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議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協議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維護醫院正當權益、保護醫院利益和規避合同風險,促進醫院對外經濟、技術、醫療、科學研究等合作活動的開展,規范合作行為,確保合同履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zz大學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醫院各職能部門、臨床科室與外單位以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名義簽訂的經濟、技術、醫療、科學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條醫院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監督和合同檔案管理等。
第二章職能部門合同管理的分工
第四條醫院根據業務類型對合同進行分類,授權相關部門對合同實行歸口管理,即授權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其業務范圍內的合同進行管理。
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的合同業務為:
一、人事處負責醫院人事合同、勞動合同的管理;
二、設備科負責設備及醫用耗品的采購及維護等合同的管理;
三、財務處負責金融業務往來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處負責基建、修繕、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合同的`管理;
五、藥學部負責藥品、試劑采購等合同的管理;
六、科教處負責各類專業培訓、合作辦學、科研、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科技成果轉讓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長辦公室負責對外合作項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協調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則上按管理職能歸屬相關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簽訂與履行的管理
第五條醫院所有對外合同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zz大學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并遵照醫院的有關規定進行簽訂,確保醫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對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負責,并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審查合同他方的主體資格及資信狀況。具體包括:
(一)營業執照。重點審查擬定的合同標的是否與營業執照核定的業務(經營)范圍一致,營業執照的年限及年檢情況等;
(二)從事合同項目的資質證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四)必要時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財務報表以及其從事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材料。
二、負責起草或審核合同草案,組織相關人員與合同他方進行合同談判,重大合作項目(指合同金額在100萬人民幣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項目)須按醫院要求組成項目小組,對合同條款進行把關;
三、負責對合同基本條款的完備情況進行審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注冊地址或住址、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約地點和方式、合同變更和解除、違約和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訴訟等;
四、負責或協助處理合同糾紛;
五、負責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合同。
第七條合同初稿由職能部門起草后,經各相關部門會簽、定稿,主管部門必要時征詢法律顧問意見。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報院長審批并組織簽訂,重大合作項目(指合同金額在100萬人民幣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項目)須經院長書記辦公會討論決定。各類合同的補充及變更照此程序辦理。
第八條非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合同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未經醫院法定代表人授權,醫院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擅自代表醫院簽訂任何合同。
第九條對外合同一經簽訂,主管部門負責跟蹤落實合同的執行情況,并監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義務,及時向分管院領導報告異常情況,確保合同條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項目須每年檢查合同落實情況并將書面總結呈交分管院領導。
第四章印章、合同檔案和合同備案的管理
第十條各職能部門在訂立、變更、解除合同時,必須按規定使用“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請合作“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印章。
第十一條“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長辦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規定范圍內使用。
符合規定審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蓋“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 ,履行登記手續,連同審批、會簽、《授權書》等資料一并留檔備查。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份數視實際情況確定,合同簽訂完畢,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門保管,如涉及款項結算事項的,其中必須有一份標注“財務”專用字樣的合同作為款項結算的依據。
第十三條各職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相關資料的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第十四條合同檔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合同檔案,移交院辦綜合檔案科保存。
第十五條部門保管的合同檔案保管期限的劃分:
一、執行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合同,合同檔案保存期限為合同期滿后10年;
二、執行期在10年以下5年以上(含5年)的合同,合同檔案保存期限為合同期滿后5年;
三、執行期在5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合同,合同檔案保存期限為合同期滿后3年;
四、執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檔案保存期限為合同期滿后2年。
第五章合同檢查及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醫院成立由院辦、監察、財務和審計等部門組成的合同監督、檢查工作小組。院辦負責牽頭與組織協調,采取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對醫院各部門所管理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部門和科室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未按本辦法規定報批、審核、備案,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負責簽訂合同的人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科室或個人在合同簽訂或執行過程中玩忽職守、循私舞弊、索要財物或收受賄賂,醫院視情節嚴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合作協議、合同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如相抵觸,一律以法規為準。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之前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協議管理制度2
為加強我院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及經濟糾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經濟合同的簽訂
1、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2、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院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
3、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履約能力,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4、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擇優簽約”的原則。
5、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醫院內部其他科室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權衡,然后簽約。
6、經濟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7、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我院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二、經濟合同的審查批準
1、醫院各類經濟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長或其授權委托人審批,主要包括如下經濟合同:
。1)醫院的各類經營性經濟合同;
