方有權按1000元/車進行處罰。(車輛發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運輸票據中弄虛作假,一經甲方查實后,假一罰十,并從結算總費用中扣除。
8、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否則前期運輸的費用按60%結算。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范本12
托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運輸協議范本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為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于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于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范圍內才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為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后,及時把甲方客戶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代運車輛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并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并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于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附件:《代運車輛清單及運費價目明細表》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范本1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積極性,加強駕駛員愛護車輛的責任心,充分發揮機動車輛的作用,更好地為發展工副業和農業生產服務,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社員代表會議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費______元,其中,______年上交______元,______年上交______元,______年上交______元,……。每年分______次上交,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后即出具收據。每年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表如下:
時間
數量
時間
數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并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縣石油公司分配給農村機動車輛的燃料指標,合理分配給乙方購買。
3.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養路費、稅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設備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后行車,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后,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項目。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后,交甲方檢驗接收,并隨交修車工具。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價格補償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應得的燃料指標,每克扣一公升,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于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養路費、車檢費及稅金,乙方應承擔有關單位的經濟制裁。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后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后,甲方應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
第九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運輸協議范本15
甲方:
乙方: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北京市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建的工程施工期間產生的所有垃圾、渣土的運出、消納,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單價,每方 10 元。
二、甲方施工現場的所有垃圾、渣土,由乙方負責用運出場及消納,
車輛進出場內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及其它任何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負責辦理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生活及建筑垃圾消納證等相關證件,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車輛進出施工現場需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安排,隨叫隨到,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做到垃圾、渣土及時清運出施工現場。
五、甲方盡可能的在乙方車輛進場過程中提供便利的條件,以確保垃
圾、渣土裝運工作的正常進行。
六、乙方裝車前需甲方相關人員在場監督,以防甲方有價物品隨車流失。
七、乙方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甲方調度管理及門衛的檢查,每運出一車,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人員在垃圾、渣土清運簽認單上簽字確認后生效(注明方量,一式兩份,雙方各執行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八、渣土外運費結算,每方10元,工程完工后,一次結清全部款項。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乙份,乙方執一份。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違反上述協議內容的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總價款的10%計取對方違約金。
十二、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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