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員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員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院員工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醫院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辭職程序
第二條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院長及院長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主管院長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第五條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醫院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第七條醫院可出具辭職人員在醫院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離職談話
第八條員工辭職時,該科室主任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其勞動合同;
2、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了解醫院秘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闡明醫院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科室主任共同簽字,并分存醫院和員工檔案。
第九條員工辭職時,人事科室主任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2、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3、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4、征求對醫院的評價及建議。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科室主任共同簽字,并分存醫院和員工檔案。
第十條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醫院會談,應通過電話交談。
第四章辭職手續
第十一條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醫院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盤;
2、醫院的項目資料;
3、醫院價值在4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4、醫院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5、醫院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6、其他屬于醫院的財物。
第十二條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手續。
第十三條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四條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醫院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醫院專有資料。
第十五條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醫院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六條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七條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定,每年醫院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醫院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醫院借款、罰金;
2、員工對醫院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醫院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醫院脫離勞動關系,醫院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醫院辦公室主任解釋、補充,經醫院院長批準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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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職管理的目的
為規范醫院日常管理,明確責任,理順程序,堵塞漏洞,確保醫院和員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結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離職管理的適用范圍
醫院全體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離職定義
以任何方式辭職、辭退不再與醫院發生勞動關系或因事、因病離崗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均按離職對待。
四、離職手續的辦理程序
1、員工因故辭職或休長假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醫院提出申請,并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按照表格要求辦理審批事項。審批完成后,將書面申請連同申請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員工辭職或長假申請得到批準后滿三個月(以離職申請中最后一個審批人簽字日期為起始日計算)及接到辭退通知之日起,必須在三日內開始辦理離職手續,七日內全部辦結,超過七日,超過部分按500元/日標準從其本人責任金和工資中予以扣除。超過15天不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醫院將派人或通過法律途徑上門解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人員工資等均由當事人全額承擔。
3、辦理離職手續時首先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表》,然后按表格規定的內容和要求逐部門辦理交接、清結手續,其操作流程為:本部門——關聯部門——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部門經理——總經理——財務部。
4、本部門主要負責審定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情況、業務銜接情況、物品及資料返還情況、日常考核結果、債權債務清結情況等;關聯部門主要負責審核離職人員與本部門在日常往來中有無未了事項、財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審查離職人員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無損壞或丟失現象,損失具體價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離職人員辦公用品、設施交還與完好情況及文件、資料、相關證件等歸還情況、考勤考核情況、獎勵處罰情況、保密協議執行情況、其他與醫院相關的特殊事項等;財務部主要負責離職人員財務手續辦理情況、借款歸還情況、業務賬目清理情況等。
5、各項手續完備后,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即可按有關規定為離職者辦理財務清算手續。
6、凡對外有經濟往來或在重要崗位擔任職務的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財務部在發放薪資時必須留取一定額度(責任金全額及最后一個月工資)作為風險控制金,離職后三個月內若未發生新的`問題,即可發放清結。試用期內入職不滿一月離職的,其風險控制金為實核薪資全額,發放時間必須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例外酌情處理,不受本制度相關條款限制。
五、責任劃分與違規處理
各部門在審核時必須從嚴把關,細致入微,不允許出現任何疏失,否則責任部門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畢后,由部門經理出具結論并簽字認定。上一道環節未完成手續,下一道環節不得承接辦理,違反者由承接部門承擔責任。凡因工作失誤造成醫院利益或信譽受到損害者,將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行政和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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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并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后,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并交還鑰匙后方可遷離,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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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醫院內部各科室,村衛生室可部分參照執行。
第三條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00分至11:00時,下午12時30分至4時,周六周日不上班。值班科室和其他周六周日開設科室按照科室安排工作。因節假日或應急工作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醫院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醫院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職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處分(扣除績效考核工資20元/次)。
第六條 醫院每天安排門衛監督職工上下班打卡,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每月由院辦公室負責統計職工出勤情況。
