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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資的合同

        時間:2023-01-02 15:09: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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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的合同合集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投資的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投資的合同合集15篇

        投資的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第二條:期限: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日,期初資產 元(大寫: )。

          第三條:交易對象:

          第四條:利潤定義:

          (甲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第五條:報酬

          委托正式開始后,甲方支付乙方投資管理費用 元,合同期滿后,如果利潤率為正,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 作為傭金;如果利潤率為負,乙方付給甲方損失的 作為賠償。

          第六條:未到委托結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賬戶資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資金,視為違約,不論此時利潤正、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第七條: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元,不足元部分舍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乙方擁有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并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

          第九條:甲乙雙方均有保護賬戶安全的責任,因某一方泄露賬戶信息導致的損失由該方承擔,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然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共識下,乙方如同意甲方制定的以下協議內容方可構成甲乙合作關系

          一、協議內容

          1.甲方代理乙方進行買賣股票操作細則。

          2.甲方對乙方資金風險的責任的負擔。

          3.甲方和乙方對股市投資贏利的分成。

          4.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

          5.其他補充。

          二、細則

          1.甲方代理乙方進行買賣股票操作細則

          a)資金要求:

          50萬以上資金提供代理客戶帳戶操盤業務。

          資金要求是長期閑置資金,乙方不得使用貸款,借款以及短期即將使用的資金進行股票投資,非股票專項投資資金,甲方將不予接受代理。

          b)由乙方委托者用自己名字在證券公司開戶,并存入委托資金,該帳戶資金需全部是委托操作資金,乙方不能使自有操作資金和委托操作資金進入同一個股票帳戶,并保證辦理電話委托交易系統或網上委托交易系統,僅告訴甲方委托電話(或委托網站)和股票帳戶,及交易密碼,確保甲方可以進行正常的股票交易。乙方的帳號和密碼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乙方可以視自己的情況任意查看自己帳號的操作明細。

          c)在委托開始之既,乙方帳戶上如果有歷史遺留股票,甲乙雙方將按股票市值和資金總數為初始資金標準折算成總資產進行計算,總資產結果以截圖為據,以備日后統計結算。同時乙方帳戶內遺留的股票甲方將視市場情況對乙方帳戶里的股票品種進行更換或者持有;乙方帳戶自交接甲方完畢后代理正式開始。

          d)委托期間,乙方完全委托甲方買賣股票,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買賣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資金的股票買賣,不得隨意變更委托資金及帳戶交易密碼。

          2.甲乙雙方共同風險的責任的負擔

          股市有風險需要提前說明

          a)甲方在操作時間,以乙方資金安全為原則的前提下,按操作計劃,按操作制度進行股票適時交易;

          b)甲方本著規避風險,價值投資的操作手法來博取資本市場的贏利。弱市中采取穩健的分批買進以及多看少動的操作策略來確保乙方資金的最大安全性;

          c)如果雙方協議操作時間內,甲方操作使乙方資金出現虧損的情況時,甲方將視市場情況對資金進行短線5%中線10%的標準進行止損。待買進時機成熟時再進行交易;

          d)在甲方每次代理操作成功后,同時擔負著乙方不能按時按量向甲方兌現提成的風險以及代理操盤的精力損失。

          因此甲乙雙方都存在潛在的風險,需要共同負擔

          3.甲方和乙方對股市投資贏利的分成

          甲方第一次贏利10%作為年保底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a)甲方從第二次開始的每次贏利10%以后,與乙方按照3:7(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的比例對超過乙方委托的原有資金部分進行分成。也就是說,甲方在協議操作時間結束時,得到投資純利潤的30%。乙方將贏利部分的30%需要在24小時之內將提成部分電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帳號及戶名:

          b)分成的及時支付可以保證操盤的連續性和及時性,如乙方不能按時將提成在指定的時間內電匯到甲方指定帳戶(除乙方特殊情況外),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c)結算周期:30%凈贏利為一個周期。如超過30%的贏利時股票還未出手,待甲方將股票買出后乙方再按盈利比例向甲方提成;

          4.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

          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自正式開始到結束為----個月。

          如果操作周期未滿,甲方單方面提出不正當理由來終止協議,此時乙方帳戶仍存在本金虧損的情況,甲方應負責虧損的賠償。如果乙方帳戶此時有贏利,甲方則放棄贏利部分的分成。

          如果操作周期未滿,乙方單方面提出不正當理由來終止協議,此時乙方帳戶仍存在本金虧損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承擔虧損部分的賠償。協議到期后雙方可按此協議內容視各自情況再度續約。

          5.其他補充

          本協議適合對股票投資市場了解比較少,股票操作成績不理想,對股票投資沒有正確認識的投資者適用。甲方首先會考慮資金的安全,然后考慮資金的收益最大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協議操作期內對股票買賣的操作,更不能對委托資金進行買賣操作,否則虧損部分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協議有效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雙方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其通過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雙方的商業機密等嚴格保密,對所有資料嚴格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六、本協議一經成立,雙方應嚴格履行

          本工作室代客理財,一切憑雙方的誠信做事。雙方一致認為,股市是高風險場所,贏虧及收益的大小,取決于操盤水平的主觀因素,也取決于市場的客觀環境。雖然甲方的收益來源于乙方的收益,雙方的贏利目標是一致的,但雙方都需做好虧損和贏利的心理準備。由此造成的一切虧損及盈利,都僅限于資金帳戶的變動,不涉及由此帶來的任何第三方損失。

          本協議由**股票投資理財工作室制定。需要補充條款雙方約定補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投資的合同3

          第一條 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 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基金單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 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 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 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 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托人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 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凈值 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受益憑證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單位持有人 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 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記公司。

          交易日 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 泛指下列三種人:

