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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班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24 09:44:39 職場 我要投稿

        加班的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班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班的管理制度

        加班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ㄒ唬┌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ㄒ唬┕ぷ魅占影喟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ǘ┲苣┖蛧曳ǘü澕偃占影喟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ㄈ﹪曳ǘü澕偃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罰則

          第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發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請單

          申請部門

          加班人員

          加班日期

          加班時間

          始至止;共小時

          加班原因

          部門主管

          行政部

          總經理

          備注:

        加班的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推進精細化管理,規范加班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則

          1、因學校工作的需要,教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和不要求上班的雙休日期間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2、因學校工作需要,教職工在正常工作的規定工作日時間外工作,并辦理了加班審批手續的,確認為加班。

          3、各處室按照本處室的職責范圍、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計劃,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完成各項任務,盡量不要安排加班。屬于崗位職責內的常規性工作,原則上不計加班。

          4、確需加班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計劃,說明完成任務的工作量、加班時間和人數,按規定及時辦理加班審批手續。

          5、節假日參加各類考試工作(含監考)、值班工作及其他有考核或津貼補助的.工作,不計加班。

          6、夜間加班時,原則上加班時間不超過半天。

          7、學校辦公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的相關工作的加班規定,按會議決定確認加班和計算加班補助津貼。

          二、加班內容

          1、因崗位工作量大或任務緊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內完成的工作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2、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內完成的工作。

          3、學校安排的專項任務、階段性任務或緊急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4、節假日出差或會議。

          三、加班的審批程序

          1、確需加班的教職工,事前應向處室負責人匯報或根據處室負責人安排加班,領取和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經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

          2、非正常工作時間內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由會議或活動召集人統一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按規定程序辦好加班審批手續。

          3、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校長應對工作人員加班時間、質量進行監控。

          4、教職工加班后,必須把已審批的《教職工加班審批表》于每周二交校辦室。

          四、加班時間及加班補助津貼的計算

          1、加班時間按半天為單位計算,在編正式教職工和臨聘教師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30元,臨時聘請工人每天加班補助津貼為20元。

          2、加班費按月結算,校辦室于每月6日前匯總上月加班補助津貼。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學校加班行為,激發全校教職工養成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的良好習慣,根據《漢壽一中結構工資發放暫行方案》第八條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所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學校的重大事項,必須繼續進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計算加班補貼(學校校長會研究決定支付加班補貼的除外)。

          3、學校加班分兩種:值班加班(通稱值班)和應急加班(通稱加班)。值班系指經校長室批準在雙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或學校寒暑假繼續工作,含特殊崗位值班(如工會活動室值班、圖書館值班、水電值班等)和因突發性工作由分管校級領導安排校長室批準的臨時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職評、工會寒暑假組織吊孝、上級有關部門寒暑假突擊性工作任務等),發給值班補貼。經校長室批準,確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學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繼續工作(如寒暑假補課期間膳食會上班、教務科組織下鄉招生、學生科體育訓練等)可算加班,發給加班補貼。

          二、基本原則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休日值班可以調休或支付值班補貼(指經校長室批準不能調休的有關部門雙休日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補貼。

          2、學校各部門原則上應將具體工作任務安排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必須在法定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嚴格控制加班,非突擊性任務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應盡量避開法定節假日。學校各部門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時間加班的,原則上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休的,經校長室批準或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才能給予加班補貼。

          3、在值班期間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與加班不重復)。領取學校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開支的值班補貼或加班補貼(如軍訓、入學考試、補考、年級組干事、學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學校同一部門工作人員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時應統籌考慮,兼顧公平,綜合平衡。行管人員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的應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計發加班補貼。

          三、操作程序

          1、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請,擬定值班安排表,報辦公室匯總后提供給校長室預審,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否則,不得支付值班補貼。

          2、學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請,填寫《漢壽一中加班審批表》,報辦公室匯總后提供給校長室預審,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否則,不得支付加班補貼。