第七條 所有職工須先到醫院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科室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 職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科室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醫院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醫德檔案記過一次扣除當季績效考核工資50元。
第十一條 職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除當季績效考核工資50元,達五次者扣除100元,并給予醫德檔案記過一次處分。
第十二條 職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績效考核工資100元,并給予醫德檔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五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外出,須事先到科室主管處登記批準;各科室正副科長因公外出由分管主任批準;院部行政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須報院辦公室去向。工作緊急無法或特殊情況時,須在院辦公室備案,回院后補登記。凡未及時登記者,不予報銷因公外出費用,特殊情況須報院部審批。
第十四條 各科室主管合理排班,根據科室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在工作安排許可情況下,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內積休順延至下一年度一月截止,預期作廢。每月將排班情況和考勤情況報院辦公室。
第十五條 職工請假(事假、病假、公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應事先書寫請假單,請假2天之內由科室主管同意登記備案即可,3天以上需報分管主任同意,6天以上需報主任同意。請假累計3小時為半天。如有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立即電話通知科室主管口頭請假,并報院辦公室登記備案,回院后補辦手續。如未辦理請假手續以曠工論處。
第十六條 在規定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醫院應急事項,必須參加工作者為加班,職工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如需加班需事先報科室主管,由科室主管報院辦公室登記,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加班。加班費用由科室主管按照規定計算報院部審核后由財務室發放。
第十七條 各科室主管需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及時登記。每月5日前上報所管科室職工因公外出和因私調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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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探索我院管理和醫療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則:
招聘員工本著以需錄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審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執業資格。
2、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4、統招大、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具備聘任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請
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寫出書面申請交到綜合辦,征求相關科室意見。
2、調查、審批
人事部門根據醫院核定的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及崗位職位數進行調查和評估,對確實需要增加人員的,報院領導同意后實施。
3、招聘
1)、醫院需要招聘的崗位,在院領導同意后進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網站、報刊、院內推薦等多種形式實施。
2)、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職稱證等各種證件)進行審查、分析、分類,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后由人事部門通知面試和進行業務考核。
3)、應聘合格人員名單報院領導同意后,通知上崗,體檢合格者可簽訂試用期合同。
4)、聘用
1)、試用期合格后,由醫院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醫院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院長、副院長由董事會招聘,與董事長簽訂聘任合同。
3)、中層管理人員的聘用
a中層管理人員包括職能管理部門和業務科室主任, 由院長聘任,分別實行①競爭聘任②推選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種形式,聘前均實行民主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b科室護士長,由院長聘任,聘前由總護士長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進,對醫院管理和經營管理起到決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帶動醫院技術水平、提升醫院知名度的特殊技術人才,以優惠的待遇聘用。
四、醫院培訓
1、崗前培訓
由人事部門和各職能部門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在崗培訓:雙方自愿,以上級職稱帶下級職稱或高年資帶低年資,并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預期目標。
3、外出半年以上進修和短期專業培訓:
1)實行自愿的原則,能留得住的前提,以當地人員為主。
2)明確雙方能夠接受的條件,如培訓費用、工資及其它待遇、學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簽訂具有法定約束力的'進修培訓協議。
五、強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和專家、學科帶頭人率先垂范,全院職工自覺拋棄不利于新單位的“過去”,盡快進入新的角色,為醫院吶喊,為醫院做事。
2、醫院高層管理者重視和采取多種教育、培訓措施,把全院職工凝聚到為提高醫院兩個效益上來,充分發揮團隊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對不利于團結、和諧、工作、離心離德的話不說,事不做。堅決反對小派別、鬧意氣泄私風、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風;認真執行員工道德規范。
4、綜合辦、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并實施做好各類受聘人員的繼續教育考核、登記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及業績檔案。
1)、對職能部門負責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協調能力、工作效率、敬業精神和管理職責履行情況。
2)、對臨床醫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業務開展情況、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能力、醫德醫風、醫療安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等內容。
3)、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4)、職能部門無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工勤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六、解聘、辭聘制度
一是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是穩定員工隊伍;二是開發人力資源這個財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潛力的發揮;四是重視對人的培養。人才資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工作質量、工作態度較差但又不夠解聘條件的人員,先行誡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經院長批準,院方有權予以解聘。
受聘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院方予以誡勉、免職、緩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院紀院規者;
2、以權謀私或損公肥私等行為,損害醫院利益者;
3、拉幫結派,鬧不團結,影響惡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發生的雖構不成政紀處分的問題或錯誤,但多次給予告誡、警示和勸誡,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觀原因,給醫院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者;
6、收受病人紅包或藥品回扣者;
7、本人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者;
8、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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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勞動合同法制定本院和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醫院全體員工。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章規定執行。
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分以下四種情形,即:
1、辭職:因員工個人原因等自愿離開工作崗位。
2、解聘: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或其它原因。
3、開除:嚴重違反院紀院規或有違法犯罪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曠工3天以上(含3天)。