         。ǎ保┲苯踊蜷g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ǎ玻┦苌鲜觯ǎ保╉椝傅娜丝毓傻娜;

         。ǎ常┯山浝砣嘶蛐磐腥酥苯踊蜷g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 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 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 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凈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托年費 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 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 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 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 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帳戶 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 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 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 本基金

         。保净鹈Q:藍天基金。

         。玻净鸢l行規模:本基金最高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常净鸫胬m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矗净鹳Y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ǎ保┌l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ǎ玻├蒙鲜鲑Y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ǎ常┏鍪刍蜣D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ǎ担⿲⒂嘘P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ǎ叮┏鲜鲰椖客獾钠渌s項收入。

         。担净鸬纳鲜鲑Y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叮磐腥藨獮樯鲜鲑Y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7.信托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福净鸪鲇谕顿Y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 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保净饐挝坏陌l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書所列實施。

         。玻恳换饐挝坏拿嬷禐槿嗣駧乓荚l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常净饐挝缓褪芤鎽{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矗净鹚l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得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額。

         。叮净饐挝坏膶嶋H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罚净饐挝坏氖芤嫒嗽诒净鸱忾]式存續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定的發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 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保净鹪谖瓷鲜星盎蜷_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ǎ保┦芤嫒说男彰凸┓峙洮F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ǎ玻┦芤嫒怂钟械幕饐挝环蓊~;

         。ǎ常┰撌芤嫒苏J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ǎ矗┗饐挝晦D讓的過戶日期。

          2.受益人如認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常芤嫒松矸莸拇_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矗净鸪闪M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則執行。

         。担魏问芤嫒司袡鄬⑵涿碌幕饐挝煌ㄟ^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6.上述基金單位的交易或轉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定的印花稅和手續費。

         。罚鲜鲛D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戶手續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公配等權益。

          第五條 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保净鹱鳛槊嫦蛏鐣男滦徒鹑谕顿Y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于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并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玻净鹪诔跏茧A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并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等業務。

          3.本基金的投資規;蚍秶邢铝邢拗疲

         。ǎ保┩顿Y于股票的資金不超過本基金該會計年度初資產凈值的80%,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超過40%,投資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超過30%,房地產和期貨等其它類投資不超過40%;

         。ǎ玻┩顿Y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種證券的總金額不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10%;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證券的數額不超過該公司該種股票或證券發行總數額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資于其它各類基金所發行的單位或受益憑證,不能以本基金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不能投資于承擔無限責任的項目;

         。ǎ矗┍净鸩荒軐ν夥趴睿却顿Y時機的款項可對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25%;

         。ǎ担┙浝砣嗽谖传@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于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或項目上。

         。矗谙铝星闆r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ǎ保┯捎诒净鹑炕虿糠仲Y產升值或貶值,或由于某種市價變動的原因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過上述限額時;

          (2)由于受投資的企業出現兼并、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ǎ常┯捎诒净鹪诮洜I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担浝砣嘶蚱潢P連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發生投資往來關系。

         。叮净鸫娣旁谛磐腥嘶蚪浝砣嘶蜿P連人處的現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當期同業的存款利率水平。

         。罚浝硪钥呻S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后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福鲜鲆磺型顿Y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采用對本基金并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權拒絕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并可要求經理人及時采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10.經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經信托人書面同意后才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 資產估值規則

          1.本基金單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并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進行。

          3.本基金資產價值的數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ǎ保┤魏紊鲜械幕驋炫频淖C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資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猓绻鲇谀撤N原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從上述投資市場中獲得價格數據,則按前一計價日價格計算或視需要暫停估值;

         。悖绻顿Y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并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并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此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ǎ玻┤魏挝瓷鲜袀蚨唐谏虡I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ǎ常┿y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ǎ矗┤魏我堰_成價格協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生后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5)股權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資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來計算。

         。ǎ叮┏鲜鐾顿Y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付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額進行計算。

          (7)按規定在本基金資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余額減去上月月末至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后,余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矗净鹳Y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資產價值大于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余入帳;如小于帳面值,則從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將按上述方式所計算出的本基金資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后的余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將上述資產凈值除以本基金已發行的單位總額后的得數,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叮浝砣丝梢栽诮浶磐腥送夂,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采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7.本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每月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公布一次。

          第七條 本基金的費用

         。保状伟l行費,包括發起費用、傭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制和派發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并支付。

          2.基金經理年費,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凈值的1.2%,逐日累計,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常鹦磐心曩M,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凈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冊登記費、受益憑證托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生的費用,由信托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定的標準從信托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關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托人依據經理人的指定或有關合同并核實后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6.基金在進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7.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地方性規費等,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福鲜鲰椖恐獾呐R時性必需開支或法規或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由信托人認可后按實際發生額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9.經理人或信托人在將本基金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必須開支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 會計和審計報告

         。保净饐为毩ぃ毩⒑怂,自負盈虧。

         。玻净饡嬛贫劝瓷钲诮洕貐^會計準則執行;特區會計準則未作規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行。

         。常浝砣嗽诿考窘K了后的一個月內,須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報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終了后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矗净鸬耐顿Y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托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復制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担鲜鲆磺袝嫅{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數師應為在中國大陸或香港注冊的專業會計機構及其專業人士,且必須獨立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 收益分配

         。保净鹪诿恳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稅額、地方性規費等款項后的余額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總額扣除按規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績獎金部分后的余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常鲜霎斈甑目煞峙涫找婵傤~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確定并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后,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戶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交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個會計的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担鲜雒磕晔找娲娣旁诖峙涫找鎺糁锌捎嬋〉睦⑹杖耄瑧D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叮绻蚴芤嫒俗陨碓蛟斐尚磐腥嘶蚪浝砣嘶虻怯浫藷o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人的收益及時派發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后無權再向信托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公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 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保芤嫒舜髸磕曛辽僬匍_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二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后臨時召開。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一定份額(視發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托其它有權出席人發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常髸匍_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托人確定后,應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于何原因末見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4.大會須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發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并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行總額的50%或以上。