。2)對外招商、招標、合作經營等重大對外經濟合同;
。3)醫院自建或承建的各類安裝、建筑、裝飾、修繕工程合同;
。4)醫院各類固定資產購置合同;
2、經濟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3、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合同申報
各類經濟合同的經辦人員,應事先填寫“合同會審表”,經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審批程序報醫院各級領導審核批準。
。2)合同會審
、儆舍t院院務會議對送審的經濟合同的價格條款進行審核,經調查研究后出具審核意見;
、谟舍t院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審核意見;
、塾珊贤婕暗南嚓P業務科室出具審核意見。
(3)合同審批
經院務會議會審后的合同文本,報各領導按權限審批。
三、經濟合同的履行
1、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3、相關科室應及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同時對醫院重大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應進行定期檢查。檢查內容著重以下幾方面:
。1)合同履行情況;
。2)合同未能履約的原因、責任;
。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標準及資料登記情況;
。4)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
。5)其他情況。
四、經濟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3、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醫院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4、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5、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6、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五、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2、合同糾紛由簽約科室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
3、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院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
4、醫院各科室在處理糾紛時,應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
5、合同糾紛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六、經濟合同的管理
1、本醫院經濟合同的管理由院長總負責,由辦公室管理。
2、醫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本醫院簽訂的合同;
(2)負責審查本醫院簽訂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對須報請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3)負責本院法人代表委托書的日常管理;
。4)根據法律及本《制度》的規定,制定本醫院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負責處理本醫院合同糾紛及經濟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3、醫院必須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醫院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經濟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金額、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協議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維護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組織之間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協議、備忘錄及有關修改前述文件的文書、圖表、傳真等各類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意向書、協議書等其他書面文件。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職能部門依法訂立、變更、解除、轉讓、履行、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歸檔、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總稱。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以本公司名義所簽定的一切合同、協議、以及相關的要約、承諾等法律文書。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公司合同管理采取歸口管理與分類負責相結合的形式:
。ㄒ唬┕拘姓肆Y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并負責所有外簽合同的歸檔和保管;同時,負責與行政及人力資源相關合同的管理和簽訂;
。ǘ┕竞贤杀静扛鶕洜I部招投標情況,負責工程施工合同及內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簽訂,以及對外所有工程合同的歸檔、保管、傳遞、報批;
。ㄈ┕酒渌毮懿块T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相應合同的管理和簽訂,并報行政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六條合同管理職責
。ㄒ唬┞毮懿块T職責:
1、指定專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經公司(執行)總經理或分管副總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3、參與管轄范圍內合同的論證、起草、談判和簽訂工作;
4、對管轄范圍內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
。ǘ┖贤芾砣藛T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變更、解除合同;
2、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制止不合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
3、負責登記合同臺帳,建立合同檔案;
4、依法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活動等。
第七條合同談判必須有公司領導(或授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至少2人以上共同參與,個人不得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簽訂與審核
第八條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依據《合同審批表》(附后)由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經理、法律顧問等,依其工作職責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根據種類和內容盡量選用工商管理部門規定的示范、推薦文本;如不適用可自行擬定合同,擬定合同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斒氯说拿Q或者姓名和住址;
。ǘ说;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ò耍┙鉀Q爭議的方法;
。ň牛┢渌s定事項等
第十條除合同履行處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將協議、合同寫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合同的簽訂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
況、履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對方資信不明的,應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擔保,否則不能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訂,其他人員無權辦理:
(一)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原則上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發《授權委托書》,加蓋公司公章。
。ㄒ唬┪写砣舜砉竞炗喓贤,必須在授權范圍及期限內行使代理權,禁止越權代理,否則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ㄈ┪写砣寺男腥缦侣氊煟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和簽訂合同;
2、對簽訂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實性、有利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簽訂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負責妥善處理合同糾紛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保管本人簽訂和負責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后應及時將資料送交行政人力資源部歸檔保管。
。ㄋ模妒跈辔袝分幌薇救嗽诤炗喓贤瑫r使用,不得涂改、轉借和代作他用。
。ㄎ澹┪写砣艘蚬ぷ髡{動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應責成行政人力資源部及時收回《授權委托書》。
。┪写砣藢嵤⿹p害本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或不再適宜擔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權隨時終止委托代理關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糾紛的處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后應當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等為準。
