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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地買賣合同

        時間:2023-08-12 16:58:34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買賣合同實用1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買賣合同實用14篇

          土地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

          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2,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在使用土地時若需要辦理手續時,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由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場見證。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共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拿到時間 年 月 日。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宗土地擁有證書有 等標準合法證件。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xx年 月 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三章 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永久,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手續費由方承擔。

          備注: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當日,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備注: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一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剩余部分,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首付: 元 ,每期支付 元整,直至付完。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貳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3個月的`,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條 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3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 出讓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將本出讓土地使用權交給受讓人,出讓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積地內劃撥 平方米。補償給受讓人,土地出讓金按此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后續出讓手續出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

          第六章 說明

          第十五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六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惠州市本地法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 備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 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土地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沖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 )第 號),建筑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于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

          (1)于20xx年8月 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

          (2)20xx年 月 日付88萬元;(3)20xx年2月30日付100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于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后,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后屬于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佛山市南!D蟼茸≌瑓^00號 房____層,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平方米,地號000000圖號00000用地總面積000平方米 ,按房產證為準。這次出讓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出讓用地面積00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房屋價格及其它費用:

          1、房屋價格0000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 元)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乙_方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房屋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 元)。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元);后協助乙方辦埋房產證和土地證過戶手續

          (2)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大寫)(元)]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二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 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房屋和土地總價的5%計;若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房屋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房屋和土地總價5%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3、因政策或不可預見原因造成無法辦理土地、房產二證,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合同終止。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⒁译p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7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經村委同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農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通過自愿協商,經村委同意,通過貨幣買賣形式無償轉讓。

          2、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元)。

          三、付款方式:

          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本土地轉讓屬一次性買賣處理。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就所轉讓的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權利、權益及收益等均歸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五、該土地轉讓后雙方均確認無爭議事情發生,并保證不發生任何事端。

          六、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3倍賠償乙方。

          七、本合同經雙方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永不翻悔。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 方(簽名):

          乙 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0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經通過合法手續取得一土地使用權,現擬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長_______米、寬_______米)東至_______街、南至_______街、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為:分_______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師樓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要辦好房屋抵押手續及提供土地相關資料(包括管區、公司確認等手續)后,付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頂時過一天之內付人民幣_______元。

          第四期在乙方該工程外墻磚已貼好后付余款人民幣_______元。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享有該土地所有權益。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2、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開工手續(暫定十三層)、搞好該土地三通一平,解決建設期間的一切糾紛(包括水電安裝、供給、有關村委、執法隊等政府管理部門的問題)。

          3、甲方提供_______整棟房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_______層,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天內到律師事務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費用由甲方負責。

          4、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轉讓金之日起_______個月如果不能開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并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損失賠償金。

          四、乙方責任

          1、應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按照該村村民同樣的`要求去做為合規)。

          2、依期繳交土地轉讓金。

          3、該項目獨立運作,乙方自行設計和建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按期繳交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之后兩個月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甲方必須即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并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違約金。逾期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2、乙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轉讓金,未付部份亦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份,律師所_______份,村委會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x)村的土地,賣給甲方(x)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x,面積共x平方米,約x畝。

          二、期限為x年。即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x元計算,總額為x,

          支付方式為

          1、一次性:

          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年xx月xx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11

          在討論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之前,首先對無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說明。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在內容和形式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應被認定為無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⑴一方依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⑵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有人認為,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的無效合同。無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因此要實現此類合同的目的,就必須使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與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里卻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此處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類合同無效的結論。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向農村擴展空間,許多“城市人”向郊區農民購買他們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但隨著土地的升值、拆遷等因素帶來的利益驅使賣方反悔,于是,以買賣合同無效為訴訟請求向我院起訴的現象屢見不鮮。今年上半年,我院民一庭就受理了好幾起這類案件。一方面是大量的供求市場與客觀存在的交易行為,如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必將使市場交易中的誠實信用原則被打破。另一方面,如認定交易行為有效,又會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沖突。當事人將糾紛提交至法院,法院不能拒絕裁判,如何處理這一類糾紛,成為司法中的兩難。

          一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理由為:

          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由于《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的無效合同。

          另一種觀點認為合同有效。理由為:

          1、雖然《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我國《憲法》第10條第4款后段明確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在整個這一條上,立法者是對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確區分,逐款加以規定。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與《憲法》的立法宗旨相背離的,而基于“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則和《立法法》第78條的規定,應當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

          2、暫且不慮及上述對《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學理解釋,單從因為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使合同無效的角度分析,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其前提是合同違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行性規定。強制規定,指命令當事人應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由此可知,由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

          但是,細觀《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第63條不僅有除外條款,而且也僅是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屬于典型的僅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的規定,并未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應當定性為取締性規定,根據王利明教授“無效一般只限于違反效力性規范的合同”的觀點推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并不必然無效,只是屬于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取締的范圍而已,但此種結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我們的觀點:應當對買賣行為認定無效,但處理時以不適用返還原則、維持交易現狀為一般,以適用返還原則、恢復交易前狀態為例外,應當區別對待。

          農村村民房屋不能買賣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這幾年,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當初立法的.背景、宗旨、社會基礎均已發生重大變化,戶籍管理制度也將逐漸被取消,F實中,農村村民房屋向外地農民出售的現象甚多,經過一段時間后,出賣人反悔的也多,導致訴訟量的增加。究其根源,主要是土地及房產增值引發的利益驅動,部分出賣人見利行事,試圖利用法律規定的不完善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如認定無效,并同時判決返還,必將使誠實信用原則受到侵害,同時,在社會上形成不講誠信的法律氛圍,這對建立誠信社會、法治社會都將產生很大的負面效應。返還后,也將滋生一些不利后果,交易安全受到侵犯自不待說,由于返還中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法院一般認定買賣雙方均有過錯,買方在購房后的裝修、投資等,由于受到舉證責任等因素的影響,其損失時常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容易激化社會矛盾。但判決有效顯然與現行的立法相抵觸,因此,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認定買賣行為無效,但依據無效返還中“沒有必要返還”的條款規定,應當視具體情況判決不予返還,購房款可被視為對出賣人的折價補償;在雙方利益懸殊過大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判決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該房屋增值部分價款的1/3至1/2作為補償。這樣既不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又維護了公平、交易安全、誠實信用的價值取向,是目前解決這一難題的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法,符合社會發展的趨勢要求,與現有的社會總體價值觀念相契合。

          土地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于,土地寬度約米,土地長度約米,土地總面積約為平方米。

          二、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單價為元立方米,轉讓總價約為人民幣萬元。(注:最終土地轉讓總價計算方式:土地轉讓單價215;實際面積。)

          XX、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總價分XX次付清

          (1)

          第一期,簽約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2)

          第二期,該土地按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XX通一平時,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3)

          第XX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過有關部門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時,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后的.有效憑據,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剩余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10%計算;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或將土地抵押給任何第XX方,則土地買賣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國用字第號),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原土地出讓年限為年,建設年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 )?偨痤~(大寫: )元(幣種: )。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市國土局和市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天內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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