         。担绻ㄖ拈_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后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托人決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6.大會主席由信托人事先書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罚谴髸飨鶕頉Q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發行單位總份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采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福话銢Q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約束力。

         。梗髸臅h紀要應詳細記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并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保埃铝惺马楉毥洿髸鳛樘貏e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ǎ保⿲Ρ净鹫鲁踢M行修改或增補;

          (2)對本契約進行修改或增補;

          (3)已終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ǎ矗┍净鸫胬m期的延長或轉變為開放式基金的提案;

         。ǎ担┍净鹌跐M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ǎ叮┙浝砣嘶蛐磐腥说霓o職或撤換;

         。ǎ罚┢渌嘘P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準。

          第十一條 本基金的結業和清盤

         。保净鹪诜忾]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為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準,本基金應結業。

          2.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結業:

         。ǎ保┯捎诂F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ǎ玻┙浝砣艘蚬释巳位虮怀窊Q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ǎ常┬磐腥艘蚬释巳位虮怀窊Q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信托人繼任時;

         。ǎ矗┮虿豢煽沽χ率贡净鸩荒苷_\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5)本基金的資產凈值連續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3.信托人、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的建議。

          4.本基金的結業經主管機關批準后,信托人應盡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戶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時由信托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5.本基金清算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托人、經理人、注冊會計師或核數師、法律顧問等。

         。叮净鹎逅阈〗M的職責為:

          (1)清理、核對和保管對本基金所有資產;

         。ǎ玻┣謇肀净鹞唇Y的債權債務;

         。ǎ常┮云湔J為適當的方式盡快變現一切未以現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ǎ矗┫蛑鞴軝C關提出本基金結余資產的分配方案并在獲批準后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ǎ担┴撠煴净鸾Y業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可優先從本基金結余資產中受償。

         。福芤嫒嗽谏鲜霰净鸾Y余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十二個月)后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信托人

          1.信托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ǎ保﹨f助經理人發起本基金;

         。ǎ玻┡鋫鋵B毴藛T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ǎ常┰O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戶并將之區別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ǎ矗┙⒉⒈4鎲挝皇芤嫒嗣麅,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5)負責本基金證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戶并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ǎ叮┍O督經理人履行其職責并監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ǎ罚┐_認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不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行為后依其指示辦理有關收支的財務手續;

         。ǎ福⿲彶楹凸_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ǎ梗┍酒跫s或本基金章程中規定的信托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玻磐腥说挠嘘P義務如下:

         。ǎ保┮跃S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對其受托的本基金資產承擔保管和監督責任;

         。ǎ常┳⒁獗J乇净鹕虡I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ǎ矗o權干涉或不執行經理人的未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決策,否則應承擔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所受損失的賠償責任;

         。ǎ担┯胸熑渭皶r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并積極協助經理人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閱本基金資產或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常磐腥司哂袡嘁妫

         。ǎ保┯袡嗳〉帽净鹦磐心曩M和其它為本基金或經理人墊支金額或遭受非自身責任引致的經濟損失的合理補償;

          (2)有權審查經理人的投資計劃或方案,逐筆核查每筆占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以上金額的投資項目;

         。ǎ常┯袡嗑芙^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ǎ矗┯袡嘧再M委托他人辦理信托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ǎ担┬磐腥俗鳛楸净鹚型顿Y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ǎ叮┍酒跫s中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 經理人

         。保浝砣吮仨毬男邢铝新氊煟

          (1)參與并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起工作;

         。ǎ玻┓治鲅芯扛饔嘘P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3)組織專業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4)經信托人授權,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議;

          (5)定期對本基金資產和單位進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ǎ叮┴撠煴净鹨寻l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ǎ罚┒ㄆ诰幹坪瓦f交經理報告,并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8)提出每一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議和初步方案;

         。ǎ梗蕚洹⒂≈坪凸急净鹩嘘P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10)本契約規定的其它職責。

         。玻浝砣说挠嘘P義務如下:

          (1)以努力實現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最高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謹慎選擇和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注意發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越性,對本基金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ǎ常┳⒁獗J乇净鹕虡I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ǎ矗┯胸熑渭皶r將對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信托人,并主動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信托人查閱本基金投資和管理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ǎ担⿲ζ涫芡腥嘶驅傧侣殕T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

         。常浝砣说挠嘘P權益如下:

          (1)有權取得本基金的經理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信托人墊支金額的合理補償,有權對為本基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非經理人責任所遭受的損失獲得合理的補償;

         。ǎ玻┯袡嗳〉媒浝砣藰I績獎金。本契約規定經理人業績獎金數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凈值超過年初資產凈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發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后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資產凈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資產凈值;

         。畋硎居嬛翟聰怠

         。ǎ常┰诓贿`反本契約規定條件下,有權選擇決定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項管理行為;

          (4)在本基金存續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ǎ担┍酒跫s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 信托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保磐腥撕徒浝砣嗽诼男懈髯月氊熤芯粚ο铝蟹亲陨磉`法或違規或違約所引致或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1)在正常業務交往中接受對方當事人鑒署、蓋章和/或交付給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任何通知、決議、指令、信函、憑證、聲明、說明、票證、重組計劃或其它代表所有權的憑證或其它據信為真件的投資文件資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遭受的損失;