第十四條合同管理部門要適時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如合同不能
履行,應依法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妥善保存有關資料和證據。
第十五條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管理和執行部門除書面催促對方繼續履行外,應當立即將對方情況及時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或執行總經理,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ǘ┺D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避免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況;
(五)其他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等。
對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同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一)當我方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說明理由并取得對方同意,簽訂變更協議。
。ǘ⿲Ψ揭笞兏贤瑫r,如果同意變更亦應簽訂變更協議;如果不同意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當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八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ㄒ唬┊斝枰獬贤瑫r,應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
。ǘ┊斀拥綄Ψ揭蠼獬贤耐ㄖ獣r,應立即回復對方,表明我方意見。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九條發生合同糾份的,應按我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五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合同文本、與合同有關的資信狀
況調查、談判紀要、意向書、公證書、擔保書、授權委托書、往來文書、信函、電報、傳真、電話記錄、視聽資料、圖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種相關憑證等。
第二十一條歸檔的書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門保存原件;其他相關部門原則上提供復印件,特殊情況需要原件的須于合同簽訂前告知合同簽訂部門。
第二十二條合同訂立后,須于10日內完成對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毀;在合同履行完畢10日內,負責將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的卷宗歸檔保管。
第二十三條合同檔案管理其他規定:
。ㄒ唬┖贤芾韱T負責統一編號、裝訂和存檔,合同承辦人員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
。ǘ┮话愫贤瑱n案保存為10年,重大合同檔案應當永久保存。
。ㄈ┙栝喓蛷椭坪贤瑱n案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防丟失。
。ㄋ模┪唇泴徍嘶蛭窗磳徍艘庖娦薷牡暮贤,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印章管理部門不得蓋章,財務部不得撥款結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條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專用章,部門和項目部印章未經授權一律不準對外簽訂合同,否則將按違規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同專用章僅限于簽訂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權行政人力資源部統一刻制、編號和管理,嚴禁員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規定進行審核和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先簽字后蓋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紙或其它空白紙上加蓋合同專用章,特殊需要的應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由合同管理員登記、編號、回收,嚴防丟失。
第二十八條合同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
必須帶合同專用章到異地使用的,應當由借用人員填寫《合同專用章借用登記審批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方可辦理。合同印章借用完畢,應當按時交回行政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章合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合同監督檢查是促進企業管理工作規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不定期檢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況,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順利履行,防范合同糾紛
第三十一條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ㄒ唬┖贤芾碇贫葘嵤┣闆r;
(二)合同管理臺帳及檔案建立情況;
(三)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
。ㄋ模┖贤m紛處理情況;
。ㄎ澹┖贤芾砣藛T的教育培訓情況等。
第三十二條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受檢查部門要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資料,并對有關檢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檢查情況,有權對受檢查部門作出如下處理:
。ㄒ唬⿲υ谟喠、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造成經濟損失部門和個人,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ǘ⿲υ诤贤芾砉ぷ髦写嬖趩栴}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ㄈ⿲υ诤贤芾砉ぷ髦谐煽冿@著或為企業避免、挽回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
協議管理制度4
一、合同的.簽訂按照XX程序文件辦理。
二、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按以下程序辦理:
1.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經分公司經理同意,才可辦理加蓋合同專用章手續。
2.各部門保存合同復印件,監管合同條款執行情況。
3.財務會計保存合同復印件,監管應收應付款項。
三、合同章由行政部管理,并由主任負責保管和使用。
四、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合同章時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日期、合同名稱、蓋印份數、承辦人、批準人等。
五、未經批準,印章保管人不得將合同章交予其他人員攜帶和使用;不得在空白的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章。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分公司經理批準。
六、分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在簽訂后要將正本上報XX一份備案。
七、行政部對所有經濟合同文本進行分類、編號、建檔。
八、因工作需要使用合同文本時,須經分公司經理批準,辦理借閱手續,并在一周內歸還。如因特殊情況須延長使用期限,須經重新辦理申請。
協議管理制度5
1目的
規范安全管理協議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務派遣(承包)、工程施工、實習(培訓)等安全管理協議書的簽訂、執行、廢止等過程管理。
3管理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管理協議書的簽訂及歸檔管理。
3.2項目負責人負責督促相關方簽訂安全協議。
3.3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協議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要求
4.1安全環保部根據外來單位作業性質,分別制定生產區外施工、生產區內施工、運輸、實習培訓、勞務派遣等不同的安全管理協議分版本。所有版本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2安全管理協議的內容應至少包括:
a)甲、乙方基本信息;
b)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c)違反安全管理協議所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管理協議中止、解除的情形等。
4.3安全環保部應定期對所有版本的安全管理協議進行評審,當現行版本與公司管理實際和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不符合時,應及時組織進行修訂。
4.4安全協議簽訂
4.4.1所有以組織形式進入公司進行勞務承包、工程施工以及在生產崗位實行培訓的(簡稱乙方,下同),在施工作業或進入生產崗位前,項目負責人應督促乙方及時到安全環保部簽訂安全協議并告知乙方必須提供的相關資料。
4.4.2乙方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時應提供的資料包括:
a)法人(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必須同時提供法人委托書原件;
b)營業執照;
c)組織機構代碼證;
d)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有效證件和行業準入資質證書;
e)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證書;
f)涉及特種作業的人員資格證;
g)與公司簽訂的.商務協議;
h)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證明資料;
i)3000~10000元安全抵押金。
4.4.3乙方所有資質證件應在有效期內,復印件必須加蓋乙方單位紅色印章。
