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合同書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合同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服務合同書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箱: 郵箱: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F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2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書范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務事項時,應當另行以書面形式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托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托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托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合同范本《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
1. 計時收費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后,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調整。
2. 計件收費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
于 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
于 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風險代理
律師費分為基本律師費和資勵律師費。
基本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獎勵律師費為 的 %,應于 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4.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委托事項行政機關與其他中介組織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墊付。
乙方律師經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實報實銷。
本地交通、通訊費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師費中。
第六條 收款銀行 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后,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工作聯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文件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法律服務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訪等方式。
2、代簽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參與社區糾紛調解。
3、受聘擔任駐社區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居民的法律顧問。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費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參與信訪;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宣傳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師參與社區法律服務以甲方為單位,以乙方為依托,具體工作方式:
1、向社區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師,每周到社區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詢,統一安排律師代理各類案件。
3、乙方協助甲方發放法律服務聯系卡給街道社區企業和居民。
4、甲方為乙方司法臺賬記錄提供服務。
5、聯系方式:甲方以電話、傳真、尋呼和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保證乙方能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三、甲方為社區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義務解答法律咨詢:包括電話咨詢、電子郵件咨詢、來信咨詢、預約來 本合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閱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后的法律咨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鑒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鑒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稅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戶或開通、落戶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咨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咨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查詢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不附加任何條件地支持、配合、協助乙方律師為完成委托事項而開展的各項工作,并按乙方律師提出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服務;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師陪同處理房屋交易事宜,應提前_________天與乙方律師預約工作時間,特殊情況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參與房屋交易談判,應提前_________日將草簽的合同文本或復印件交給律師審查、修改;
4.甲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應向乙方律師提供復印件,供乙方存檔備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審查房屋交付驗收法律文件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相關的復印件;
6.甲方有權對由于乙方律師在委托工作中沒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遺失重要文件等過錯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向乙方提出投訴或賠償,賠償額在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的_________倍以內;
7.甲方應當明確對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
8.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承辦律師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3.應對證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證明文件進行審慎地查驗和調查核實,并對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向甲方進行必要的提示,確保甲方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4.應及時告知委托工作進展情況,答復甲方的法律問題;
5.應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護甲方的隱私權利,不得以任何公開的形式對外傳播;
6.應在甲方交付律師服務費用后,及時出具由乙方統一簽發的收費憑證,律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費用;
7.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委托事項的實現需要,選擇完成或實現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師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復、咨詢意見和情況介紹可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口頭、電話等任何一種形式進行,甲方應簽收乙方送達的文件資料;
9.乙方依法獨立履行職責,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0.乙方不承擔由于房屋交易相對人不守誠信、違法經營或合同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1.經乙方律師提示的房屋交易風險,甲方表示認可和理解后,甲方在風險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下與房屋交易相對人從事房屋交易行為的,乙方律師可以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但乙方不承擔因不規范交易行為而發生法律風險和財產損失的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3.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房屋交易相對人的代理人;
14.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七、違約責任
1.委托事項未結束,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委托事項未結束,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不得要求退還服務費用,還應支付服務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應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終止合同。
4.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為達到不法目的侵害國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權解除合同,所收費用不退還。
6.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用。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書6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服務費用
1._____: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動_____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_____?萬元;
、诟觃____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_____: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支付人民幣?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萬元。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_____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項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書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及依法規范經營需要,需對公司進行全面風險防控,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規定,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提供法律盡職調查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法律服務聘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第1條 顧問律師、聯系人
1.1 顧問律師及承辦人員
1.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主任郭志聯、陳濤、申曉偉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律師,為甲方提供盡職調查專項法律服務。
1.12 法律顧問律師根據具體業務的情況,可以指定本所其他人員從事協助、配合性的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業務的專業分工,由法律服務律師指定本所相應的專業團隊律師承辦具體事項。
1.2 聯系人
為便于工作開展,甲方指定 為乙方顧問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通知。
第2條 顧問律師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對甲方及甲方股東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主要涉及:
2.2 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及發展歷史沿革;
2.3 重要資產情況調查,包括固定資產及重要流動資產;
2.4 重要知識產權情況,包括商標、專利等;
2.5 重要業務合同情況;
2.6 對外擔保、債權、債務情況;
2.7 內部勞動人事情況,等等;
2.8 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第3條 顧問律師工作方式
3.1 鑒于處理承辦法律事務的特殊性,在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下,乙方顧問律師可以以座談處理、書面處理、E-MAIL及其他網絡通訊工具處理、電話溝通處理等方式擇一進行。
3.2 工作方式以乙方對甲方或相關主體提供的帶有真實承諾性的文件進行書面調查為主,以對乙方認為重要的信息抽樣實地核實為輔。
第4條 專項服務費及服務期限
4.1 專項法律服務費為年¥ 元(大寫:年人民幣 萬元)。
4.2 支付時間:
第5條 辦案費及支付
5.1 服務律師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實際發生的,由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北京市城區外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復印費,通訊費、查詢費等實際開支由甲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往來文件、信函均使用中文,因需翻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服務律師對于其他可能發生的實際費用,應提前預估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服務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并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第6條 雙方義務
6.1 甲方義務
6,11 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辦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6.12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13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第三方運用乙方律師工作成果可能導致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6.2 乙方的義務
6.21 乙方律師在委托事項范圍內,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完成有關工作。
6.22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23 乙方對委托事項涉及的有關甲方的情況予以保密,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雙方有權對外表明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有權在其產品、廣告、對外宣傳資料上載明委托聘用關系及聯系方式。
第7條 合同效力
第8條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及相關事項產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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