          (2)經理人或信托人根據現行法律或政策或當地政府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或要求(無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動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行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ǎ矗┓切磐腥嘶蚪浝砣酥付ɑ蛭械娜魏未砣、托管人或經紀人擅自而為的行為(但對因信托人或經理人對上述人的選擇、指定或委托錯誤所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

          (5)在所收到的任何權益證書、轉讓證書、申請表格或其它有關書面憑證或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證書上偽造的或無權所為的`簽名或蓋章(信托人或經理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將上述簽名或印章送有關方面辨別真偽),或依據上述簽名或蓋章所采取的行動或實施的作為;

          (6)對履行受益人大會上表決通過的任何已記入由大會主席簽名的會議紀要中的決議(盡管該決議在事后發現不符合大會召開或形成決議的有關要求,或該決議并非對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ǎ罚┯捎谙驴钏械娜魏毋y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約有規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玻磐腥撕徒浝砣嗽诼男斜酒跫s所規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采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處承擔責任。

          3.除非本契約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定,信托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采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并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矗磐腥撕徒浝砣丝桑

         。ǎ保┙邮芷湔J為合格的任何人、機構或聯合組織所出具的據信足以證明本基金有關資產價值的或資產購入或售出價格的或資產上市價格的證明文件;

         。ǎ玻┮罁魏涡袠I/專業協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5.本契約不阻止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為:

          (1)除了本契約第三條第5款規定之外,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或處分本基金單位;

         。ǎ玻┮宰约旱亩禄驅傧侣殕T個人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售出或處分不構成本基金資產的任何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

         。ǎ常└髯耘c其他人或與本基金資產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機構或組織)締結經濟合同或進行經濟往來活動;

         。ǎ矗┮越浝砣嘶蛐磐腥说拿x再參與或合作創立一個與本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6.信托人可:

         。ǎ保⿲σ蚱渖埔獍凑战浝砣说娜魏瓮顿Y或經營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為或經理人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或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了根據本契約規定而由其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的項目外,信托人再無任何義務支付任何開支項目;

         。ǎ常┬磐腥藷o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罚浝砣丝桑

         。ǎ保┤绶浅鲇谠诼男斜酒跫s規定的職責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經理人對其按照本契約規定所為或所不為的行動及其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除非本契約有明確規定,經理人對信托人所為或所不為的任何行動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ǎ常┯袡喟凑毡酒跫s的有關規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力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8.經理人或信托人有權銷毀歸自己保存的并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9.本契約所明確規定的對信托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并不影響到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定的其他人對信托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保磐腥嘶蚪浝砣丝梢愿鶕陨淼囊庠冈诒净鸫胬m滿十年并繼續存續時辭去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1)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經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ǎ玻┬磐腥嘶蚪浝砣嗽谟o職時所選定的新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并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ǎ常┥鲜鎏鎿Q程序完成后,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盡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下列情況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后,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

          (1)經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盤;

         。ǎ玻┙浝砣嘶蛐磐腥藝乐厥毣驀乐剡`反現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規定或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ǎ常┬磐腥嘶蚪浝砣擞谐渥憷碛上嘈挪⒁詴嫘问街赋鰪木S護大多數受益人的利益考慮應撤換掉經理人或信托人;

         。ǎ矗┐肀净鹨寻l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經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部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3.在上述替換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基金信托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玻鉀Q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規和有關地方性法規;上述法規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 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1.本契約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托人和經理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

         。玻酒跫s可因信托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議。

         。常酒跫s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報主管機關批準方為有效,并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保酒跫s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并報主管機關批準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玻酒跫s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常酒跫s內容可印制成冊并對外公開發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矗酒跫s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對于上述法規或規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 本契約的終止

         。保绻净鹞茨茉谝幎ǖ钠谙迌瘸闪⒒虮净鹨亚灞P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玻酒跫s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其他

          1.除非本契約中有明確規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定執行。

         。玻酒跫s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投資的合同4

          甲方:(委托人)

          乙方:(檢測機構)

          (貴州省建筑科學研究檢測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修建年代: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檢測原因及目的

          對主樓負一層及一層剪力墻、柱、梁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按照GB/T 50344-20xx中A類進行抽檢;對輔樓(西)一層至六層剪力墻、柱、梁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按照A類進行抽檢。

          第二條檢測內容及范圍

          同第一條

          第三條檢測標準

          雙方約定的檢測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xx及其他國家檢測標準、規范、規程。

          第四條檢測費用與支付方式

         。ㄒ唬╇p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種計算方式核算檢測費用。

          1.根據檢測委托單位按實際檢測數量計算總檢測費用。

          2.總檢測費用為暫定128000元(壹拾貳萬捌仟元整)

         。ǘ╇p方同意按照下列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乙方提交檢測鑒定報告之日,甲方一次付完。

          第五條項目完成的時間

          項目完成時間為18個工作日,其中現場檢測4個工作日,現場工作結束后14個工作日內提交檢測報告。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檢測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則時間順延,如時間順延超過30天,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檢測報告的交付

         。ㄒ唬┮曳浇桓稒z測報告一式叁份。

          (二)雙方約定按照快遞方式交付報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于檢測活動開始前1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并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ǘ┘追綉撠焻f調現場工作及相關輔助工作,并負責恢復工作。

         。ㄈ┘追接辛x務保存好乙方提供的報告、資質證書等,不得和供給非相關單位。

         。ㄋ模┌醇s定方式支付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曳綉蚣追教峁┡c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檢測機構評估認可證書及其附表的復印件。

         。ǘ┮曳綉诩追酵ㄖ娜掌谶M場開展檢測活動。

         。ㄈ┮曳浆F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ㄋ模┌匆幏痘蚣追揭筮M行檢測,并按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

        投資的合同5

          本委托投資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簽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合法組建并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之一_________;

          2.乙方為_________現任總經理,且乙方知曉_________有意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及

