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合同集錦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房地產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為月亮灣商住項目綜合商業地產、住宅項目全權委托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并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月亮灣。
2、項目位置:新城區。
3、項目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項目開發。
4、全案代理范圍:約定委托代理銷售面積:該項目總銷售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 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為準)。
第二條:委托事項
1、投資顧問
本項目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項目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項目競爭力的挖掘,提煉項目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項目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并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項目分析。
2、營銷策略
本項目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等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項目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并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項目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項目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并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為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并管理本項目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范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負責本項目的客群分析;
3)參與產品設計討論并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營銷策略
1)根據項目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項目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項目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根據項目的營銷階段劃分后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項目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項目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項目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項目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并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征以及客戶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項目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咨詢會、新聞發布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 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墻、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折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志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制訂并提供項目招商銷售策略;
2)制定并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
5)負責或協助本項目以促銷為目的的SP活動;
6)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周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并提供銷售報表。
8)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傭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并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后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或修改意見;
3)承擔本項目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項目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制作、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復后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并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項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并處理關于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項目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認真、準確并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本項目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后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項目咨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項目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盡量確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籠;
8)按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積、建筑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審核通過后實施;
10)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文件與資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并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4、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 ,該聯系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并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5、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注明“義烏遠大”字樣;
6、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叁萬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后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為:公寓人民幣 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 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為準。
3、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傭金,若存租賃為,收取一季度租金為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核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核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特殊關系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系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準,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退房原則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于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為計量)
正式銷售后完成總銷售周期進行考核。(銷售考核周期,甲、乙雙方根據項目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項目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在合同執行2個月后,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傭金,事后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傭金作為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為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核周期進行銷售目標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核周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后,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核周期的約定考核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項目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范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項目所在縣域范圍為對其他有競爭關系的項目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并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項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表,銷售甲方指定房源。銷售價格以甲方確認的對外銷售價格表為準,乙方不得低于該價格銷售,但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除外。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簽訂合同日后1年。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長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約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指定乙方銷售本項目的區域,如甲方另有其他區域推出,則自動作為乙方可銷售區域。
第三條費用承擔
1、項目廣告宣傳由乙方按廣告計劃書提供,甲方審批同意后,由甲方直接付給第三方。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3、案場辦公用品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銷售傭金及支付方式、銷售傭金、支付方式到實際操作時間再意。
第五條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本項目與項目銷售有關的真實、合法的證照如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等以及用于銷售所必需的宣傳資料、樓書等,如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符合實際情況而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資料實事求是地宣傳項目情況,如因乙方進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宣傳而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銷售合同的審核及簽訂、銷售款項的收取和辦理銀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帶看房客戶前往甲方,甲方應于核查無重復登記情況后在《看房確認書》簽字蓋章,確認為乙方有效客戶,該客戶如最終購房,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客戶如最終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導致退房,則為無效客戶,不列入傭金結算。
4、乙方統一組織自主開展銷售工作包括各銷售點布點、銷售計劃、人員出差、廣告等安排及費用承擔。
5、乙方保證全部銷售款項及時全額回籠甲方專項賬戶,在銷售過程中不另設賬戶,對銷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和相關部門做好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做好客戶資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義務對價格體系等項目涉及的商業事項對外保守秘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傭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支付逾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挪用銷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終止乙方銷售權,并應賠償挪用款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虛假銷售騙取傭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銷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宜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并傭金款項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協議目標無法實現的,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有條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簽訂為本協議補充,經甲乙雙方簽字后有效,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4、協議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貳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3
廣告客戶: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廣告全案代理合同
廣告客戶(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廣告代理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開發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廣告推廣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指定整合推廣公司,并全程負責該房地產項目的整合推廣策略、廣告創意表現、銷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設計、公關活動策劃、媒體建議與輔助實施、軟性宣傳等工作要求及內容。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服務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廣告推廣服務,本項目按甲方項目市場營銷額度計取服務費用,費用:甲方項目市場營銷額度1%,服務期限月。在合同執行中,如在未結清相關費用的情況下,或無充分解約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仍屬于違約,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付款方式
1、按甲方項目成交情況支付服務費(以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為準),甲方應于項目成交3日內支付當前服務費;
2、乙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后,需向甲方提供等額有效的正式發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就乙方的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2、甲方有權在接獲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后及時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甲方簽字確認方為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并考慮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時、完整地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如乙方無故解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義務