五、員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三天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本院與員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七、本院和員工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ㄒ唬┕ぷ鹘唤樱褐鸽x職員工在原工作期間保管及處理的財務、業務資料、印章、證照等。
。ǘ┦聞战唤樱褐鸽x職員工在原工作期間使用的辦公用品(耐用性)、器械、工具等。
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本院向員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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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使醫院員工離職有所依據,工作不受影響,保持工作的穩定性與連續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員工離職分為以下4種情形,即:
1、辭職:因員工個人原因離開工作崗位。
2、解聘: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或因醫院不景氣而裁員。
3、開除:嚴重違反院規院紀或有違法犯罪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曠工
3天以上(含3天)。
第四條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試用期內需提前10天)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員工離職得到批準后,持《員工離職移交表》到各部門(單位)辦理移交手續,辦妥后再送到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六條移交手續包括工作移交和事務移交。
1、工作移交:指離職員工在原工作期間保管及辦理的財務資料、業務資料、印章、證照等。
2、事務移交:指離職員工在原工作期間使用的辦公用品(耐用性)、通訊設備、器械、工具等。
第七條移交工作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八條離職員工辦理移交時,應由其直接上級指定接替人員接收,如無人可指定,暫由直接上級自行接收。
第九條財務經理和采購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離職,要接受離職審計。其他員工離職需要審計的`臨時決定。
第十條離職員工所列《移交清單》應由直接上級詳加審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離職員工正式離職后再發現有財物、資料或對外的醫院應收款項有虧欠不清的,應由直接上級負責追索。
第十一條各種離職手續辦妥后方可結算工資,凡是離職者,當期獎金不予支付。
第十二條即辭即走者,扣除當月工資,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第十三條解聘者,結算正常工資。
第十四條違紀開除者,按醫院規章制度處分或罰款后結算其正常工資。若有違法情節,則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本院員工辦理跨部門或跨系統調動時,應進行移交。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各級人員移交工作應親自辦理。若因調任或重病或其它特別原因而不能自辦理,可委托有關人員代為辦理,但對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七條接受醫院出資脫產培訓(或教育)一次連續一個月以上的員工離職,應返還醫院所出的培訓或教育費用。在本院工作不滿一年而離職,則應全額返還;工作1—2年而離職,則應返還全部費用的50%;工作2年以上而離職,則不必返還。因違紀被開除而離職的員工亦照此辦理。若員工與醫院簽訂培訓(或教育)協議中有相關規定,則首先按協議中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掌握醫院核心技術、商業核心機密的員工未經董事會批準不得離職。否則要依法賠償由此給醫院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醫院在必要時會依法訴諸法律。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與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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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ㄒ唬┍Wo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ǘ┕澕s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ㄈ┧奚醿鹊'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ㄋ模┧奚峋蛯嫊r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ㄎ澹┧奚醿炔坏糜行锞、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奚醿炔坏么娣胚`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ㄆ撸┧奚醿冉棺鲲,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ò耍┧奚醿葒澜阶园惭b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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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調動制度
(一)、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二)、院內各科室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1、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商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2、護理人員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3、后勤人員調動,由后勤有關科室提出,經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隨時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人事管理處填寫科室調動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新崗位報到。
(三)、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后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四)、外單位調入人員自調入之日起,工資參照正式職工發放,獎金等福利參照同類(同年工作)人員執行。
(五)、對要求調出人員,在科室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相關職能,經院部同意,由人事科辦理調出手續。
二、畢業生入院制度
(一)、我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接收相關專業應屆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二)、人事管理處負責擬定本年度用人計劃、具體條件及招錄方案,提交院辦公會議討論。
(三)、人事管理處根據院辦公會議的討論結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按規定要求的招考。
(四)、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招考工作,并將考試成績報院部,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錄取名單。
(五)、畢業生的人事關系逐步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進外地專業技術人員制度
(一)、對專業技術人中的培養應立足于本院,對一些本院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采用引進的辦法予以解決。
(二)、相關職能部門和人事科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審定,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試聘期限、崗位職責、經濟待遇等。
(三)、試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個月,試聘期過后,相關職能部門應對試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出書面的評定,由分管院長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正式聘用事宜。
(四)、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與應聘人員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
(五)、外地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衛生技術人員準入制度
(一)、人事處審核資格(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二)、通過院部初步考核,填寫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醫務處(護理部)或所在科室對其業務考核并復核其資格。
(四)、考核合格者,各職能科室交院部簽署意見同意錄用。
(五)、按專業進行崗前培訓。
(六)、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等有關規定,報當地衛生局審批或備案。
五、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制度
(一)、醫院招收各類協議工,首先由人事管理處根據醫院人員編制情況,按照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制定用工計劃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報院部批準后負責辦理招收錄用、簽訂合同,核定工資等手續,并負責辦理調配、獎懲、福利待遇、辭退等事項,錄用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執業準入規定辦理。
(二)、醫院招收協議工,由人事管理處簽署勞動合同后統一調配給所屬各職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負責考勤、考績,提出獎懲或辭退意見,由財務科編報工資表,經人事管理處審核后執行。