          3.甲方有意通過乙方受讓并持有目標股權。

          因此,經友好協商,雙方茲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委托投資金額

          1.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將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委托投資金額”)匯入乙方指定帳號,作為甲方委托乙方投資_________的資金。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應以銀行匯款憑證為證據。

          1.2 上述第1.1條規定的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不應被視為贈與或任何類似性質的行為。

          1.3 乙方承諾,上述委托投資金額將僅用于受讓目標股權的資金使用。

          第二條 股權持有

          2.1 _________的股權變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權通過乙方享有_________股東的權利,該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_________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行使表決權;

          (4)對_________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_________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及

          (8)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所賦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2 _________完成其股東變更手續之后,甲方通過乙方承擔_________股東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及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2.3 上述股東權利義務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義行使,但是,為本協議之目的,甲、乙雙方明了乙方任何權利義務的行使均應在甲方指示或授權下進行。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為甲方利益考慮,乙方可先行作出決定,但應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委托合同書的格式與樣本 ·委托理財合同 ·委托購買合同

          2.4 乙方特別承諾,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其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讓與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及

          (2)乙方已與_________簽署了形式和實質均令甲方滿意的股權轉讓協議,且該協議已生效。上述協議中,乙方受讓股權為_________股權的_________,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其他

          4.1 本協議簽署后,如對其中內容需要修改,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達成并簽字。

          4.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投資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作為合同投資人的方式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 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投資總額的___%;

          2.甲、乙雙方決定在 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 ,賬戶: ),用于合伙投資使用;

          3.甲、乙雙方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繳入上述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造成的損失;

          4.合伙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_______時予以返還;

          5. 資金增減由合伙投資人共同決定,雙方另附補充協議約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趯匣锿顿Y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鄢鍪酆匣锿顿Y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苤Ц逗匣锿顿Y債務;

         、輄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賲⒂韬匣锿顿Y事業的管理;

         、诼犎〖追介_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蹤z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芄餐瑳Q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輄___________。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共同共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甲、乙共同決定。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份額;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轉讓其持有的份額。

          第八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 合伙投資期屆滿;

         、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 甲乙雙方對合伙賬目進行清算;

         、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 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投資的合同7

          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事務所(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證券公司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銷甲方設立時發行股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文號)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文號)批準,決定以募集方式設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_______股,其中發起人認購股份________股,其余________股委托乙方以代銷(或包銷)方式向社會法人及自然人銷售。

          二、本次發行甲方股票全部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_______股,社會個人股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發行價額____發行總價額為________元。

          三、承銷期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屆滿而無人認購的股份,由甲方自行處理(或由乙方認購)

          四、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認股書樣本交乙方,乙方代為尋求印刷單位。印刷單位須是中國證監會指定廠家。印刷費計人承銷費,由甲方和其他費用一并支付。

          五、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開辦____個認購點,負責向認購人發放認股書、接收認股人填好的認購書。每日向甲方書面報告認股情況。認股期間屆滿后3日內,乙方應以書面向甲方交付認股人名冊。

          六、認股數量超過公開發行數量時,由甲方從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種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確定認股人:

          1.抽簽;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認股多者優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確定認股人后,應向甲方交付確定認股人清冊。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向各認股人發書面通知(公告),通知認股人去甲方指定銀行繳納股款。

          八、股款繳納期間屆滿后3日內,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銀行將繳款人清冊交乙方。對逾期不繳股款的認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義向其發出催繳通知書。經催繳仍不繳納者,由乙方向其發出失權通知書。

          九、甲方經登記正式成立后,應通知乙方向認股人發放股票,發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發放股票后,應按甲方要求制成股東名冊交付于甲方。

          十、本次承銷費用(含廣告費、股票印刷費、通信費等)為承銷總價額____%……乙方發放股票結束后____日內,由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劃撥完畢。

          十一、甲乙一方違反本協議時,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二、甲乙雙方對協議執行有爭執時,應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聲明不服。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________股份公司成立后,無條件繼受甲方權利義務。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務所(章)___________________

          發起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的合同8

          甲方: 法人(授權)代表:

          乙方:

          甲方已經完成___小區項目(下稱“本項目”、“項目”)部分前期工作,已與該項目所在地___組民簽訂土地征用協議,并已支付訂金50萬元整。土地使用的其它手續也在順利進行中;旧鲜乖擁椖烤邆溆薪ㄔO開發的可能。具體內容見本協議后附《土地征用協議》。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項目組(下稱“該項目組”),并以該項目組為主體開發建設本項目。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以該項目組為主體開發建設本項目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項目現狀

          本項目用地位于湖南省___市,面積約為150畝(其土地的四至具體位臵詳見附件規劃圖,準確四至范圍以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圖上標注的范圍為準),土地性質為農村集體所有土地。

          二、成立項目組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甲方應成立___項目組,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應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銷售、物業管理和住宅區有關的生活配套服務等。

          2、1該項目80畝地總投入資金約為___萬元,共___萬元,建筑成本約為___萬元,附屬工程建造費約為400萬元)。該項目第一期開發目標為20畝,其總投入資金約為___(其中土地征用費是必須要支出的___萬元,建筑成本約為___萬元,附屬工程建造費約為___萬元)。

          乙方應投入總資金為___,占股___,其中___為必須注入資本(分三期投入:第一期___在本合同簽定后___天內投入;第二期___萬元在附屬工程開工前___天左右投入;第三期___在主體工程開工前___左右投入),剩下___視項目運作情況而定。

          2、2該項目組的工作人員安排(除財務外)由甲方推薦,雙方商議決定。財務由乙方自定。

          2、3由甲方全權負責該項目組的所有工作。在不影響該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干涉甲方對于該項目所做的任何決定。在該項目處于重大決策情況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商議解決。如出現意見分歧,以甲方的建議為主。