          3、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則上一個學期申請(國慶長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學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經校長室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制表,作為核算值班和加班補貼的依據。

          四、加班計費

          1、值班一個工作日補貼 30 元;加班一個工作日補貼 60元;特殊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補貼的方式,具體標準由校長室批準或學校校長(行政)會研究決定。

          加班補貼如屬于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必須在申請表中加以說明,不得在學校行政賬目列支。享受調休假者,不得重復申報值班或加班補貼。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各科室將上學期值班或加班情況匯總到學校辦公室核算,校長室審批后由后勤科統一發放(值班或加班補貼屬于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的除外)。

          五、附則

          1、對虛報、瞞報值班或加班補貼者,按虛報、瞞報額扣除科室主要負責人每學期第一個月崗位工資,值班或加班期間消極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取消值班或加班補貼,并按情節輕重按《漢壽一中結構工資發放暫行方案》給予處罰。

          2、此前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有不一致處均以本規定為準。

          3、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從事建材及其他相關事業,為了明確加班規則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除非確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勵加班。沒有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字書面指示加班,員工不得加班。

          第三條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公司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補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額作為加班費基數計算及支付加班工資。其他工作獎金、補貼、津貼等其它金額不得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內。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員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不論職務、職位如何變動,均適用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加班審批

          第六條加班情形

          (一)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及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必須繼續工作的情況,稱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種:

          1、工作日加班:員工在每日超過8小時工作后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2、工作周加班:員工在每周超過40小時工作后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3、休息日加班:每周超過六天時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

          4、節假日加班:當月有法定節假日,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的。

          (二)主管指定員工加班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員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給人事存檔。

          (三)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則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時數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1、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具體按照勞動保障部所公布的現行月計薪天數計算。

          2、勞動者本人日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勞動者本人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加班審批

          (一)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確認單》。

          (二)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確認單》應寫明預計加班時間,精確到小時。實際加班時間應據實填寫。

          (三)部門主管填在《加班確認單》中應明確加班事由。

          (四)《加班確認單》經部門主管及員工簽字確認后,方視為有效加班。

          (五)公司員工未經審批在工作日規定時間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為不視為加班。

          (六)沒有經過審批自愿進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第八條打卡紀錄

          無論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還是法定節假日,員工均應如實打卡(經總裁批準無需打卡者除外),記錄進出公司時間,該進出時間記錄不代表有加班事實也不作為加班工資的發放依據。

          第九條實際加班時間

          《加班確認單》上的實際加班時間可在加班后據實填寫,經本部門主管或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作為每月加班時間的計算依據。

          第十條調休

          員工可以根據當月《加班確認單》記錄的實際加班時間,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提前兩天填寫《調休申請單》,申請不超過實際加班時間的調休。

        加班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公司對加班管理的嚴格化、規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加班原則

          第三條公司鼓勵員工在8小時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四條員工因個人原因在8小時的工作時間內未完成規定的'本職工作,而導致加班,其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準。

          第五條加班時間限制: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

          第六條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七條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三章加班的種類

          第八條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外的延長。

          第九條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第十條法定節假日加班:全年規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第三章加班申請程序

          第十一條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當天下午六點前,將經過部門經理批準的《員工加班申請單》(附件一)(緊急情況除外)交到人力資源部。

          第十二條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前,將經過部門經理批準的《員工加班申請單》(附件一)(緊急情況除外)交到人力資源部。

          第十三條員工如果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加班申請單,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十四條每月人力資源部統計加班情況。

          第四章加班費用計算

          第十五條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需安排員工補休,不另行支付其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需按月支付不低于日工資100%的工資報酬。

          第六章補休

          第十七條員工補休應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補休申請表》(附件二),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補休審批權限

          情況審批請假天數

          ≤2天2~3天

          部門主管√√

          主管副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總經理√

          第十八條補休時數按實際加班時數換同等時數計算,連續補休時數最多不超過三天。

          第十九條補休時間以六個月為最小單位。

          第七章加班餐費及加班交通費

          第二十條加班餐費

          1、員工在工作日加班至晚八點以后,可報銷15元工作餐費。

          2、員工在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超過10小時,可報銷30元工作餐費;不滿10小時,可報銷15元工作餐費。