4.4.4安全環保部對協議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安全抵押金收款通知書,乙方在公司財務部交納安全抵押金,憑收款收據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乙方補充完善,否則不予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4.4.5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二份,承包方、安全環保部各一份,必要時應給相關管理方提供復印件備案。
4.5安全協議的執行
4.5.1乙方憑安全管理協議書到作業點所在單位辦理施工聯絡票或開工通知單,方可開始作業。
4.5.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協議或公司安全規定,公司應對其進行嚴格考核。
4.5.3安全環保部定期通知乙方在財務部繳清考核罰款;對于一次性罰款超過1000元的單位應及時通知繳款。
4.6安全管理協議執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通知乙方變更安全管理協議:
a)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調整,協議內容與之不相適應的;
b)甲方管理要求發生變化時;
安全管理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到安全環保部變更安全管理協議:
a)乙方法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發生變化時;
b)乙方在甲方的作業內容發生變化時;
c)乙方資質發生變化時;
d)安全管理協議已到期,但作業尚未結束的。
4.7安全管理協議的解除
4.7.1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時,應與甲方解除安全管理協議:
a)完成商務協議全部內容,關辦理完結算手續的;
b)乙方作業期間發生重大事故,甲方中止其商務協議的;
c)因為乙方原因,自行將人員、機具撤除作業現場的;
4.7.2乙方解除安全管理協議時,應持安全管理協議原件、安全抵押金收款收據、工程竣工驗收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違章違紀繳款證明等到安全環保部辦理解除手續。安全環保部對上述資料核查無誤后在安全抵押金收據上批注退款說明,經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財務部領取安全抵押金。
4.8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安全管理協議臺帳。所有安全管理協議及資質證明材料應裝訂成冊,定期更新。
5考核
5.1招標、談判過程中資質審查不嚴,導致不具備作業資質的外施工單位進入公司作業的,對責任人按500~2000元考核。
5.2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未督促外施工單位與公司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按2000元/次考核。
5.3公司主管安全協議人員對外施工單位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協議內容不嚴謹的,按1000元/次考核。
5.4安全協議資料管理不規范、存檔不齊全扣100元。
5.5未涉及到的考核內容參照本制度以及《安全生產環保獎懲制度》相關類似條款以及《外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條款執行。
6相關文件
6.1《安全環保獎懲制度》
6.2《事故管理制度》
7相關記錄
7.1《外施工隊安全協議臺帳》
7.2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無固定格式)
歸口部門:安全環保部
主要起草人:
審核:
批準:
協議管理制度6
第一節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一條 合同管理部門是指負責合同管理綜合事務的主管部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部。
第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根據工作職責和業務性質,負責合同立項、談判和起草的部門。
第三條 合同審查部門是指負責合同審查會簽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圍之內執行的合同,如訂單,不需要相關合同審查部門的審查。合同標的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查:涉及專業技術的合同應有專業技術部門參與審查;未經招投標的合同應有審計部參與審查。
第四條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為:
1、制訂合同管理規章 制度,根據需要修訂補充有關配套制度,并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2、管理和正確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協助開具授權委托書;
3、組織處理涉及合同的爭議或糾紛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4、根據具體合同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增加參與合同審查會簽部門的建議;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各承辦部門職責為:
1、在合同談判前,應對合同的其它各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并對資信調查結果負責。資信調查的內容包括:營業執照及其有效性、商業信譽及近期經營業績情況和承擔該合同業務必須具備的其它資質條 件。
2、合同談判、起草、會簽、履行、歸檔等工作;
3、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合法性及價款的合理性負直接責任;
4、處理未涉及訴訟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糾紛;
5、建立本部門合同副本檔案及其臺帳。
第十六條 合同審查部門分工:
1、合同管理部門主要審查合同的權限合規性、參與審查合同合理性、資料完備性和嚴密性,并決定是否將合同送公司法律顧問審查;
2、專業技術部門主要審查技術及產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3、審計部主要審查合同程序的合規性和對合同實行效能進行監察。
第二節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人員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對外簽訂、變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公司對外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書形式。
第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簽訂合同,應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擇優簽約”的原則,積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對于根據《公司章 程》規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業務事項而直接訂立的有關合同,需持有相關決議文件方能簽訂,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重大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總經理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署各項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總經理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可授權公司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負責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章 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負責公司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明確公司各業務部門及崗位的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
第三節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務部門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務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六條 業務部門承辦人員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務部門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經合同審查部門審核,并報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務部門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八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經濟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九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務部門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務部門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節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第三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三十三條 業務部門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 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
3、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4、合同中訂有保密條 款或附有保密協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 款或保密協議;
5、聯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五節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處理。
