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合同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為了加強酒店的合同管理,保證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能依法進行,維護國家利益和酒店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合同管理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
3、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獲得結業證書者方能擔任。
4、財務部是酒店的合同管理部門,其職責:
(1)負責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合同匯總的臺賬,負責酒店對外簽訂合同的管理。
(3)檢查各部門訂立和履行合同的情況,并進行匯總作出統計報表。
(4)制定有關的.合同管理辦法,組織各部門學習合同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2)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審查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市場關系較大的合同,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活動。
(3)合同管理人員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有權向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反映,甚至越級反映。
5、酒店對外的一切合同,必須加蓋酒店合同專用章,各部門不得以部門公章對外簽訂合同。
6、對外簽約各種合同必須是酒店總經理或總經理給予授權的各部門經理,未經總經理正式授權者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7、合同草簽階段填寫合同審查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連同合同文本一并交送財務部審查,財務部經理在三天之內進行計劃、財務等方面的審查,并簽署意見報送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8、凡涉及酒店的對外投資、承包經營、租賃、涉外業務、原材料購銷、基建項目等合同,均由酒店財務部經理報總經理批準方為有效。其他合同在總經理授權的范圍內由部門經理簽署。
9、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條款齊全,責任明確,字跡清楚,在合同內容上應寫明標的數量、質量和驗收方法、價款或酬金、結算方式、包裝要求、履行期限、交貨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以及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條款等。
10、簽訂合同時對對方履行的能力(包括資信資格)不明的,除要求其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外,還應要求對方出示工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審查其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要求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擔保,擔保者必須是能夠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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