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土地居間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土地居間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土地居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托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元(大寫: 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賬號: ;開戶姓名: )。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土地居間合同2
甲方(委托單位代表):
乙方(居間方代表):
一、委托事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四百二十六條和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的土地轉讓項目,居間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償委托,協助委托方提供買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協助過戶要賬等相關服務。
二、居間方報酬的結算方式:
據乙方協助買賣雙方完成土地轉讓或過戶合約簽訂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轉讓進賬資金進賬后3天內委托方自愿無條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總金額的.___ %(即_______元)付中間人服務傭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居間方。
三、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并成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兌現報酬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可依法在守約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請示代依法調解或強制履行。
四、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企業(公司、集團)名稱變更,法人代表更換或其他重大變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變更后的企業和法人或原企業主管體承擔法律和履約責任。
2.就本承諾書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讓方簽訂協議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關人員或及其親屬朋友、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資質相關聯公司和相關負責人,只要這些人中一人與項目方進行私下交易,都視為和乙方服務有關委托方同意以上條款但拖延或拒絕支付居間方傭金,居間方可以土地需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間方服務費。
3.本合同未經公證,但具有公證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委托方、居間方各執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簽訂土地轉讓或過戶和合作合同本協議就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土地居間合同3
委托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面積: )的轉讓居間服務。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土地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促使交易成功。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交易成功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土地業主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 ( %)。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土地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土地業主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業主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土地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土地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本協議共 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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