第三十七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為及時處理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 糾紛發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電報、電傳、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證人證言;
6、其他證據材料。
第三十九條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在3―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和相關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條 對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如認為對方存在過錯或違約,經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門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已經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管理部門應積極參加仲裁或應訴,并應當在3―5日內提出參加仲裁或應訴意見,提交公司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向公司授權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進展情況。
第四十三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復印若干份交由業務部門收執,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定義務的,業務部門承辦人應及時通知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六節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同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檔案及歸檔保管制度,配置兼職合同管理員。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 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發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 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登記和存檔管理。
第七節 合同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辦法,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由公司審計部門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一條 簽訂合同,未了解對方資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給單位造成損失者,應追究簽訂合同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查明原因,追究合同執行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凡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合同執行單位未及時匯報解決的,應追究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損害企業利益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為保證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到有關部門檢查合同執行及結算情況。
協議管理制度7
地產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確保勞動合同簽訂的及時有效性,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新簽合同新錄用員工在入職第一天,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會代表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在合同到期的前兩個月,人力資源部會發《勞動合同到期通知》給員工本人簽收,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一周內,有續簽意向的員工需登陸公司辦公系統上填寫《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逐級報上級審批,最終由總經理簽字確認是否與你續簽合同。無意向與公司續簽合同的員工,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批準后,按離職手續辦理。
三、續簽合同手續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流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申請者續簽合同。
四、合同年限
1。新員工合同簽定期限為三年以上,含試用期六個月。
2。勞動合同續簽年限,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者的主管領導會視個人工作績效批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五。合同留存合同書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公司與個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存入員工人事檔案。六。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協議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做好備品備件的供應管理工作,避免與供應商或者生產廠家之間發生糾紛,要求a類的材料、備品備件在采購前簽訂技術協議,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技術要求和壽命,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本規程所設計到的材料、備品備件的供應管理。
3職責
1.1本規程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由廠領導審批;
1.2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由庫房管理人員負責和公司裝備處和供應公司等有關管理部門協調執行;
1.3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由設備科計劃員和相關技術員負責簽訂相關技術協議,協議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的技術性能和相關技術參數,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我廠實際生產需要;
1.4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協議由設備科長和設備廠長負責監督執行。
4引用文件
本文件發布時,所引用文件均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會被修訂,使用本文件的單位應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5內容及管理要求
5.1需要簽訂協議的材料備品備件明細
5.1.1爐頂設備:布料溜槽和各種耐磨襯套、均壓閥、均壓放散閥、上下密膠圈、數字油缸主要大型備件等;
5.1.2熱風爐設備:熱風閥等各種熱風系統大型閥門,大型波紋補償器等;
5.1.3槽下設備:篩底(包括各種梳齒篩底、棒條篩底、陶瓷篩底等)、耐磨襯板、給料機、激振器、液力偶合器、滾筒、輸送帶等;
5.1.4爐前設備:泥炮油缸的修復、鉆頭、鉆桿、膨脹器、風口小套等;
5.1.5除塵設備:各種濾袋,dn250以上的球閥、盲板閥、蝶閥、插板閥等,除塵耐磨管道、加濕卸灰機、給料機、煤氣膨脹器等;
5.1.6原料設備:輸送帶、各類滾筒、各類托輥等、液力偶合器、振動篩、篩底(包括各種梳齒篩底、棒條篩底、陶瓷篩底等)等;
5.1.7水泵設備:各類水泵、葉輪、轉子等;
5.1.8鑄鐵設備:鐵模、鏈板、滾輪、減速器等;
5.1.9行車設備:抓斗、減速器、滾筒、滑輪組等
5.1.10對以上沒有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對于大型的、重要的、數量大的`材料備件,如果是新進我廠的供應商或生產廠家,為了保證生產設備的穩定、有序運行,庫房應協調供應商或生產廠家,和我廠簽訂技術協議。
5.2材料備件協議的管理要求
5.2.1以上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庫房管理人員應積極協調供應公司或裝備處等相關處室,督促供應商或生產廠家,和廠設備科簽相關訂技術協議。
5.2.2設備科計劃員和技術人員在簽訂技術協議時,要考慮到我廠的實際生產要求,要能滿足我廠的生產特性,和供應商或生產廠家要講明白我廠的實際要求,共同協商解決碰到的問題;
5.2.3設備科計劃員和技術人員在簽訂技術協議時,協議中的材料備件名稱、規格型號、技術性能、采購數量要清楚、詳細明了,不能含糊其辭,要符合行業標準;
5.2.4技術協議最少為三份,設備科留存一份、存檔一份、供方一份,如要增加份數,再另外協商。
5.2.5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到位后,庫房管理人員必須通知設備科相關人員驗貨。驗貨時,技術人員必須遵循技術協議的要求驗貨。
5.2.6驗收好的材料備件,在沒有使用之前,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好;
5.2.7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安裝到現場設備上后,使用單位應跟蹤記錄,備品備件的使用情況,并詳細記錄材料備件的使用狀況,包括安裝時間、安裝數量、使用環境變化情況等等。在使用當中,如發生質量異議,應及時向設備科反映情況。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應立即去現場查看備件運行情況,能解決的現場解決,不能解決的聯系廠家解決。
5.2.8對于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的出庫,庫房管理人員在出庫前應征詢設備科管理人員的意見,對于在生產中不能滿足我廠生產實際需要的產品,應和廠家或者供應商按照協議協調解決生產中所遇到的問題,對于無法協調解決的,應通知裝備處相關處室協調解決。在協商好解決方案后,方可出庫。
5.2.9協議中的材料備件所涉及到的單位,各車間應積極配合設備科的管理,不得在實際操作中弄虛作假、互相推諉,如有發現在工作中執行不利的情況下,將按廠相關制度進行考核單位和個人。
協議管理制度9
1、合同分析
監理工程師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單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對每個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點、難點,考察合同實現的可能性、可能發生糾紛的地方。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2、合同跟蹤