(三)、招用的協議工須持本人的身份證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體檢合格方可錄用。
(四)、協議工錄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內但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繼續留用須續簽合同,新錄用協議工試用期為36個月,如發現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和不符合錄用條件者不再留用。
(五)、協議工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醫院規章制度,工作不負責的、發生重大差錯、服務態度差、不服從分配、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醫院有權隨時辭退或酌情予以處罰。
(六)、錄用外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待業人員,涉及原單位爭議時,醫院不負責合同以外事宜,對爭議之外由協議工本人出面和原單位協商,協調無效時和醫院終止勞動合同。
(七)、協議工工資待遇按照勞動法規,參加社會標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以雙方協議達成的工資標準執行。
(八)、協議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院內相關執行。
六、考勤制度
(一)、全院實行考勤制,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全體科員考勤工作,每月如實填寫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管理處。
(二)、各科考勤必須專人負責,每日的考勤情況要真實地記錄在考勤表上,符號要準確,有差錯改動時,須經科室領導批準后,由考勤員更改,個人不準隨便改動。
(三)、全院職工要嚴格遵守考勤請假制度,各科領導應嚴格按請假制度把關,按規定批假。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科室負責人未知下屬人員去向的;
3、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與科主任、護士長請假者;
4、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5、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四)、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時銷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七、請假制度
(一)、探親假。請假條件: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
。1)、職工當年結婚、離婚、喪偶的;
。2)、見實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待遇,期滿轉正為正式職工后,上半年轉正的,當年享受探親待遇,下半年轉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親待遇;
。3)、當年六個月(累計)以上長期病假者;
(4)、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5)、女職工請哺乳假者(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其探親假時間工資可以照發,路費按規定報銷)。
。6)、外來人員;
。7)、配偶或父母不論用什么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團聚過的`。
。ㄒ唬、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榧俸臀椿槁毠ぬ礁改傅漠斈曛荒芟硎芤环N,晚婚假可以另加;榧侔ü菁俸头ǘ佟
。ǘ、喪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三)、產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難產或多產的加15天,(包括產前按排15天以內的產前假)。
2、符合晚育條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護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方可請哺乳假,哺乳假原則上不執行。
。ㄋ模、放射(療)假,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ㄎ澹、年休假:
1、休假對象:
凡本院職工(正式在編),只要符合文件規定休假條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員和借用期滿一年以上借用人員也參照執行。
2、假期標準:
。1)、參加工作滿5年不滿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參加工作者3.5天);
。2)、參加工作滿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5)、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a、當年病假、療養假累計超過45天的;
b、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c、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5天的;
d、當年產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如當年已享受探親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時間減半。
5、當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請事假,其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審批手續仍按醫院請假制度,逐級批準,報人事科備查。
。、病假:員工就診應經保健科同意后去相關科室就診(急診例外)。員工住院經保健科同意后,由業務院長審批。出院后辦理請假手續(所有員工不得掛家庭病床)。
。ㄆ撸、事假:請事假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本人申請,事假三天以內由科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護士長簽署意見后報所屬職能部門審批。
醫院員工管理制度 10
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員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杜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據《醫院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發、化濃妝、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員除外)、不準擅自離崗、脫崗、串崗、大聲喧嘩、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游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臺、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脫崗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相關科室賣力人具名承認,不然無效。
三、診療制度及制度效勞標準
(一)、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認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事情中發現題目及時向上級匯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范,完成各種操作后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認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研究。
(二)、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管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力,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賣力制:患者向醫院隨便事情人員咨詢時,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復。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秘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征得同意前方可進行非凡操作。
5、診后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了解病愈情況,對其進行病愈指導。提高治愈率及病愈速度。
四、請銷假制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五、會議制度
1、院例會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負責人參加?偨Y上周工作,同時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職工會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職工參加?偨Y上月工作,同時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經濟基本任務為xx萬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xx元),完成基礎任務數,發給員工基本工資,超額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醫院得80%;全院員工得20%),參與分配待年終進行核算,人員以算進不算出的辦法,即12月份在工作崗位者,可以參與分配提成,年初參與上班,但年終未在單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參與人員以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提成(效益工資),提成以次年10月前計算發放。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七、科室負責人獎懲制度
所有科室賣力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關賜與一定的獎勵。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醫務人員每人每月在出勤滿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兩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節假日休假
