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服管理制度3篇【熱門】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工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1
一、制度目的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強員工對工服的愛護意識,妥善管理員工工服,體現公司的專業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員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稱“本制度”)
二、職責規范
1、管理部為工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工服配置標準、訂立工服管理辦法、以及工服的采購、發放、回收、登記、保管、違規處理等事務。
2、各部門助理負責該部門員工工服登記備案、工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三、工服配置
1、員工工服為公司財產。公司因不同崗位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相應工服。所有員工應愛惜配備給個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規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得隨意損壞、丟失,否則應照價賠償。
2、員工工服統一式樣,統一制作,統一著裝。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上班。
3、具體工服配置為:辦公室員工每人兩套西服(包括襯衣),根據個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請配置一套夾克衫以便駐運行點工作時需要;非辦公室員工每人配置兩套夾克衫。
四、使用年限
1、辦公室員工配置的西服更換期限為二年;西服配套的襯衣更換期限為一年;辦公室員工另外申請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二年。更換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換每種工服各一套。
2、非辦公室員工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一年,更換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換一套。
3、員工工服達到更換要求后,員工可根據工服的完好情況延長更換期限。公司鼓勵員工延長工服的更換期限,以杜絕浪費、提倡環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潔而不影響公司形象的基礎上。
4、西服及配套襯衣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贈與員工,不再扣取折舊費,也不再回收;夾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舊費,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滌
1、員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褶皺,定期清洗,保持干凈衛生。
六、工服的領用
1、新員工入職未滿試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調配合適的舊工服,舊工服的破損、丟失與新工服管理辦法一致(賠償視情節確認,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賠償規定);沒有合適的舊工服則直接發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記、簽收、備案等工作。
2、員工試用期滿后由部門助理申請制作新工服(試用期直接發放的除外),并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并交管理部備案、采購、發放。員工在領取新工服時需要退還試用期時暫領的舊工作服,退還標準同離職退還。
七、工服退還
1、員工離職時,需將夾克衫工服洗凈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員在“離職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工服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未滿一年的需繳納工服折舊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的一半÷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折舊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員工需要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補足折舊費。
2、辦公室員工的西服、襯衣在繳納工服折舊費后可以領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經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將直接收取干洗費,以協助員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體干洗價格按市場干洗價為準。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員登記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損或丟失的賠償
1、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應妥善保管和愛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潔凈,在工服未滿更換期限內如有破損或丟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除外),按其工服原價扣除相應的折舊費后的金額進行賠償(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賠償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次月繼續補扣,直至交清為止。
2、員工完成賠償金扣除手續后憑管理部開出的扣款確認單到工服管理部門領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換裝時間
1、員工可以在工服更換期限滿后提交工服更換申請至部門助理處,由部門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號(遇節假日往后順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換時間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節假日往后順延)。
十、工服的檢查
1、員工當班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凈、整潔、無異味。
2、管理部將不定期安排檢查,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協助并服從管理部的檢查安排。如有違反本制度相關條款的,公司將根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呈總經辦簽發執行,修改亦然。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2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決定先發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3
第一條銷售人員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統一設計、制作,所屬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條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必須著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潔。
第三條凡統一制裝而在工作時間內未穿著工服或未佩帶工牌,每人次處罰20元,部門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條銷售人員在領用工服時需交工服折舊費500元/套。
第五條銷售人員離職時或需要換新工服時需將已領工服干洗清潔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部檢查無破損、污跡后方可全額退還工服折舊費。
第六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損,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七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如將工服或工牌丟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費用由丟失者自負。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12-26
(必備)員工工服管理制度08-05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優秀)09-21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7篇01-12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5篇)03-15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精選7篇)06-14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精選10篇)04-23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7篇)01-12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5篇03-15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通用10篇)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