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將時刻關注合同履行情況,將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的內容相對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糾正措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實現項目的總目標服務。
(1)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方在開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進度計劃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并加以審核;并照分月、分段進度計劃進行實際檢查,對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時主動解決,監理工程師報建設單位同意修改進度計劃時,審批承包方修收的進度計劃,確認竣工日期的延誤。
(2)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檢驗工程使用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構件質量;按合同規定的規范、規程,監督檢驗施工質量;按合同規定程序,驗收隱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間驗收工程的質量,驗收單項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質量等。
(3)在工程費用管理方面,嚴格進行合同約定的價款管理;當出現合同約定的情況時,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對預付工程款進行管理,包括批準和扣還;對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進行工程款的結算和支付;對變更價款進行確定;對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費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費用,專利技術等涉及的費用,根據合同條款及有關規定處理;辦理竣工結算;對保修金進行管理等。
(4)變更處理
a)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
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
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監控框圖
b)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的處理
由建設單位原因提出的.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
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框圖
3、監控措施
(1)監督合同各方履行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建設單位為施工單位提供必要的技術圖紙、政府批文、場地、資金等;施工單位按合同條款積極施工。
(2)監督施工單位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做好隱蔽簽證,如實記錄施工全貌。同時,監理工程師將獨立做好日志及其它記錄工作。當發生合同糾紛時,監理工程師將以詳實的資料對工程作出客觀的評價。
(3)施工單位違反合同條款或偏離合同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將采取必要手段實行糾偏,采取下達指令、質量否決,建議建設單位停付、緩付預付款、直至停工等各種經濟、組織手段。對技術原因引起的偏差,監理工程師將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幫助施工單位克服困難。
(4)監理工程師組織各方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各方關系,分析存在問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與偏差。
(5)把好工程變更關,按正確的程序處理工程變更,當涉及合同條款的變更或需增補協議時,監理工程師將及時協調合同各方重新取得協議,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協議管理制度10
為確保基金會各項業務活動的順利開展,加強項目及協議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稱協議是指基金會為支持民間外交和各類公益事業及增值保值而開展的所有項目并與境內外政府、事業單位、社團、公司及個人訂立的含有權利義務關系內容的各類協議文件及其附件,及有關的補充協議、意向書、備忘錄等協議性法律文件。
一、項目管理要求
(一)項目立項前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報告(附表1);
(二)項目可行性報告經基金會主管領導審批后,一般項目報理事會研究批準,重大項目經理事會審查批準后方可立項;
(三)實行項目全過程管理。項目執行中期必須進行中期項目評估,并提出評估意見(附表2);
(四)項目完成,必須進行評估驗收,對未達標項目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附表3)。
(五)對不配合進行項目評估的,我基金會有權依法進行處罰。
二、協議的審查與責任
(一)對外簽訂協議,應貫徹“先審后簽”的原則,必要時須征求專業法律人士意見;
(二)協議一般以書面形式報審,并附相關材料,如:批復、函電、可行性報告、資信調研、以及必要的情況說明等。
三、協議的簽訂
(一)基金會簽訂的所有協議,必須事先經主管領導和法人代表審批后,才能對外正式簽署;
(二)協議文本的尾頁上應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名、加蓋基金會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四、協議的履行
(一)協議簽訂后,協議雙方應嚴格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
(二)要加強協議履行全過程的跟蹤管理,防止發生糾紛。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由于職能部門和經辦人的過錯造成基金會單方面違約、從而釀成糾紛的,應由職能部門和經辦人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五、協議糾紛的處理
(一)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出現糾紛,應及時通報法律顧問(律師)并做好處理糾紛的`有關準備。
(二)出現糾紛應首先通過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訴諸法律;
(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的案件,應經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批準授權,由律師代理基金會處理;
(四)處理協議糾紛案件中的責任
發生協議糾紛以后,項目經辦部門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協助律師處理。律師接到糾紛情況報告后應及時立案,并根據有關材料出具法律意見書,報基金會相關領導按法律程序處理。
六、協議的檔案管理
(一)凡基金會對外簽訂的協議,除協議必備的條款外,應當在協議后附有各方當事人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二)協議簽訂后,協議正本及所有洽談資料原件應整理成卷,一并交辦公室統一保管;
(三)協議履行時,應建立協議大事記,記錄協議履行中的重要情況,妥善保存往來函電。
七、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附:1.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項目計劃書
2.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項目可行性評估報告
3.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項目中期報告書
4.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項目結項報告書
協議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e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使訂立合同的行為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證依法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為一方主體簽訂的合同(勞動合同除外)、協議(書)或其它內容涉及各方當事人實質性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合同的訂立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職責:
4.1.公司經濟合同部、控股子公司或項目部負責合同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合同管理部門”)、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4.2.公司經濟合同部為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應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2.1.擬訂、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4.2.2.對控股子公司、項目部合同的論證、談判、起草、簽訂有權參與、審查并提出意見;
4.2.3.監督、指導、協助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處理合同糾紛;
4.2.4.制訂合同示范文本;
4.2.5.其它綜合管理職責。
4.3.公司經濟合同部同時為公司本部的合同管理部門,其依照本制度4。4條之規定對公司本部履行管理職責。
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項目部應明確各自的合同管理部門,并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4.1.擬訂、完善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4.4.2.對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4.4.3.統一負責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檔案管理和信息反饋;