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節日休假11天。詳細休法:(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春節留守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人民幣200元,節后補休3天。每人每個假日均應在本月內輪番休完,不得攢在一起休。沒休的人員,按本人日工資金額乘天數補給工資。其它法定假日,如醫院事情需要加班者,每天發放加班費50元。
3、其它休假
(1)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對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2)產假:員工產假為30天,休假期間發給500元的生活補貼費,不享受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3)哺乳假:女員工哺乳期間內上班,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周歲),視同出勤,可與主管領導商議將哺乳時間定為固定地推遲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辭職制度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十、收費優惠制度
本院職工及后勤人員家屬在本院醫治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醫治費優惠5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凡屬本院職工親屬來我院就診,手術費、醫治費優惠2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但必須由XXX具名前方能生效,其他人員具名一律無效。
十一、獎懲制度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局部
1、對事情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床實踐中受到病人表彰的(收到錦旗或表彰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峻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并采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扶植有突出貢獻,年關賜與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二)、處罰局部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并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后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于5~10倍罰款,并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并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并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事情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峻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不管什么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富,造成裝備、物資、儀器、東西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著裝不整、化濃妝、披頭散發,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脫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衛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代班藥品、東西交代不清,未作交代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后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后,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研究,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戴聽MP3者。
5、工作時間脫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志、玩游戲者。
6、收支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脫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跋文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后果者。
7、門診、病房醫生、護理人員,藥房、收費人員,以及報賬人員違反新型鄉村協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而造成醫院被罰的款,按10%扣發有關人員的工資。
以下情況除從工資(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該由個人承擔的經濟損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訴,造成后果者。
2、散布謠言,損害醫院聲譽或影響醫院形象者。
3、發生醫療糾紛,給病人提供資料者。
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工作中拉幫結伙,造成科室人員不團結者。
5、打斗斗毆,甚至卷進來其他社會人員參與,影響、干擾醫院的正常事情秩序和醫院正常管理。
6、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造成后果者。
7、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違反無菌操作規程及查對制度,造成后果者。
9、事情中不服從安排、調動和批示或無理取鬧,影響正常事情者。本規定從宣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員工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杠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衛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群眾來信采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獎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跡在全院大會上宣布或張榜公布;并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范圍:
第八條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復雜事件,并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衛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采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于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群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于同違紀失職行為作斗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于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在后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床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凡在正式報刊、雜志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于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于助人,甘于奉獻,深受群眾贊揚的;或由于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毀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游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采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床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床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著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
醫院員工管理制度 12
為使新員工深入了解醫院歷史、文化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新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養新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盡快適應工作環境,勝任未來工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ㄒ唬┧行逻M員工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醫院崗前培訓。未經培訓者,任何科室不得擅自安排上崗。
(二)上崗前培訓的時間為一周,培訓班主要任務是:
1、學習《醫療管理法規規章匯編》、《全國醫院工作條例、醫院工作制度與醫院工作人員職責》、《醫務人員守則》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基本國策及社會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2、進行職業道德及禮儀教育和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教育;
3、進行醫德規范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4、進行感染控制、醫療質量要求教育;
5、對新員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介紹;
。ㄈ┡嘤栆
1、凡經醫院錄用的各類人員在辦理報到手續后,均應參加醫院舉辦的`上崗前培訓班。
2、參加培訓班的新員工應遵守培訓班的作息時間,培訓班結束前每人要書寫個人培訓學習體會,并在班內進行交流。書面總結材料存入個人檔案。
