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有哪一些新政,你們知道嗎?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2017年上海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歡迎閱讀!
一、關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關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關于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準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關于其他事項
(一)本市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門作出的外省市人員遷滬落戶審批決定中,對查明因弄虛作假落戶的人員一律予以注銷戶口,并由原遷出地公安部門予以恢復戶口。
(二)被批準落戶的人員,一律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渡虾J腥嗣裾P于同意市公安局<關于解決本市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實施意見>的批復》(滬府[1999]38號)停止執行。本市其他有關規定如有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戶口登記 城鄉統一
法制晚報訊 今天上午,國新辦新聞發布廳舉行發布會,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等八部門負責人齊聚,就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有關情況進行通報。會上,黃明介紹,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開。
此外,將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意見指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意見還指出,建立與統一和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同時,建立居住證制度,即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黃明表示,這次戶籍制度改革,大目標是要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讓在城鎮就業居住的暫時沒有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能夠逐步享受當地的基本公共服務。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意見指出,進一步調整戶籍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
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100萬—300萬人口的城市,符合條件可以申請落戶;300萬—500萬人口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黃明介紹,要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對于500萬人口以上城市,建立積分落戶制度,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保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嚴格戶口遷移政策 一城一策
如何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黃明介紹,首先,從戶籍管理上就要先嚴格戶口的遷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據每個城市的情況來決定。調整、改進現行的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按照總量控制、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合理解決落戶問題。
與此同時,特大城市要科學定位、加快轉型升級、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導人口有出有進,努力使人口結構更加合理。
對于未來,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介紹,在教育經費上,要求各地要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的人數來撥付教育經費。同時要加大中央財政對各地接收隨遷子女學校的專項獎勵力度。
同時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合理確定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保障他們能夠平等地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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