          三、各方收回投資

          3、1甲、乙雙方確認,該項目組獲得銷售收入或融資后,應首先滿足項目開發建設的需要,然后優先償還乙方按照本協議實際投入資本以外的資金。

          3、2在還清前款所述全部資金、銀行借款、利息及其它各項必要的稅費后,甲、乙雙方(以及可能出現的新股東)可從項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潤。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負責資本運作,務必使得項目資金運作健康穩定;

          4、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注入資金,并按出資比例取得投資收益,承擔經營風險;

          4、3負責將本項目用地性質變更為住宅開發用地,取得縣、市規委審定的項目規劃意見書及全部報批報建手續;

          4、4積極協調項目公司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以及與項目用地周邊單位的關系,確保本項目的順利開發建設;

          4、5負責將與湖南省某市簽訂的《土地征用協議》中所有條款的債權債務概括轉入項目組。

          4、6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各方共同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該項目組分期出資200萬元(另260萬元的注入視項目運作而定),并按出資比例取得投資收益,承擔經營風險;

          5、2對于該項目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如甲方有要求,應盡力配合。

          5、3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各方共同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時履行本協議義務,導致其他各方或項目組遭受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七、其他

          7、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7、2如果因簽訂或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而不能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向某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該會現行有效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都具有約束力。

          7、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某市某臵業有限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投資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資金________萬注入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甲方帳戶(資金帳戶號___________)委托乙方全權管理。

          委托管理細則如下:

          一.委托管理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乙雙方應遵循以下條款進行利益分配

          1.甲方帳戶資金,在委托期內與乙方每月進行結算,增值部分當月進行利益分配。

          2.甲方帳戶資金增值部分,在委托期內達到或超過本金的100%,乙方可隨時封盤,將其增值部分進行利益分配。

          3.甲方欲在中途追加資金,應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三.甲方資金在委托期間虧損如超過本金的20%,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議但乙方不負責虧損金額的賠償。

          四.在乙方管理甲方帳戶期間,雙方遵循以下細則:

          1.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甲方帳戶密碼,甲方可以對帳戶進行隨時監督。

          2.甲方不得對乙方的理財交易行為做干涉,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對甲方帳戶進行交易操作。

          3.非第三款原因,甲、乙雙方中途欲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須事先與對方協議并經由對方同意,方可終止協議。

          4.在理財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單方面劃轉甲方帳戶資金或提取現金。

          5.在出金時甲乙雙方同意后,甲方應先把增值部分的______注入乙方指定的資金帳號。

          6.簽于期貨投資的風險性,對理財過程中所發生的非系統性風險導致的虧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創立雅德藝瓷宜昌營銷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占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占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投資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周期為 年。

          其中:甲方投資占雙方投資總額的 %, 萬元;乙方占雙方投資總額的 %, 萬元。

          第二條 投資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在本投資投資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投資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其投資額占投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資項目的利潤的50%,分擔投資項目 %的虧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相關證照的辦理;

          4.2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的具體事務執行和管理;

          4.3 甲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分配利潤。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乙方應保證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將投資甲乙方擬總投資 萬元人民幣,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5.2 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對投資項目的運營管理,但有權對財務信息進行查詢和質問;

          5.3 乙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參與投資項目的利潤分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項目不能啟動,乙方有權終止投資合同協議書,視同甲方違約。

          6.2 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將投資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每遲延一天匯款,應按照乙方投資款總額的3%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致使投資合同協議書不能繼續履行時,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經雙方協調一致,可終止本投資合同協議書,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投資合同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投資的合同11

          合同編號:XX民借企字第______號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

          丙方(擔保人):

          洛陽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

          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

          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

          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

          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

          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后,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XX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XX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瑞銀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XX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

          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

          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資的合同12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因甲方在中國大陸房地產投資的需要,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務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甲方應當最遲在服務期限屆滿前30日向乙方提出續約的書面通知;續訂協議的相關內容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的情勢另行約定。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 投資顧問服務

          2.1.1 投資前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集信息,進行市場調查,選擇房地產開發的類型,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

          2.1.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信息和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圍繞資金籌措、融資方案制定、經濟效益分析等內容進行研究,并出具《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1.1.3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

          2.1.1.4 乙方參與設計房地產項目投資架構和交易模式。

          2.1.1.5 乙方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文件并參與房地產項目投資談判。

          2.1.1.6 乙方負責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并辦理相關工商事務。

          2.1.1.7 乙方負責協調甲方同房地產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產相關主管部門的關系。

          2.1.2 投資實施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遷安置與補償相關的法律文件并參與同原業主的談判和法律文件的簽訂。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參與“招牌掛”活動,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預登記和登記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1.2.3 乙方負責協助辦理施工建設、房地產銷售等過程中需要的審批手續和相關證照。

          2.1.2.4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2.2 融資顧問服務

          2.2.1 融資前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和投資可行性分析。

          2.2.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資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編制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文件。

          2.2.1.3 乙方協助甲方制定融資策略和融資方案。

          2.2.1.4 乙方協助甲方對其房地產項目進行包裝。

          2.2.1.5 乙方協助甲方設立項目公司或對已有公司進行規范化整頓。

          2.2.1.6 乙方負責篩選和推薦有實力和有意向的境內外投資者。

          2.2.2 融資實施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2.2.2.1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進行推介和路演。

          2.2.2.2 乙方負責修改和優化融資方案。

          2.2.2.3 乙方負責起草《投資協議書》、《融資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2.2.2.4 乙方負責引見投融資雙方或多方見面直接洽談。