3、新員工應認真參加崗前培訓,并填寫新員工崗前培訓表,培訓記錄存放在員工個人檔案中。
4、新員工培訓完畢,將其培訓成績記錄在案。
。ㄋ模┡嘤栃问剑褐v座和報告、座談交流、小組討論、現場見習等。
。ㄎ澹┡嘤柨荚u
1、理論考試和培訓效果考核的方法相結合進行考評。
2、每名參加培訓人員均應寫一篇學習心得,心得在座談會上交流。
3、培訓考評結果作為正式聘用的依據之一,對在培訓中表現極差的,醫院可以予以辭退。
。┡R時工、進修生和實習生崗前培訓工作由各相關部門負責安排,內容包括醫院規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紹、工作職責、感染控制和安全保衛教育。
醫院員工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醫院愿景
全國知名康復醫院;公司的樣板醫院
第二條 醫院使命 幫助患者提高生命質量、回歸社會;
第三條 醫院宗旨 優質、高效、安全、誠信;
第四條 醫院經營理念:仁心仁術、博愛惠民; 以優質服務為基礎; 以病人需要為準則; 以醫療技術為核心; 以醫療質量為生命。
第五條 醫院院訓 優質高效、團結求實、誠信奉獻
第二章員工守則和行為規范
第六條員工守則
一、員工必須愛黨、愛國、愛人民、愛本職工作,嚴守職業道德。
二、對工作積極負責,嚴格遵守醫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員工必須認可和適應醫院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經營思想、管理理念、團隊意識和行為規范。
四、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堅持正常的醫療、工作秩序:
、 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 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積極、熱情、主動服務。
③ 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愛護各種設備和儀器。
、 在工作時間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串崗、不離崗;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維護醫療秩序和工作秩序。
、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行為規范,做到文明行醫,禮貌待客。
5、全體員工要團結協作,維護醫院整體形象。
6、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全院各區域禁止吸煙,不要聊天、高聲喧嘩。
7、使用電話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
8、員工的辦公桌內不要存放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丟失自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9、員工著裝要按照醫院統一著裝要求,按具體著裝規定執行。
10、與醫院同舟共濟,艱苦創業,榮辱與共,并通過醫院的發展壯大來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其它規定詳見醫院有關管理制度。
第七條 行為規范
1、著裝:工作期間按醫院要求統一著裝。工作服要保持整潔、干凈;不穿拖鞋、短褲、背心上崗;不留古怪發型,不濃妝上崗,男士不留長發、長胡須。
2、舉止:落落大方,彬彬有禮,在患者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頭發、不吸煙、不整理衣帽、不說臟話、不嬉戲打鬧;在工作中要做到四輕: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拿放物品輕。
3、站立:姿勢端正,直腰挺胸,目視前方,雙腿站直。女士腳跟并攏,雙腳自然成60度,呈“v”型,雙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處。男士兩腳平行與肩同寬,兩手側放,呈現端莊、大方、穩重之感。
4、坐姿:輕、穩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體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微笑,不前傾后仰,不歪歪扭扭,腿腳不能伸長和抖動,要求舒展、端莊大方。
5、語言:與患者交談“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做到患者至上,熱情有禮。
6、行禮(導醫):在迎接患者時,應向前邁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勢,上身略前傾,雙眼注視對方的臉部。
7、行走:行走時頭要正、肩要平、胸要挺、兩手自然擺動。非緊急事情不允許快跑和急走;要與患者禮讓,讓患者先行。
8、態度:主動、熱情、殷勤、耐心、細致、周到、親和。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條 招聘、錄用及轉正、辭職與辭退
一、招聘原則
公平競爭原則。為每一個應聘者提供均等的競爭機會。
擇優任賢原則。以應聘者的綜合能力素質決定聘用?次膽{的同時更看重人品;看學歷的同時更看重能力;
內部優先原則。出現職位空缺,同等條件下,院內正式員工優先錄聘。
二、招聘流程
1、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用人計劃(含用人條件和理由);
2、人力資源部根據編制計劃和工作需要提出審核意見報院領導;
3、經院領導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事宜。
4、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或考核)。
5、人力資源部匯總招聘考試(考核)結果報經醫院領導批準。
6、發錄用通知。
三、錄用流程
1、被錄用者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最高學位證、最高職業資格證、注冊證、最高專業技術資格證以及其它相關等級證及培訓結業證原件;
(2)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填寫《武漢僑亞博愛康復醫院員工登記表》;
2、人力資源部審查提交資料合格后,開具相應接收函,并協助辦理入檔、保險轉交等手續。
3、簽訂《勞動合同》,如需要,同時簽訂擔保協議、保密協議。
4、進行入院教育(崗前培訓)。
5、培訓完畢后,交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安排到任職崗位工作,科室部門安排帶教老師;
四、試用期管理
1、醫院員工除特別人才經院領導(或公司)批準外,均執行試用期制。
2、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算起。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的員工可適當縮短試用期。試用期內醫院和員工雙方可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離職人員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工資按員工實際工作天數結算。
3、試用期工資為核定工資的80%(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員工不享受除工資及相關補貼外的其它福利,且不能晉升職位和工資。
五、轉正辦理流程
1、員工本人于試用期結束前一周向直屬領導提交“轉正申請表”(人力資源部統一表格),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報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考核了解并進行轉正面談,確認后呈院領導批準。
3、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的轉正手續并通知本人。
六、離職管理
醫院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一)終止合同
下列情況者,可終止勞工合同:
1.工作合同的解除
凡出現下列三種情況,醫院可以隨時解除工作合同,不作任何補償:
A、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B、嚴重違反醫院管理制度;
C、被有關部門注銷醫師、技師及護理等專業資格的員工;
D、除此之外,醫院或個人,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工作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2.員工辭職
A、在正式合同期間,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辭職,須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報告科室(部門)負責人,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辭職流程表》,按表上要求分別處理工作、業務、公物移交手續。
B、員工如未能按規定遞交辭職書而擅自離職,醫院將不發給任何證明。因員工擅自離職,給醫院造成損失的,醫院將依法追究。
C、曾在本院接受過境內、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二年內提出辭職或因違反制度被甲方終止合同,須不同程度補償醫院所支付的培訓費用:受訓后一年內辭職,補償全部費用100%;一年以上兩年以內辭職,補償全部費用50%。
3.醫院解聘:(具體見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醫院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ǘ⑥o退流程
1、被辭退員工直屬上級將《員工辭退申請表》遞交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與該直屬上級討論確定后,報院領導審批;
3、直屬上級與人力資源部代表與擬離職員工面談,確定離職后,
8 人力資源部發《員工離職通知書》;
4、人力資源部將《員工離職通知書》交員工本人,一個月內,離職員工直屬上級會同各相關部門督導員工完成《離職員工檢查清單》和工作交接;人力資源部檢查資料的完備性,并為其辦理相應的工資結算和離職手續等
(三)、辭職流程
1、員工將本人的《請辭申請表》交直屬上級;
2、辭職人員主管領導與辭職人員離職談話,并將會談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必要時,人力資源部或院領導與辭職人員面談。
3、勞資雙方就此事確認后,人力資源部督導員工本人完成《離職員工檢查清單》中的各項事宜,這一活動應確保員工本人簽名,并安排工作交接;
4、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對辭職員工進行工資結算;
5、人力資源部與其它相關部門一起完成相應的更改工作,如修訂通訊錄、清理信息平臺等。
注意事項:
1、員工辭職報告應提前30天提交;
2、直屬上級領導應在接到辭職報告2天內完成上述第二項工作;
3、對于不辭而別的員工,醫院扣發當月工資并保留追究造成相應后果責任的權力。
第九條 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