4.4.4.處理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糾紛所涉及的法律糾紛事宜;
4.4.5.其它相關職責。
4.5.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訂立、履行和執行情況全過程負責。合同承辦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事項指定合同承辦人,公司臨時借、聘人員以及試用期人員不得作為合同承辦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5.1.依本制度規定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
4.5.2.組織合同談判;
4.5.3.依照公司經濟合同部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
4.5.4.負責合同報審并跟蹤合同的履行;
4.5.5.負責按照公司部門、項目部的規定保管承辦合同的檔案;
4.5.6.其它相關職責。
4.6.財務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6.1.審查合同中的財務收支事項是否符合財務的法律、法規、準則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6.2.審查合同的經濟可行性;
4.6.3.協助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4.6.4.按照合同約定審核收支事項;
4.6.5.其它相關職責。
5.內容及要求:
5.1.合同的訂立
5.1.1.合同訂立階段,合同承辦部門應負責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進行審查并收集保管相關文件。審查事項如下:
a)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其核載內容與實際相符;
b)擬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c)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d)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e)具有履約信用,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f)其它應審查事項。
5.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經濟合同部下發的`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合同條款,合同示范文本由公司經濟合同部逐步發布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未經公司經濟合同部批準,不得更改合同示范文本條款。
5.1.3.重大合同的簽訂,合同承辦部門應組織合同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合同談判。
5.1.4。合同按照公司授權體系審批后由合同承辦部門逐一落實審批意見,由合同承辦部門送交有權簽署人簽署合同后,方可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章。
5.1.5。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對外簽訂合同,除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公章或無合同專用章外,一律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不得以部門或項目部印章代替。
5.1.6.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專人負責管理。用章同時應做好登記備案。
5.1.7.合同的變更、解除,應當按照簽訂合同的程序辦理。
5.2.合同檔案管理
5.2.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對簽署的合同進行統一編號。
5.2.2.合同正式簽署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至少應留存兩份合同原件,合同承辦部門須將其中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送財務部門作為辦理收支事項的憑證,由財務部門存檔。
5.2.3.合同承辦部門應留存合同復印件及合同相關文件(資信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等)備查,并設專卷統一保管。
5.2.4.特殊情況公司僅有一份合同原件時,財務部門留存合同原件,合同管理部門留存合同復印件。
5.2.5.歸檔的合同原件應作永久性保管。
5.2.6.合同的借閱按照檔案借閱的有關規定執行。
5。2。7。項目部、控股子公司應按照公司經濟合同部要求按時將合同信息報公司經濟合同部備案。
5。3。合同的履行
5。3。1。合同生效后,合同承辦部門負責組織合同的履行,督促當事人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履行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提示有關部門、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和主張合同權利。
5。3。2。合同承辦部門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當保守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其它保密信息。
5。3。3。公司經濟合同部、項目部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根據職責可隨時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4.合同糾紛處理
5.4.1.合同履行期間,合同承辦部門發現存在重大爭議或可能發生糾紛的情況,應當及時通報合同管理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并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管高管匯報。合同承辦部門會同合同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解決問題。
5.4.2.合同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如需委托律師代理的案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對外委托。
5.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關部門應協助合同管理部門對糾紛進行調查取證。各有關部門應當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全,并應主動、及時地向合同管理部門提供全面、完整的資料,不得故意隱瞞或遺漏。合同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可要求合同承辦部門指派專人參與仲裁、訴訟或出庭作證。
5.4.4.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4.5.合同糾紛處理完畢,合同承辦部門應協助合同管理部門建立訴訟、仲裁案卷,以備查考。
6.相關文件:
6.1.《檔案管理制度》
7.附則:
7.1.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配套合同、其它按照本制度審批后可多次重復使用的合同的管理,應按照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規定執行。
7.2.經濟合同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維護和貫徹的責任部門,并負責制度的解釋。
7.3.公司各層級、各專業應在本制度所確定的原則和框架范圍內,建立適用的管理文件和管理體系。
協議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做好備品備件的供應管理工作,避免與供應商或者生產廠家之間發生糾紛,要求a類的材料、備品備件在采購前簽訂技術協議,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技術要求和壽命,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本規程所設計到的材料、備品備件的供應管理。
3職責
1.1本規程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由廠領導審批;
1.2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由庫房管理人員負責和公司裝備處和供應公司等有關管理部門協調執行;
1.3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由設備科計劃員和相關技術員負責簽訂相關技術協議,協議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的.技術性能和相關技術參數,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我廠實際生產需要;
1.4本規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協議由設備科長和設備廠長負責監督執行。
4引用文件
本文件發布時,所引用文件均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會被修訂,使用本文件的單位應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5內容及管理要求
5.1需要簽訂協議的材料備品備件明細
5.1.1爐頂設備:布料溜槽和各種耐磨襯套、均壓閥、均壓放散閥、上下密膠圈、數字油缸主要大型備件等;
5.1.2熱風爐設備:熱風閥等各種熱風系統大型閥門,大型波紋補償器等;
5.1.3槽下設備:篩底(包括各種梳齒篩底、棒條篩底、陶瓷篩底等)、耐磨襯板、給料機、激振器、液力偶合器、滾筒、輸送帶等;
5.1.4爐前設備:泥炮油缸的修復、鉆頭、鉆桿、膨脹器、風口小套等;
5.1.5除塵設備:各種濾袋,dn250以上的球閥、盲板閥、蝶閥、插板閥等,除塵耐磨管道、加濕卸灰機、給料機、煤氣膨脹器等;
5.1.6原料設備:輸送帶、各類滾筒、各類托輥等、液力偶合器、振動篩、篩底(包括各種梳齒篩底、棒條篩底、陶瓷篩底等)等;
5.1.7水泵設備:各類水泵、葉輪、轉子等;
5.1.8鑄鐵設備:鐵模、鏈板、滾輪、減速器等;
5.1.9行車設備:抓斗、減速器、滾筒、滑輪組等
5.1.10對以上沒有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對于大型的、重要的、數量大的材料備件,如果是新進我廠的供應商或生產廠家,為了保證生產設備的穩定、有序運行,庫房應協調供應商或生產廠家,和我廠簽訂技術協議。
5.2材料備件協議的管理要求
5.2.1以上所涉及到的材料備件,庫房管理人員應積極協調供應公司或裝備處等相關處室,督促供應商或生產廠家,和廠設備科簽相關訂技術協議。
5.2.2設備科計劃員和技術人員在簽訂技術協議時,要考慮到我廠的實際生產要求,要能滿足我廠的生產特性,和供應商或生產廠家要講明白我廠的實際要求,共同協商解決碰到的問題;