          3、員工報銷需提供有效票據,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報銷單需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加班交通費

          1、員工無論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至晚九點以后,打車費采取實報實銷。

          2、員工報銷需提供有效票據,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財務部進行報銷手續,報銷單需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簽字認可。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加班的管理制度6

          一、調休

          必須提前兩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報告并提交調休單、安排好手頭工作做好交接并取得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認定為正常休息,未經批準私自調休者,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二、病假

          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提交假單,特殊情況可以先電話申請后補假單(假單必須在本人銷假上班后24小時內交行政部存檔),否則視為曠工。銷假上班當天應將醫院假條與部門主管簽字的'假單送行政部存檔,沒有醫院假條的必須總經理簽字。

          無醫院假條或未獲總經理、主管在假單上簽字認可者,或行政部未收到相應文件,視為曠工。

          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三、事假

          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提交請假單并獲得批準,特殊情況可以先電話申請后補請假單(請假單必須在本人銷假上班后24小時內交行政部存檔)。

          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加班的管理制度7

          企業(公司)加班管理制度9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的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茶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茶樓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茶樓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本茶樓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加班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為規范公司加班、值班與調休的管理,遵照國家《勞動法》的要求,每個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一般情況下,部門加班過多,說明本部門員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門負責人負有領導督促責任。

          2、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單位將根據相關規定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加班或調休。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加班審批

          5、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本人或部門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內容,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分管副總批準后交人事部門進行核實和登記。

          6、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平時必須在下午16:00之前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須提前一天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7、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加班申請單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8、加班、加點的.形式:

          a)平時加班、加點: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的計為1個加班,一次超過2小時不到8小時的計為加點。

          b)雙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員工在雙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員工在倒班輪休日工作的。

          c)法定節假日加班: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者。

          9、加班時數:加班申請單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人事部將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現場了解加班的進展情況,督察員工在加班期間保持應有的工作效率,一旦發現有冠加班之名而無加班之實的員工則馬上進行處罰,通報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有的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全部簽名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事部,同時相關領導事后回來后補簽意見。

          11、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審批手續,否則,對于加班人事部門不予計算。

          第三章調休

          12、非一線員工(總經辦、人事、供應、銷售、后勤、財務、倉庫、車間辦事員)在非法定假期間的雙休日加班,應在3個月內按加班的等同時間給予補休。

          a)補休的時間應為4小時的整倍數。

          b)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在3個月內安排完畢的,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d)夜間值班人員如遇搶維修,(可按照規定補批加班申請單)可由部門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補休一般應由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好人員暫代調休人員的工作,不能影響工作及生產的正常進行。員工提出補休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同加班申請一樣,不論是部門安排調休還是個人提出調休,都必須提前一日填寫調休單,并經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交人事部門統計。

          13、調休時間不影響當月的全勤獎。

          14、生產一線員工(機電儀維修工及倒班員工)

          a)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時間當月計算加班工資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章值班

          15、值班是公司為了及時發現、處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崗位的員工在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間或值班結束后員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會按照規定發放值班費。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資

          16、生產一線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平時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周末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17、年薪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有相應補貼。

          18、值班費發放標準:

          一線員工晚上值班,工作無特別需要,次日盡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補貼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可以再算一個班。

          值班期間如遇有突發性工作,按照加班審批流程執行。

          第六章附則

          19、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從20xx年1月1日起廢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門負責解釋和監督執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申請、審批程序及相關報酬的計算,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層(不含)以下員工。

          第三條 加班的定義

          加班是指確因工作需要,在本職工作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額外勞動。

          第四條 加班的原則

          1、公司倡導工作的高效性,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2、對確因工作需要,經審批加班的員工,為保證其得到適當休息,公司安排相應的補休;