          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完成評估、審計、驗證、法律等相關事務。

          2.2.2.6乙方參與融資談判并積極促成投融資雙方或多方簽訂《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 乙方負責督促投資方積極履行《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爭取資金盡早到位。

          2.2.2.8 乙方提供資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資顧問服務。

          第三條 服務團隊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資專業人員、財務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聯絡人員各一名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2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換其他人員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3 甲方應當指定至少一名聯絡人員和乙方負責聯絡。

          第四條 服務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的,甲方應當首先和乙方簽訂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4.2 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企業基本信息材料、房地產項目詳細信息和相關材料以及聯絡人員的聯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戶檔案,及時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4.3 乙方聯絡人應當于每月5日前通過書面或郵件等方式向甲方負責人反饋上月工作進展情況。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工作內容或工作進度需要調整的,應當積極與對方協商,并采取適當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托授權業務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權文件。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資顧問費分為兩種形式的費用:一種是固定的顧問年費;另一種是占募集資金一定比例的融資顧問費。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顧問年費為人民幣拾萬元整。

          5.1.1.1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

          5.1.1.2本合同簽訂后第6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如果當時本合同已解除或終止,則免除甲方支付該部分費用的義務。

          5.1.2 募集資金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按照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按比例分段累加計算):

          5.1.2.1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資顧問費;

          5.1.2.2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上(含本數)壹億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資顧問費;

          5.1.2.3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壹億元以上(含本數)部分的,按1%支付融資顧問費。

          5.1.4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商業計劃書》的撰寫和編制費用不包含在投融資顧問費之內,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2 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過程中,乙方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主動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和房地產評估、房地產代理等中介機構支付的費用,以及其他經過甲方事先同意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甲方應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銀行開戶相關信息如下:

          戶 名: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關資料都是真實的、合法的。

          6.2 甲方應當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與投資者商洽有關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關主體或其房地產項目發生重大變化影響投融資顧問合同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

          6.4 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資事項的進展情況。

          6.5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

          6.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接觸并私下達成損害乙方利益的協議或承諾。

          6.7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沒有續約的,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三年內,因乙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促使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達成融資協議的,甲方仍必須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數額的融資顧問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等報酬。

          7.2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相關義務。

          7.4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報告相關事務的進展過程。

          7.5 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促成甲方與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

          7.6 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或損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為。

          第八條 變更和解除

          8.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過錯,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重大損失”是指損失的經濟價值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

          8.2.2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沒有繼續履行必要的。

          第九條 保密義務

          9.1 “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9.2 甲乙雙方應對投融資事項涉及的所有商業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后,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繼續適用,并無時間限制;除非該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已經為公眾所知曉。

          9.4 一方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對方的商業秘密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之時不能預見、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協議簽署之后出現的阻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所有事件。此種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國內或國際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機構行為、傳染病、民眾騷亂、罷工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期間應中止履行并自動延期,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3 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隨后15 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充分證據。

          10.4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甲乙雙方應立即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并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此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約定的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1.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后,10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承擔數額為未支付部分20%的違約金。

          11.1.2 除前款約定的情形外,甲方違約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七條約定得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2.1 乙方違約但相關義務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11.2.2 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減少或免除固定年費。

          11.2.3 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是于港澳臺注冊的法人主體或自然人的,應當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國大陸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通知、送達

          13.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首頁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3日內,將新的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書面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13.2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一般條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修改或變更,甲乙雙方應依修改或變更后的國家法律、法規更改有關條款,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甲乙雙方皆有履行其余條款的義務。

          14.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終止。

          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ㄒ韵聼o正文,為簽章欄)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投資的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并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并、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并后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擔?傤~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傤~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資的合同14

          投資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并依據現代企業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愿,為實現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愿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____________會館而制定。

          四、本協議規定投資額度按____________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____________會館的專用賬戶內,公司成立后轉入新公司賬戶;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并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____________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并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布后三日之內,將在____________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并舉行投資活動,選舉____________會館執行機構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盡事宜,由____________會館執行機構決定并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

          十二、執行機構主要工作有:_________

          1.制作福會館項目商業計劃書;

          2.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的合同15

          風險投資協議樣本 詳細內容

          甲方 (你的公司)

          和

          乙方 (VC)

          Investment Term Sheet

          (投資意向書)

          20xx年01月01日

          被投公司簡況

          XX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或者“公司”) 是總部注冊在開曼群島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直接或者間接的通過其在中國各地的子公司和關聯企業,經營在線教育開發、外包和其他相關業務。總公司、子公司和關聯企業的控股關系詳細說明見附錄一。

          公司結構

          甲方除了擁有在附錄一中所示的中國的公司股權外,沒有擁有任何其他實體的股權或者債權憑證,也沒有通過代理控制任何其他實體,也沒有和其他實體有代持或其他法律形式的股權關系。

          現有股東

          目前甲方的股東組成如下表所示:

          股東名單股權類型 股份 股份比例

          黃馬克/CEO普通股 5,000,000 50%

          劉比爾/CTO普通股 3,000,000 30%

          周賴利/COO普通股 2,000,000 20%

          -----------------------------------------------------

          合計:10,000,000 100%

          投資人/投資金額

          某某VC(乙方)將作為本輪投資的領投方(lead investor)將投資: 美金150萬

          跟隨投資方經甲方和乙方同意,將投資: 美金100萬

          ----------------------------------------------------------------------投資總額美金250萬

          上述提到的所有投資人以下將統稱為投資人或者A輪投資人。

          投資總額250萬美金(“投資總額”)將用來購買甲方發行的A輪優先股股權。

          本投資意向書所描述的交易,在下文中稱為“投資”。

          投資款用途

          研發、購買課件 80萬

          在線設備和平臺 55萬

          全國考試網絡45萬

          運營資金 45萬

          其它 25萬

          總額 250萬

          詳細投資款用途清單請見附錄二。

          投資估值方法

          公司投資前估值為美金350萬元,在必要情況下,根據下文中的“投資估值調整”條款進行相應調整。本次投資將購買公司 股A輪優先股股份,每股估值0.297美金,占公司融資后總股本的41.67%。