4、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5、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審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議和作品,甲方若有異議或者修改要求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確認或同意;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如數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廣服務費用;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7、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業務聯絡;
8、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
9、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體計劃、涉及購買及服務費用等商業機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本項目合同費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變甲方既定目標與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組織開展工作的權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設計的項目對外宣傳資料及媒體發布上的署名權,即在報版、印刷品、影視廣告作品上標注“整合推廣:XXXXXXXXXXX”廣告字樣。
乙方義務
4、乙方須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工作對接,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等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并為甲方資料保密;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乙方。但在設計成品發布后,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負違約賠償責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乙方工作無法達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改正或更換項目人員,如仍不見效,甲方擁有提前解約權,但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應予以結清;
3、甲方逾期付款個工作日以內,乙方有索取滯納金的權利,滯納金額每日按當前總費用的2‰計算;甲方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有義務結清拖欠款項、滯納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并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九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雙方不能按期執行本合同項目之下合作內容,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對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
甲、乙雙方可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嚴重程度做出如下選擇:
1、順延項目的完成期限。
2、立即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需延長,由雙方于期滿前一個月商定續簽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于甲乙雙方公司授權代表簽字并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日期:年
月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4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軍港精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
室 廳,合計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 元,付款方式為 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北京軍港精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 經紀人簽字:
電 話: 公司電話:
身份證號: 業務電話:
地 址:
房地產代理合同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并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于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5、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臺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費及發布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工作人員將在90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戶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并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并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2、甲方負責項目后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后,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七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為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戶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VI印刷上,乙方為全案營銷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權標注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為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ńY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啟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啟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為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為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為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公司獎勵,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_______萬元、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5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傭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毀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托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兌現等)造成客戶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傭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傭金后,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臺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并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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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和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常熟奧特萊斯項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甲方指定乙方為非獨家銷售代表,銷售甲方指定常熟奧特萊斯可銷房源(附一)。
銷售價格以甲方確認的對外銷售價格表為準,乙方不得低于該價格銷售,但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除外。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簽訂合同日起后4個月。房地產銷售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長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約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指定乙方銷售本項目的區域為:a3、a12、a13、a15、a10、a11、a7、a8
共八棟建筑,如甲方另有其他區域推出,則自動作為乙方可銷售區域。
第三條 費用承擔
1、項目廣告宣傳由乙方按廣告計劃書提供,甲方審批同意后,由甲方直接付給第三方。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3、案場辦公用品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銷售傭多及支付方式
1、銷售額滿500萬,甲方支付乙方的傭金點數為 銷售額的5%計算 ;銷售額滿1000萬,傭金點數為 銷售額的6%計算
;滿1000萬-1500萬,傭金點數為以 銷售額的7%計算;滿20萬,傭金點數為以
銷售額的8%計算;并于次月10號結領全款到帳合同部分傭金的100%。房地產銷售委托代理合同。
2、傭金結算采取月結算方式,全款到賬甲方即支付傭金給乙方,即如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傭金即于當月結算;如客戶選擇按揭貸款方式,傭金將于銀行放款完畢的當月結算。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代理傭金時,應提供正規發票。
4、銷售合同簽訂后,凡買受人要求退房退鋪的(主觀上是客戶原因)在退還購房、購鋪款的同時,被沒收的客戶違約金(或定金等)雙方五五分成,可以沖抵傭金(以買受人違約金優先沖抵傭金,違約金不足傭金部分的,由乙方從已收傭金中退回甲方)。其他因房屋質量和手續等問題屬于甲方責任造成買受人退房退鋪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視為乙方銷售業績結算傭金,乙方無需退銷售傭金。
8、乙方不得從商鋪銷售款中截留任何傭金,任何傭金必須由甲方公司按比例統一結算支付。
第五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本項目與項目銷售有關的真實、合法的證照如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等和等以及用于銷售所必需的宣傳資料、樓書等,如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符合實際情況而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資料實事求是地宣傳項目情況,如因乙方進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宣傳而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銷售合同的審核及簽訂、銷售款項的收取和辦理銀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帶看房客戶前往甲方,甲方應于核查無重復登記情況后在簽字蓋章,確認為乙方有效客戶,該客戶如最終購房,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蛻羧缱罱K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導致退房,則為無效客戶,不列入傭金結算。
4、乙方統一組織自主開展銷售工作包括各銷售點布點、銷售計劃、人員出差、廣告等安排及費用承擔。
5、乙方保證全部銷售款項及時全額回籠甲方專項賬戶,在銷售過程中不另設賬戶,對銷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和相關部門做好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做好客戶資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義務對價格體系等項目涉及的商業事項對外保守秘密。
7、對乙方組織異地意向客戶到常熟本項目看房的.,甲方按需提供中午工作餐;來回路費(須大巴士并滿客率50%方有效)由甲方承擔,銷售合同簽訂三日內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傭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支付逾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挪用銷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終止乙方銷售權,并應賠償挪用款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虛假銷售騙取傭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銷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宜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并傭金款項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協議目標無法實現的,雙方互不負賠
償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有條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簽訂為
本協議補充,經甲乙雙方簽字后有效,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4、協議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貳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7
委 托 人:__(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代 理 人:__(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于__(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托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于__(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筑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后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并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并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托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后工作,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托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制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墻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復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系,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制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制作、樓書制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布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才能發布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并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并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后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并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墩J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秘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周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于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并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__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采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采取月結方式,開盤后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于以上對應的委托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并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后才能視為完成銷售,并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后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后,到開盤后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后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后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周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周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房地產代理合同8