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法律法規意識和專業技術水平,提升員工綜合素質,促進醫院發展。
二、培訓內容
醫院經營理念和發展戰略、法律法規知識,醫德醫風教育、行為規范、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專業技術理論知識。
三、培訓計劃及實施
由人力資源部綜合各部門年度培訓安排、依據人力資源規劃,結合醫院實際制訂全年培訓計劃。針對員工、中層管理人員、醫院高層管理者不同層次,有所區別,各有側重,定期開展員工手冊、素質教育、專業技能、經營管理、師資提高、崗位職責等培訓。專業培訓由各部門或各病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備案。其它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師資由醫院統一安排或外聘。
每次培訓必須進行培訓考勤登記,不參加者按全員獎金考核辦法予以扣分,在每月獎金中扣除。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上一級領導審批,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培訓結果考核及運用
1、列入員工年度考核內容,培訓后實施專項考核。
2、培訓考核結果須取得受訓員工上級認可。
3、對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受訓者,依據績效考核管理規定扣除獎金;人力資源部將視情況予以轉崗或辭退。
4、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受訓者,人力資源部將提請院長予以表彰或嘉獎。
5、培訓結果以文字的形式存檔,作為使用的依據,并保存至受訓者離職
6、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寫出總結分析報告,上報院長。 新入職員工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完成,內容和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第十條 考勤管理
員工上下班必須按時打卡,提前一小時或推后一小時打卡無效。除請假外,沒有按作息時間到崗或離崗的,按遲到或早退論處;每次扣除20元,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當月遲到或早退三次的,按曠工一天處理;代人打考勤的,雙方按曠工一天處理;月曠工累計3天,解除勞動合同;考勤扣款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執行。因手術或病人診療耽誤沒能按時打卡者,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向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
各科室或部門委派一名考勤員,負責與人力資源部溝通,各部門確定人選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臨床科室委派護士長,醫技科室委派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一條 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管理 員工因病、因私或因公外出(指離開市區)請假,必須事先請假,事后銷假。
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以及婚假、年假等其他假期。
請假流程:
1、請病假員工必須提前1天(急診除外),請事假或其他假期的員工應提前2天填寫“請假單”,依審批權限規定簽字批準;
2、“請假單”在簽字認可后立即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特殊情況下不能提出書面申請的,應盡早向主管電話請假,得到口頭批準后,方可休假;上班后應在1日內補填“請銷假單”,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請假員工有年度休假或存休的,可抵消事、病假,但必須依照請假程序辦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做相關休假的減免手續。
二、請假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1天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即可,請假1-3天的由醫務科護理部(行管后勤人員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即可,超過3天的須由院長批準。
2、各臨床醫技科室、職能部門主任請假在1天的,向上一級負責人請假,超過1天的須由院長批準。
3、醫院管理層人員請假均需由院長批準。
4、請假到期按時返院工作的須及時銷假(可采取電話方式銷假),需延長請假的須及時說明原因,征得醫院批準可待返院后補報相關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對無故不履行請假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6、以上人員請假申請獲得批準后,須到人力資源部備案,臨床科室還應到醫務部或護理部備案,返院工作后到人力資源部銷假。
第四章 薪酬福利
第十二條 薪酬
一、醫院根據員工從事的職位、責任、能力、貢獻大小,確定薪酬標準、按月計發。
二、員工應對個人薪金狀況予以保密。
三、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在下月15號發放。
第十三條 員工福利
一、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共11天。
二、年假
(1)在本院工作時間滿一年的員工均享受有薪(基本工資)年假待遇。
。2)工作滿一年至5年(含5年)的,每年享有假期5天;5年至十年(含十年)的,每年享有假期10天;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假期15天。
(3)年假原則上應在本年度內一次性使用。確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的員工,本人書面提出申請,部門領導認可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備案,經院領導審批后,可以延至下一年,但不能與下一年度的年假同時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可以按照上班待遇給予補助。
三、婚假
。1)除試用期間內,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員工都享有婚假。
。2)達到法定年齡給予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符合晚婚規定,給予10個工作日帶薪假期,試用期間內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四、產假和親子假
。1)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生育規定的(有生育指標),享有90天產假,包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的按《生育保險條例》規定執行;不享受生育保險的,醫院發放工資的60%,最低不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2)女員工符合指標規定懷孕四個月流產時,根據基本醫療手冊登記醫院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假期;懷孕超過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的假期,待遇同上條。
。3)已婚女員工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未領取生育指標)或避孕失敗造成懷孕進行流產手術的,不享受產假待遇,按病假處理。
。4)員工妻子分娩,可享受3天親子假
五、恩恤假
(1)因員工的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去世,給予3天帶薪假期。
(2)逾期則以事假相抵。
(3)恩恤費為500元。
以上1-4項休假為帶薪休假,程序與請假程序相同。
六、工傷假
(1)職工在崗位上工作,因受傷需住院治療和休息的,需有醫院證明和工傷事故報告,由院領導確認后按工傷處理。
(2)工傷人員在治療期間應在指定醫院定期檢查治療,憑醫院診斷證明,按工傷考勤。
(3)工傷人員醫療終結,依據指定醫院可復工證明分配適當工作,本人拒絕復工的,按事假處理。
(4)因工傷舊病復發,由原指定醫院開具證明,按工傷待遇處理。
(5)工傷休假期間照發全工資。
七、放射假
(1)專職從事放射線、同位素人員每年可享受20天放射假,原則上一次休完(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醫院給與上班同等待遇的補貼。
(2)來我院不滿一年的放射人員不享受相應的放射假。凡一年中病事假累計滿二個月(含)以上者,產假滿三個月以上者當年不享受放射假。如當年休放射假以后再請病、事假、產假、超過上述規定的,則在下一年度不再休放射假。
第五章 績效考核與獎懲
第十四條 績效考核
目的:準確評定員工所擔當崗位具備的能力和職務工作完成情況,并以此為依據,進一步開發和挖掘員工的潛力,并給予公正合理的待遇。醫院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和職位不同分別設置考核項目。
考核對象及范圍等具體績效考核:按醫院下發的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獎勵
獎勵分為表揚、物質獎勵、職位晉升和年度評選優秀員工等4種形式。
一、表揚包括科室表揚和全院書面表揚。
二、物質獎勵包括獎勵獎金和晉升工資。獎金既包括月度獎金、年度獎金,又包括因突出表現而發放的獎金。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可予以獎勵:
。1)及時準確完成既定目標者;
。2)完成目標,成績突出者;
。3)具備較強的業務和管理能力者;
。4)服務態度好,多次受到患者表揚者;
(5)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且產生很好效果者;
。6)妥善處理緊急事務、防止、挽救重大事故發生或其他情況使我院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同嚴重的違法瀆職行為做堅決斗爭,有顯著功績者;
。8)愛護我院財產,節約資材有突出成績者。
三、晉級
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逐級晉升;優秀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考核,報請院長批準后,可破格越級晉升。公司全體員工均可晉級;符合晉級標準,但無空缺職位的,享受擬晉級職位級別之待遇,暫不任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予以晉級: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目標的且符合標準的; 業績優秀、具備管理和組織能力的; 連續兩次被評為優秀員工的;
一個財務年度內,考核成績等級在優秀級(A級)的;
四、年度評選優秀員工、先進集體.