          3、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第五條 加班類別

          1、延時加班

          2、休息日加班(對于輪班制工種,休息日是指其輪休日);

          3、法定休假日加班。

          第六條 加班審批

          1、原則上,需在加班前一個工作日提交員工《加班申請單》,報廠級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2、對于因突發事件、緊急任務臨時加班的情況,因先報領導同意并在加班后2個工作日內補加班申請。

          第七條 加班規定

          1、在工作日內應正常完成的工作任務,不得申請加班;

          2、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不得申請加班;

          3、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考勤,記錄加班時間。

          4、不定時工作制除節假日外,平日不做加班加點申請。

          第八條 補休管理

          1、為保證休息時間,員工加班優先安排補休,注明“補休”字樣,報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執行;

          2、補休時間與加班時間保持一致。

          第九條 加班工資計算

          1、因生產工作需要,搶修在4小時之內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確因生產原因導致無法換休的,按照60元/天計發。

          2、夜間值班費按照30元/次,周末值班費按照50元/次執行。

          第十條 其他

          1、每月加班統計由各綜合部考勤負責人核實并報薪酬計算相關人員,隨工資一同發放;

          2、員工中途離職,離職前未安排補休的安排其補休。

        加班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ㄒ唬┌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

          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ㄒ唬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ǘ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ㄒ唬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ǘ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ㄈ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于20xx年xx月xx日發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目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適用于XXX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XX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XX%;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XX%。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的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職工作人員。業務人員,除到店客戶外,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ㄒ唬┖x:加班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必須額外工作的,(加班前)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于當天加班后(即確定準確的加班時長后,提交加班申請)稱為加班。

         。ǘ┰瓌t: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9:00—17:30)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戶或部門負責人要求,工作周期內,確實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加班申請。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練,工作時間內懈怠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計入加班核算范圍。

          3、嚴格控制加班時長,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原則上,單名員工每天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4小時,每月累計最多不超過50小時,確有因工作需要超過時長規定的,需由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及財務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行政部及財務部批準后,方可計算超時部份加班工資)。

          4、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單位計算,取整加班小時數,(如3.5小時:計3小時,2.8小時:計2小時)加班當月,可選擇當月調休或計算加班工資兩種方式。當月未調休的,自動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隔月不予調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開始計算加班工資,晚間加班超過2小時的,給予25元的晚餐補貼。

          5、加班工資計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x8小時)x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x8小時)x2倍

          說明:加班工資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資為基數,以上述計算公式為依據計算。

          財務人員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按以上公式計算,計算加班時長時(加班小時數),因扣除調休時間,并核對員工上、下班打卡時間),員工申請加班時長與上、下班打卡時間沖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

          6、需要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需在當天加班開始前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當天,在結束加班并確定實際加班時長(加班小時數)后,由員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請。加班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生效。

          7、調休是指:

        1、因加班產生的加班時長(按加班小時數計算),加班當月不計算加班工資而選擇調整休息時間的方式。

        2、每周固定休息時間(以排班輪休表上的休息時間為準)作調整的休息時間。

          如因以上第1種情況,需作調休的,按以下調休時間計算。如因以上第2種情況,需作調休的,不計入以下調休時間計算范圍。

          調休時間的計算:

          調休最少以2小時開始計算,(調休時間一率取整計算,如實際調休1.5小時,按2小時計算)調休申請需至少提前1天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交調休申請。調休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方可生效。

          8、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9、加班部門如需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的,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幾種情況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圍:

          1、因本職工作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況。

          四、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考勤數據,并將考勤數據交由財務部。

          財務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五、罰款

          1、未依本規定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列入加班計算范圍,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5分鐘之內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處罰,超過5分鐘的,按每分鐘10元予以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予以處罰。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1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200元。

          六、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下屬公司所有的在崗員工。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規定的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必須連續工作一個小時以上的情形。

          第五條、加班原則

         。ㄒ唬┬手辽显瓌t。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ǘ┱{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ㄈ┛偭靠刂圃瓌t。對各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加班管理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ǘ└鞑块T(下屬公司)負責人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每年年初,各部門需根據各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