甲 方:***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銷售定義
為了正確理解本合同內容,雙方有必要在合同的開端確定銷售的真正定義,銷售行為定義不僅為在沒有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完成銷售前的專業咨詢、手續辦理和合同簽訂,還包括銷售后期的售款催繳、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綜合問題。
第二條 合作內容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獨家銷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屬的項目位于***地塊,占地**畝,主體**層,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業項目。具體可售單位按附件執行。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雙方達成的工作任務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自動終止,如果甲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方商定后給出銷售均價,乙方所提供并經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并按此作為計算代理傭金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基價制定銷售價格方案,在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再實施。一般來說,甲方不鼓勵項目開盤后的市場銷售價格調整。
3、根據銷售的實際情況,需采取提價或促銷行為時,由雙方商定銷售方案后,簽定補充協議后再執行。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價格。
第五條 傭金和支付
1、乙方的銷售代理傭金為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8%。 在經甲方書面同意提價,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銷售代理傭金劃分和所占份額:
銷售交易傭金?? 80%
銷售考核傭金?? 10%
銷售保證傭金?? 10%
3、凡以下情況均認定乙方完成銷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傭金的80%在下個月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作為乙方依法獲得的銷售交易傭金。
A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者,并交付購房款的50%;
B客戶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額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額的50%;
D按揭貸款付款者, 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額的50%。
4、根據第八條第三款確定的銷售指標體系考核乙方月度銷售績效,以此作為甲方在下個銷售月度前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銷售考核傭金的標準。
5、銷售保證傭金待項目銷售完結后,扣除乙方相應的賠償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說明按時支付乙方傭金,乙方應遵照國家規定提供有效發票。
7、甲方的預留房源也計入乙方的銷售計劃總量,甲方應事先確定比例并在銷售前期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為,甲方需支付乙方傭金的70%。同樣,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為,乙方要承擔相應損失的經濟責任。
第六條? 費用分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電視、車體、路牌等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辦公耗材等)由乙方負責向第三方支付。
2、若異地銷售所發生的廣告媒體推廣和宣傳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負擔售樓處的新建或租賃、裝修、空調、辦公桌椅固定資產的添置所產生的費用。售樓處內部的水、電、暖、電話等產生的其他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4、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5、費用一律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條 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程序:
1、乙方對外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關的補充協議、說明等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同意后,乙方方可據此與客戶簽定合同。
2、乙方與客戶達成意向,客戶在銷售合同簽字蓋章。
3、客戶憑借乙方簽發的交款通知單,到甲方財務單位繳納購房款項;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審批備檔留存。
4、甲方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審批,蓋章生效后,將客戶的合同及復印件轉交乙方銷售部門1份作為銷售依據。
5、客戶在合同簽字蓋章的第3個工作日后,憑繳款收據到售樓處領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9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受 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為“ ”項目之發展商,并同意乙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業
1.1 項目名稱: 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1.2 項目位置:位于 ?傉嫉孛娣e: ㎡。項目地塊編號為:
1.3 項目類型:住宅;
1.4 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范圍:標的物業為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積共約40000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書面確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系客戶銷售標的物業。甲方關系客戶購買標的物業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系成交單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 的范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系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2)在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以外的關系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為關系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系客戶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關客戶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戶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首次正式公開發售后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后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為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3.1 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1 完成市場調研、物業定位、營銷推廣;
3.1.2 提供競爭項目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項目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1.4 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公司;
3.2 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2.1 項目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為準)完成標的物業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并獲得甲方的確認;
3.2.2 標的物業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后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4.1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1.3 甲方保證甲方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于預售許可證經批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標的物業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并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并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1.4 甲方對因標的物業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5.1 甲方權責:
5.1.1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數據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盡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文件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數據真實并承擔上述數據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5.1.1.1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為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5.1.1.2 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5.1.2.1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并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并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5.1.2.3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項目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于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房地產代理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托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托項目位于XX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托銷售部分總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為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于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布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并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后雙方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并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并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于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于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為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后,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折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為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盡快研究回復。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咨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于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周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并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后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布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為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并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于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托銷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托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銷售率(按面積計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費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托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為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為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并在乙方銷售代理期
結束后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于代理期結束后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并協商,而不視之為違約行為。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并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并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系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正在為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房地產代理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位于通化市 鎮 _ 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 結構,共計 層,其中住宅 套,門市 套,車庫 套;
3、該項目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為 平方米,門市 平方米,車
庫 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 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準的各類證照復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系,為乙方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后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后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于該項目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 元/㎡;
(二)門市: 元/㎡;
(三)車庫: 元/㎡。
第六條:銷售傭金的支付
(一)傭金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傭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傭金的支付:
銷售傭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并簽定購房合同后,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傭金。每個星期一為傭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傭金,報與甲方后于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傭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六)如由于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傭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傭金,若此套傭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于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布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__,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程序追討傭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范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房地產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20萬以下代理費20~40萬30%40萬以上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后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托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并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于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于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ㄉw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其位于********市********區*******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地址:********。
1.3、項目占地面積:凈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托代理內容、范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范圍:甲方“**********”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傭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采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后,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傭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傭金范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傭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萬元(大寫:壹佰玖拾萬元)整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收取傭金。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元/m,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元/m、二至四層*****元/m,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戶簽定購房合同并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傭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后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傭金時扣出。
(2)、項目傭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萬元、但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傭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萬元、但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傭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傭金。
(3)、項目傭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并在審核后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戶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戶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并在審核后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4、客戶違約
若客戶簽署購房相關協議并付款后悔約,客戶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傭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并在結算后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制作、安裝、發布、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家具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復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復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并提供五證兩照復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戶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說明、配套設施說明、物業管理說明、房屋使用說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傭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并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準,不得超出甲方授權范圍向客戶許愿、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托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范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并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
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14
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為乙方為甲方自有銷售部。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銷售" 房地產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在委托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數據、書面資料及價格必須簽字后,乙方方可執行。
9、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10、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1、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2、為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甲方同意負責乙方部門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及銷售部人員工資。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制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于市場價格。
6、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銷售價格嚴格執行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范本執行,超出范本范圍內的條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處及帳戶。
8、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負責公司銷售部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銷售部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托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 并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費用。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兩個月的策劃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如后期如需繼續進行廣告策劃,另行簽署廣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實際成交額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甲方財務應當將所有交款收據提供給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必須結算;若甲方不予辦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所欠款的0.3%,違約金以天計算。
四、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雙方中的任一方發生違法行為或者違約行為,該行為給對方帶來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準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于雙方法人(負責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15
開發商:
咨詢公司: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托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咨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并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準、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咨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范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咨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咨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系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咨詢公司應委派不少于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后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后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咨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開發商書面批準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周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準對外銷售,則銷售周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準具體單位對外銷售并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咨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咨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咨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咨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咨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咨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咨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咨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咨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后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于咨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個月內結清.咨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首期房款后違約和按揭后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咨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咨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并由開發商確認.咨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咨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咨詢公司銷售價格低于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于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咨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咨詢公司制定并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咨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咨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并書面批準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布置及維護、模型制作、現場和后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咨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
(3)關于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咨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于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咨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咨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咨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咨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诎凑占滓译p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劾酶鞣N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茉陂_發商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咨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 咨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咨詢公司承擔一切后果.
2、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
3、咨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咨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周一次書面匯報客戶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咨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咨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咨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咨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咨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咨詢公司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咨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咨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咨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咨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咨詢公司全部負責;若咨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戶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咨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咨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咨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沒收咨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后,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咨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咨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 咨詢公司:
房地產咨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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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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