5.2.3設備科計劃員和技術人員在簽訂技術協議時,協議中的材料備件名稱、規格型號、技術性能、采購數量要清楚、詳細明了,不能含糊其辭,要符合行業標準;
5.2.4技術協議最少為三份,設備科留存一份、存檔一份、供方一份,如要增加份數,再另外協商。
5.2.5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到位后,庫房管理人員必須通知設備科相關人員驗貨。驗貨時,技術人員必須遵循技術協議的要求驗貨。
5.2.6驗收好的材料備件,在沒有使用之前,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好;
5.2.7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安裝到現場設備上后,使用單位應跟蹤記錄,備品備件的使用情況,并詳細記錄材料備件的使用狀況,包括安裝時間、安裝數量、使用環境變化情況等等。在使用當中,如發生質量異議,應及時向設備科反映情況。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應立即去現場查看備件運行情況,能解決的現場解決,不能解決的聯系廠家解決。
5.2.8對于簽訂技術協議的材料備件的出庫,庫房管理人員在出庫前應征詢設備科管理人員的意見,對于在生產中不能滿足我廠生產實際需要的產品,應和廠家或者供應商按照協議協調解決生產中所遇到的問題,對于無法協調解決的,應通知裝備處相關處室協調解決。在協商好解決方案后,方可出庫。
5.2.9協議中的材料備件所涉及到的單位,各車間應積極配合設備科的管理,不得在實際操作中弄虛作假、互相推諉,如有發現在工作中執行不利的情況下,將按廠相關制度進行考核單位和個人。
協議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文檔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檔案是公司在業務經營中形成的各種協議、合同文本(不包括業務部門與客戶所簽訂的相關合同檔案)。
二、合同檔案管理原則
1、合同檔案實行公司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檔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檔,并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合同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體系,并確定一名行政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
三、合同文檔的.移交
1、各部門在正式簽署合同后須在一個月內將合同正本原件移交管理中心。
2、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3、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冊并當面清點。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為完成交接手續。
四、合同文檔的管理辦法
1、合同文檔以年代結合項目性質進行分類編號。
2、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超過兩年以上(包含本數)的已履行完畢的合同協議,由辦公室甄別,并予以銷毀。
3、辦公室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5、各部門員工可在辦公室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閱,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相關借閱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6、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確保合同文檔的安全。
7、借閱人不得涂改、偽造、撕毀合同檔案材料,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
8、合同文檔的密級為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合同對外公開,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
協議管理制度14
一、“銷售合同”為公司經營樓宇銷售業務中由有關業務人員與購樓客戶雙方簽訂的買賣,內容包括雙方名稱地址、執照及身份證號碼、物業情況、戶型、樓號、價格條件、付款方式、違約罰則等內容,具有雙方遵照執行的經濟約束力及發生買賣糾紛時的法律依據作用,應予嚴格管理與執行。
二、“銷售合同”的形式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樓宇預定書”及可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等。其中“確認書”、“認購書”或“預定書”的形式及條款可根據各銷售項目的實際情況由公司銷售部經理負責制定,并報經公司主管總經理審批實施。“商品房買賣合同”應使用政府統一制作的標準版本。
三、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等自雙方簽署,并經銷售部經理核驗無誤加蓋合同章后生效。此類“認購書”應在客戶履行部分(如按期支付首期樓款〔或全部〕并按期付清購樓全款)義務后。由買賣雙方改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并按需要公證手續,“認購書”同時失效。失效的“認購書”應予保存于“購樓客戶檔案”中備考,直至客戶獲得房產證書。經市公證機關公證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由公司保存的文本應予長期妥善保存。
四、公司銷售業務人員應在其主理的銷售項目確定后,嚴格執行并督促客戶執行有關的“銷售合同”。
嚴格按照各項目既定的價格條件、付款方式、交樓時間等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不得擅自加以修改;
銷售經理應在核定銷售合同有關條款無誤并確認收到預付定金后方可加蓋合同章;
項目主理銷售人員應負責填寫“××樓宇銷售合同執行情況表”如實反映各項收款情況,并將每筆收款向財務部核實、記錄;
各項銷售合同執行中發生客戶拖欠交付樓款情況,有關銷售業務人員有責任進行催款,直至收齊全部樓款;
銷售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合同審算部對銷售合同執行情況的.審查。
五、銷售業務人員在簽署和執行銷售合同過程中,如發生下述情況應及時向銷售經理反映,銷售經理如不能即時解決,應報告主管總經理審批處理:
客戶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價格條件或付款方式;
客戶因任何理由而拖欠不交付樓款的;
因任何理由要求改變買主姓名、換樓或中止合同的;
客戶以非標價幣種支付樓款而其兌換率不能確定的;
客房要求改變所購樓宇的建筑格局、裝修條件的;
其他導致經濟糾紛的情況。
上述情況的處理結果應記錄于“客戶購樓檔案”中備查。
六、上述第五條情況發生,經審批程序認可,其處理辦法規定如下:
客戶因故拖欠樓款,須按應付期至實付期收取所拖欠款的利息:
每期拖欠一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三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六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上述罰息可參照當時國家銀行公布的貸款情況處理,即予收回樓盤,沒收定金,該樓盤另行發售,該客戶已支付的部分樓款,應從中扣除拖欠總額的%月息后,余款退還客戶:如客戶在交付定金后,首期款或全款拖欠超過二個月,則予沒收定金,收回樓盤;
客戶在未辦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前更改買主姓名,收取更名費樓款總價的%;此種更改如屬夫妻、父子等直系親屬關系,在客戶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及更名報告后,經銷售部經理簽署認可,可免收更名費;
客戶在未辦理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前更換樓號,收取更換樓號費樓款總價的1%;客戶以任何自身理由退樓,按上述第1款中“拒不交付樓款”相同辦法處理,應退樓款需在該樓宇另行售出并收到樓款后才可退還客戶;
客戶在辦理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后,公司不再接受改變買主姓名、更換樓號及退樓事宜。
客戶以非標價幣種支付樓款的貨幣兌換率,參考當日市外匯調劑中心成交價或當地××銀行的匯率計算,其數據由公司財務部提供;
客戶要求修改所購樓宇的格局、裝修條件,經公司設計、工程部書面認可后,應按修改施工報價向客戶收取費用;
客戶購樓時間如晚于原定分期付款期限,在公司認可的情況,業務人員可按其實際購樓時間順延分期期限,但交樓前必須收回全款。
如確因公司方面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市場的變化等客房拖欠、拒交樓款、要求換樓或退樓等情況,其處理辦法由公司即時另行確定。
七、銷售業務人員應在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為正常履約的客戶辦理房產證書。如客戶在此前因任何理由未全部履行銷售合同規定的有關義務,公司銷售業務人員應交樓及停辦房產證書,直到客戶交清購樓全款及按第六條有關規定支付欠款利息后才可為其完成全部購樓程序。
八、客戶在付清購樓全款時,由財務部開具正式發票;樓宇竣工后以公司名義向客戶發出“入伙通知書”,該類發票與通知書應由人員在客戶檔案內記錄。
九、包含上述各類銷售合同及有關文件的客戶檔案屬保密性質,業務人員不得擅自向無關人員出示或作其他用途;如有公安、司法機關人員因辦案需查閱、復印客戶檔案,應要求提供有關機構的介紹信及出示來訪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并予記錄。
十、本規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公布之日起啟用,本部各銷售管理、業務人員應遵照執行,并充分利用電腦方式進行記錄與操作。如有違反,將按公司有關條例處理。
協議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幵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它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五條、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無權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的例外。
第六條、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八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九條、經濟合同除即時結帳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乂本。
條十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FNG06、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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