五、獎勵流程
。1)申請部門填寫《獎勵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依據申請內容進行審核;
。3)人力資源部報院長批準后,予以獎勵或晉升。
第十六條 違紀處罰
員工違反醫院規章制度、給醫院造成損失的,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罰。違紀處理包括口頭批評、書面警告、獎金處罰、降級使用、降免職、辭退等6種形式。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口頭批評,并按獎金管理辦法執行。
。1)一周內遲到或早退1次者;
。2)未按時完成既定目標者;
。3)在工作時間睡覺、聊天或吃零食者,玩游戲、看報紙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在禁煙區域吸煙者;
。5)初次違反醫院規章制度者;
。6)未經許可攜帶醫院物品外出者;
。7)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醫院組織的活動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書面警告并扣發工資50元,并按獎金管理辦法執行。
(1)初次不服從上級領導者;
(2)與領導、同事以及來訪者發生爭吵或一次服務態度不好者;
(3)首次違反醫療或護理管理規定者;
(4)不按醫療流程工作、各種報卡首次不按時上報或漏報、病歷書寫首次不規范者;
。5)首次受到員工或客戶投訴,確屬本人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扣發工資100元,并按獎金管理辦法執行。
。1)工作或午休期間飲酒者;(如是公務招待,須由院長認可;)
。2)初次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虛報考勤者;
。4)兩次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屬實者;
(5)兩次違反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者;
。6)兩次未按醫療流程辦理、病歷書寫兩次不規范者;
。7)一個月內被口頭警告累計兩次者;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扣發工資200元,并按獎金管理辦法執行。
。1)因疏忽致使辦公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丟失或遺失重要的經營管理文件、物品或工具者;
。2)兩次不服從上級領導,經勸導仍不聽者;
(3)在醫院內賭博或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兩次違反醫療或護理管理檢查標準規定指標或各種報卡兩次不按時上報或漏報者;
(6)故意損壞重要公物者;
(7)發生一般醫療差錯者;
(8)兩次被員工或患者投訴,經查屬實者;
。9)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嚴重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使用:
。1)散布謠言,致使醫院蒙受嚴重損害而有實證者;
。2)違反重大安全衛生規定,致使醫院蒙受嚴重損失者;
(3)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4)發生重大醫療差錯,且能挽回部分損失者;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免職使用(降職只針對管理層員工,降職處理不受級別限制):
。1)工作能力較差,不勝任現職崗位者;
(2)違反醫院管理制度者,職級、待遇降一級,嚴重的予以免職或辭退;
(3)管理人員未完成既定目標的,予以兩個月的整改和觀察期,職級、待遇降一級;有改觀的,恢復原職級待遇;沒有改觀的,將免職換崗或辭退;
。4)對部門管理不嚴,致使員工有違規行為且經常發生的,予以降職;嚴重違規但未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免職;
(5)依據醫院考核制度,一個考核周期,考核成績等級為不合格予以免職。
七、辭退
辭退是指由于員工本身表現不合格或業務工作調整給予員工解除職務的活動和過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
。1)收受賄賂、回扣,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一經核實,予以辭退并退回所有款項、物品,處以收受金額兩倍的罰款,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發生違規行為造成醫院經濟損失的,或嚴重損壞社會公眾形象的,予以辭退;
。3)確因能力問題不勝任現職現崗的,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適合其發展的崗位,還達不到以上標準的,予以辭退;
。4)受到員工或客戶兩次以上投訴,確屬本人責任的;
(5)由于主觀原因不能完成預期工作目標的;
。6)對工作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
。7)出現重大醫療事故者;
。8)兩次擅離工作崗位,造成醫療差錯者;
(9)為謀取個人利益,將醫院的病例、文件、簡報等,泄露給本院以外以及涂改、偽造醫院病情證明者;
。10)暗中兼職于醫院同行業單位,偷竊醫院情報者(情節嚴重者,將訴訟于法律);
。11)在醫院內毆打、漫罵患者和同事者;
。12)用醫院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13)向競爭對手介紹患者病源并索取回扣、介紹費者;
。14)其他重大過失或不正當行為影響醫院聲譽或利益,或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15)觸犯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16)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
第六章 附則
一、本手冊適用于本醫院全體職工。
二、未盡事項,按醫院決議或通知執行。
三、醫院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院的發展狀況及管理需要,經院辦公會批準,可以對《員工手冊》之條款進行修訂。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四、員工離職時,按離職程序到人力資源部交回本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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