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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合同八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水產養殖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水產養殖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為收購人養殖生產 ,并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養殖生產 頭(只、尾)。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養殖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為 。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公斤(頭、只、尾)的收購價為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 的時間為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養殖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為 ,結算的方式為 ;結算的日期為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養殖生產 的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為 。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苗、防病疫苗的,應以優惠價供應,具體的價格為種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失誤或者提供的種苗、防病疫苗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進行養殖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生產人交售的 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回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干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臺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 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生產人將產品或銷售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 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生產人 收購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水產養殖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現將2號、3號、4號魚塘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作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2號、3號、4號魚塘共計18畝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
第二條 合作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條 合作金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則,魚塘每年合作金為人民幣叁萬元整,每年的合作金應于當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考慮到第一年合作養殖為試驗項目,養殖所需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從20xx年5月1日起,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在合作期間,乙方合作養殖魚塘用水、用電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要安全用電,抽水、增氧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用電電費乙方向甲方繳納。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與乙方合作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乙方不得在魚塘周圍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乙方合作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合作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基地需要開發使用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合作期滿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乙方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無償收回魚塘:
1、乙方擅自將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合作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準并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作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達1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合作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沒收未履行合作金作為補償。
6、其他有關解除協議的情形。
第八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進行合作養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合作權。
第九條 風險責任
1、養殖行業所涉及的生產許可、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合作期間,各項投資,自負盈虧,或因生產經營不當所發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合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協議。在合作期間,甲方不準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使用,雙方在沒有違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及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協議,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條 補充協商部分
1、甲方為乙方生產及技術人員提供食宿,并按規定收取乙方伙食費;
2、乙方養殖的水產品,甲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優先供應甲方。甲方需繳納水產品費用。
3、乙方養殖技術人員需無償為甲方提供養殖技術服務。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訴訟程序。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合作養殖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水產養殖合同 篇3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于養殖的場地并且希望甲方代為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愿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a) 產品養殖周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b) 產品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并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污染,適于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于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為馬來西亞元/公斤, 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為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雇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于本協議生效日后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并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并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設備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并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
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并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后,互不負違約責任,并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雇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水產養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現有煙臺市昀澤園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購買煙臺市萌興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綠化苗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預先支付乙方苗木訂金10萬元整。
2、 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要求起挖苗木的開始時間、暫停時間。但甲方必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 此協議書要求內的所有苗木必須帶土球,具體土球規格按照規范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商議。
4、 苗木的起挖、裝車、運輸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苗木送到甲方要求的指定地點后,甲方質檢人員驗收苗木合格后,方可卸車。以后苗木出現任何問題再與乙方無關。
5、 苗木的質量要求:苗木必須全冠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沒有甲方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對苗木進行修剪。乙方在起挖、裝車、運輸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樹木。樹皮不得有損傷。
6、 甲方人員收到乙方苗木后,給予乙方人員收到條,不給現金,等苗木全部起挖完后,結算苗木款。苗木起挖最晚時間不得超過20xx年5月20日。
7、 苗木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8、 如在起挖過程中出現其他情況,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水產養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為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叁拾萬元)。用作啟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后,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6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約______畝。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簽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設備投資、物料采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為資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資金___,占股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養殖方):
乙方(收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有關情況如下
品種名稱
品種規格或等級
數 量
(千克或尾)
質量標準及要求
備注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價格
固定價格: 元/ (單位),合計總價款為 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三、養殖苗種、餌料提供方式
養殖苗種由 乙方免費提供, 乙方有償提供, 甲方自備;養殖餌料由 乙方免費提供, 乙方有償提供, 甲方自備。乙提供養殖苗種、餌料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養殖苗種、餌料應滿足的條件為: 。養殖苗種價格為 元/ (單位),合計: 元(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養殖餌料價格為
元/ (單位),合計: 元(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四、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發出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代辦托運。甲方通過汽車(火車、輪船或 )將所訂水產品托運到 ,交貨日期以辦理托運手續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五、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托運以 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 是/ 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 元。交貨時定金應 抵作收購款/ 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水產品少于所訂數量的,按少交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逾期交付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少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水產品,按逾期接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因甲方需養殖水產面積約65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特訂以下合同。
一、租賃良田時間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二、租賃良田面積畝,租賃費每年每畝元,計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后,先付________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底付清。
四、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全部租金不能返回,承包田按原狀歸還乙方;如乙方違約,所有租金歸還甲方,并賠償甲方的養水產成本費用及改田損失費。
五、甲方承包期滿后,需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承包,乙方田租不能超過原田租的50%。
六、本合同簽訂蓋章后生效,待租賃期到期時同時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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