         。ㄈ┤肆Y源部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ㄋ模┤肆Y源部負責《加班申請單》和加班結算方式的最終審核,負責加班工資的計發和累積調休小時數的核定;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加班種類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

          (二)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第九條、加班審批程序

         。ㄒ唬┮蚬ぷ餍枰仨毤影,須事先在公司OA系統上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時間及理由,并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ǘ┯鼍o急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三)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ㄋ模﹩T工加班后,需及時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條、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加班工作安排,沒有辦理請假手續而不加班者,當天應加班的工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以下情形不視為加班:

         。ㄒ唬┮蜻`反公司勞動紀律,出現遲到、早退或離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當日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的;

         。ǘ┮蚬ぷ魃⒙、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ㄈ﹩T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參加政治、文化活動的。

         。ㄋ模﹩T工在休息時間參加公司組織的為提高員工個人技能和業務知識的.會議或培訓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員工因個人的原因需要為今后連續帶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被安排電話值班,無需到工作場所處理事務的;

          (七)在公司規定休息時間內,非由公司安排員工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八)其它不應屬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條、員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辦法給予加班員工調休或發放加班工資:

         。ㄒ唬╉椖拷浝砑墸≒13)及以上員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資,給予調休。

         。ǘ╉椖恐鞴芗墸≒21)及以下S級、C級員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請加班工資,在雙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則上必須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結算時間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ㄈ┘影喑^三十六小時,超過部分不計發加班工資,實行補休。

         。ㄋ模┓步o予結算了加班工資的加班時間,不予以再安排員工調休。

          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ㄒ唬┮蚬ぷ餍再|特殊,實行綜合工時的銷售類員工或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ǘ┕緦嵭袠I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加班工資的計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國家規定有變動,參照最新國家規定執行)。

         。ǘ┘影喙べY的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之和。

          第十五條、加班調休

         。ㄒ唬﹩T工所產生的加班,符合調休規定或未予以結算加班工資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二)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安排。

          第十六條、如發現虛報加班的,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獎懲制度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配合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對員工加班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資源部報公司分管領導責令相關部門(下屬公司)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加班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加班是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項,須繼續工作時稱為加班。

          三、原則: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

          3.2嚴格控制加班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3.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四、加班申請及記錄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1.1工作日需要加班的,當日下午下班前需填寫自愿《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1.2工作日加班原則上每天安排2-3小時,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長3小時以上加班的,需經協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加班;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2.1周六晚上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加班原由經協理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都影嗌暾垎巍沸柙谥芰衔缦掳嗲疤峁┙o行政部;

          4.2.2周日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工作異常單及加班原由后,經協理審批后,報備總經理及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單》需在周六上午下班前提供給行政部;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產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經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時)公司統一安排加班時,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4.5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五、加班考勤及異常行政處理:

          5.1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2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發現無加班記錄,行政部人事將取消本次加班單簽名。并記行政警告一次扣1分;

          5.3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打卡不加班的,經行政部查實后,一律給其記大過一支(扣9分處理),且加班考勤一律取消;

          5.4無加班單申請者,前來加班人員,經行政部查實其前來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將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為其記小過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及開除處理。

          5.5經加班查實,未申請加班人員前來加班者,是由于本組長或直接管理遺漏原因造成的,則給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記警告處理。經常遺漏的達3次及3次以上的.,則直接扣3分處理。

          六、加班統計及加班費計算6.1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作為安排調休及發放加班補償(加班費)的依據。

          6.2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費計算17元/時,安排平時加班,加班費計算為13元/時。

          6.3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車間組長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調休。員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則按17元/時的加班費計算。

          6.4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以未調休完的加班時間為其計算為正常出勤天數作為補償(可在公司統一放年假的時候辦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資的崗位,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調休統計。

          6.6若需調休的,需開具《調休申請單》給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處理。

          七、加班罰則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視情節情節輕重懲處。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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