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經濟合同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濟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濟合同 篇1
一、把握好高校經濟合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
1.按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工程類、服務類和貨物類3種,具體包括:設備貨物采購,基本建設及維修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審計服務,科學研究、科研協作及咨詢,生產加工,投資、借貸,租賃、資產經營,合作辦學合同等。
2.按是否履行招投標程序,可分為招標項目經濟合同和非招標項目經濟合同。根據國家《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規定,超過一定限額的工程、物資、服務的采購必須要經過招投標程序,因此招投標活動成為影響合同訂立的重要因素,而且經過招投標活動的經濟合同因其采購金額大、環節多、程序復雜等因素,決定了該類合同的訂立具有特殊性。
3.按其他方式進行分類:按合同標的,可分為轉移財產合同、提供勞務合同和完成工作任務合同;按合同形式,可分為口頭經濟合同和書面經濟合同;按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可分為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按照合同的訂立先后,可分為主體合同和補充合同等。上述分類方式可以單獨采用,也可以聯合采用。在經濟活動比較多的單位還可以按分類對合同進行二級、三級分層控制。例如:招標活動(一級)的工程類(二級)的主體合同(三級)。
二、加強合同訂立環節審核,減少合同簽訂風險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有多個環節,包括合同草擬、合同訂立、合同簽署、合同備案、歸檔等,其中合同訂立環節中對合同草案的審核工作尤為重要。審核要點如下:首先,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符合雙方約定,特別是學校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標的(指工程、服務、貨物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的或按經濟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其中:工程類合同必備條款包括工程范圍、質量標準、價格、質量保證期、履行期限、履行地點與方式、驗收、結算方式、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服務類合同必備條款包括服務范圍、服務期限、酬金、結算方式、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貨物類合同必備條款包括貨物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質量標準、價格、質量保證期、履行期限、履行地點與方式、驗收、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對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重要內容等進行審查,做到合同主要條款的內容完整、符合要求,基本要素齊全,格式要規范,條款明確具體,文字表達嚴謹。合同語言須準確、周密,以防止產生歧義,造成糾紛。同時應重點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有損學校利益,是否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政策和規定,是否有經濟合同約定支付標的經費來源,是否有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等。其次,確定合同的格式或版本。對有國家規定格式的合同種類,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版本執行;對國家沒有規定格式的合同種類,高校應對各項同類型合同制定各種基本固定的格式。執行國家規定的格式合同時,要對格式合同中的條款(包括協議條款、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均研究透徹,了解其具體含義及法律意義,避免因不明白其內涵造成誤解產生漏洞從而給單位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對沒有國家規定格式的各項同類型合同,在制定合同條款過程中,將合同應有的主要條款內容全部涵蓋進去,形成固定的格式,使用經過反復斟酌的基本用語,盡量避免使用模棱兩可的文字和不規范的語言,減少文字陷阱,控制合同風險。再次,合同不能與招標過程相脫節。招投標活動產生的合同是招投標活動的最終成果,尤其要注意簽訂合同時不能出現與招投標過程脫節現象。在審核過程中需要審查合同條款招標前后是否一致,審核內容主要包括標的`物是否一致、項目范圍是否一致、履行期限是否一致、結算方式是否一致、付款方式是否一致、違約責任條款是否一致等。將招標文件和招標答疑中的重要內容與合同相應條款對應,將中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等內容納入合同條款。另外,還要通過制定一些補充合同條款來建立合同和招投標過程的關系,使合同的內容涵蓋招投標全過程的重要內容,保證招投標活動的效果落到實處。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管理
1.建立合理、有效的經濟合同管理體系建立經濟合同管理體系,包括經濟合同管理決策機構、經濟合同承辦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合同監督管理部門,明確經濟合同內部管理各部門的職責。經濟合同管理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學校經濟合同的管理,負責管理合同簽訂的授權和合同專用章以及相關法律事務的辦理;經濟合同承辦部門是指發生經濟活動的具體辦理部門,負責合同和相關事項具體手續的辦理;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一般指資產和基建管理部門等,負責負責審核合同的主要條款,負責訂立合同等事務;合同監督管理部門一般指財務、審計部門,負責審核合同的主要條款,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確保合同的合法、可行、完備和嚴密,防止出現不應有的合同糾紛。有條件的高校還可建立專門的法律顧問組織,對經濟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核,防范合同的法律風險。
2.嚴格執行合同授權審批制度高校應當綜合考慮在有關部門設置有效的合同管理人員崗位,明確經濟合同的各級授權委托審批以及簽署權限,并嚴格遵守授權委托權限。對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超出授權委托權限、簽署權限簽署合同,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借貸等重要經濟合同等行為要注意防范。
3.實行合同審核會簽制度對于金額較大、影響較深、涉及較高專業技術的合同,在合同簽訂之前,應當組織法律、技術專家與財會、審計、監察工作人員等共同參與合同條款的審核,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出具專業審核意見。專家和參與審核人員在審核過程中發布的重要意見和事項,經確認后應形成會議記錄并妥善保管,已審核后的合同條款應請參與審核的各方面專家對審核意見進行會簽,作為合同修改的依據。
四、嚴格履行經濟合同,對合同履約情況加強監督審查
高校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主要涉及財務、資產管理、審計部門。上述部門應當參與重大經濟項目合同(特別是基建工程合同)的全過程跟蹤管理,在項目資金籌集、招投標、合同的簽訂等前期環節以及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都要積極參與,以獲取重大經濟項目合同的基本信息。對合同履行中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情況嚴格進行審查;對合同重要條款的執行進行嚴密監督并保證其按照合同的約定實施;對合同支付金額進行嚴格審核,確保學校不發生多支付合同款項的風險。
五、重視合同備案、登記和歸檔,建立合同的詳細信息檔案
為了加強和規范合同管理,應建立合同備案登記制度,對每項合同進行統一連續編號和備案,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定期歸檔。經濟合同中含有大量信息,并且是合同雙方責任權利的承載體,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簽訂后,合同文本應妥善保管,以防將來出現合同糾紛時查找不到資料。設立經濟合同業務履行情況登記簿,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登記簿的信息進行統計、分析、通報、跟蹤,便于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統籌管理合同,有效安排資金。經濟合同履行完畢,相關部門應及時按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造冊,并移交學校檔案館,不得隨意處置、銷毀或遺失。
經濟合同 篇2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有6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以下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之后,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勞動合同期滿之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并不是全部,因為《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此明確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一、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保存雙方自愿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余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咨詢者,他們因為“老板”、“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而勞動者自己的權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損害了。由誰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經濟合同 篇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案例:
評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雙方自愿的結果,是在平等的基礎上用雙方自愿的辦法來解決勞動爭議糾紛的友好途徑。無論雙方誰先提出來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都可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專門作了明確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三十八條規定賦予了勞動者享有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可以依法維護勞動者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得到權利的.充分享受。
當然,從法學理論上講,無論雙方誰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進行的協議,我們講究的就是兩個字公平,然而,這種公平是建立在雙方完全自愿,又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的,既然是公平協議,那么,互相就無須談及補償問題。但是,法律的立法精神考慮到了強者與弱者的問題,考慮到了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的問題,法律的條文結合了生活中的這一實際問題,向弱者作了傾斜,完全出于維護弱者的權益,對勞動者個人進行了有力的法律保護,這樣,當用人單位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就應當對勞動者給與經濟補償。
經濟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XX市______區(縣)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字______號),經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XX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XX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XX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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