          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股權激勵方案

          現在股東同意公司將發行最多1,764,706股期權(占完全稀釋后公司總股本的15%)給管理團隊。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將在投資完成前實施。

          所有授予管理團隊的期權和員工通過持股計劃所獲得的期權都必須在3年內每月按比例兌現,并按照獲得期權時的公允市場價格執行。

          A輪投資后的股權結構

          A輪投資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執行后)的股權結構如下表所示:

          股東名單股權類型 股份股份比例

          黃馬克 普通股5,000,000 27.63%

          劉比爾 普通股3,000,000 16.58%

          周賴利 普通股2,000,000 11.05%

          員工持股 普通股1,764,706 8.75%

          A輪投資人(領投方) 優先股5,042,017 25.00%

          A輪投資人(跟投方) 優先股3,361,345 16.67%

          ----------------------------------------------------

          合計: 20,168,067 100%

          投資估值調整

          公司的初始估值(A輪投資前)將根據公司業績指標進行如下調整:

          A輪投資人和公司將共同指定一家國際性審計公司(簡稱審計公司)來對公司20xx年的稅后凈利(NPAT)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進行審計。經IFRS審計的經常性項目的稅后凈利(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和特殊項目)稱為“20xx年經審計稅后凈利”。

          如果公司“20xx年經審計稅后凈利”低于美金150萬(“20xx年預測的稅后凈利”),公司的投資估值將按下述方法進行調整:

          20xx年調整后的投資前估值=初始投資前估值×20xx年經審計稅后凈利÷20xx年預測的稅后凈利。

          A輪投資人在公司的股份也將根據投資估值調整進行相應的調整。投資估值調整將在出具審計報告后1個月內執行并在公司按比例給A輪投資人發新的股權憑據以后立刻正式生效。

          公司估值依據公司的財務預測,詳見附錄三。

          反稀釋條款

          A輪投資人有權按比例參與公司未來所有的股票發行(或者有權獲得這些有價證券或者可轉股權憑證或者可兌換股票);

          在沒有獲得A輪投資人同意的情況下,公司新發行的股價不能低于A輪投資人購買時股價。在新發行股票或者權益性工具價格低于A輪投資人的購買價格時,A輪優先股轉換價格將根據棘輪條款(ratchet)進行調整。

          資本事件(Capital Event)

          “資本事件”是指一次有效上市(請見下面條款的定義)或者公司的并購出售。

          有效上市

          所謂的“有效上市”必須至少滿足如下標準:

          1. 公司達到了國際認可的股票交易市場的基本上市要求;

          2. 公司上市前的估值至少達到5000萬美金;

          3. 公司至少募集20xx萬美金。

          出售選擇權(Put Option)

          如果公司在本輪投資結束后48個月內不能實現有效上市,A輪投資人將有權要求公司——在該情況下,公司也有義務——用現金回購部分或者全部的A輪投資人持有的優先股,回購的數量必須大于或等于:

          1. A輪投資人按比例應獲得的前一個財年經審計的稅后凈利部分的10倍,或者

          2. 本輪投資總額加上從本輪投資完成之日起按照30%的內部收益率(IRR)實現的收益總和。

          拒絕上市后的出售選擇權

          本輪投資完成后36個月內,A輪投資人指定的董事提議上市,并且公司已經滿足潛在股票交易市場的要求,但是董事會卻拒絕了該上市要求的情況下,A輪投資人有權要求公司在任何時

          候用現金贖回全部或者部分的優先股,贖回價必須高于或等于:

          1. 本輪投資額加上本輪完成之日起按照30%內部報酬率(IRR)實現的收益總和;

          2. A輪投資人按比例應獲得的前一個財年經審計的稅后凈利部分的25倍。

          未履行承諾條款的出售選擇權

          如果創始股東和公司在本輪投資完成后12個月內,沒有完成下文“簽署和完成交易的前提條件和交易完成后的承諾條款”中定義的投資后承諾條款,公司必須按照A輪投資人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贖回本輪發行的優先股;贖回的價格按照本金加上本輪投資完成之日起按照30%內部報酬率(IRR)實現的收益的總和。

          創始股東承諾

          所有創始股東必須共同地和分別地承諾公司將有義務履行上述出售選擇權條款。

          轉換權以及棘輪條款(Ratchet)

          A輪優先股股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將A輪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初始的轉換率為1:1。A輪優先股的股價轉換率將隨著股權分拆,股息,并股,或類似交易而按比例進行調整。

          新股發行的價格不能低于A輪投資人的價格。在新發行股票或者權益性工具價格低于A輪投資人的購買價格時,A輪優先股轉換價格將根據棘輪條款(ratchet)進行調整。

          清算優先權

          當公司出現清算,解散或者關閉等情況(簡稱清算)下,公司資產將按照股東股權比例進行分配。但是A輪投資人將有權在其他股東執行分配前獲得優先股投資成本加上按照20%內部回報率獲得的收益的總和(按照美金進行計算和支付)。

          在公司發生并購,并且i) 公司股東在未來并購后的公司中沒有主導權;或者ii) 出售公司全部所有權等兩種情況將被視為清算。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A輪優先股股東有權選擇在執行并購前全部或部分的轉換其優先股。如果該交易的完成不滿足清算條款,A輪投資人將有權廢除前述的轉換。

          沽售權和轉換權作為累積權益

          上述A輪投資人的出售選擇權和轉換A輪優先股權是并存的,而不是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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