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積分項目 | 包含內容 |
基礎分 | 3項:個人素質、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居住情況 |
附加分 | 6項:計劃生育情況、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 |
扣減分 | 3項: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 |
基礎分,包括個人素質、參加社會保險、居住情況三個方面。
(一)個人素質積分=年齡+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得分
1.年齡
得分標準: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人員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標準:大專(高職)為30分;大學本科為50分;碩士研究生為70分;博士研究生為80分。
注: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3. 國家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得分
得分標準: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技能)為10分;職業資格四級(中級技能)、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30分;職業資格三級(高級技能)、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年齡40歲以上的為50分;職業資格二級(技師)為70分;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為80分。
注:按最高國家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
(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中的每個險種累計每滿一年加5分。
注:五個險種的累積積分為該項總得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年限得分
1.房產情況
得分標準: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市區擁有自有居住產權房建筑面積超過54㎡(含54㎡)且居住的為60分, 54㎡以下的為40分,54㎡以上的每超過10㎡加5分。
注:多套房面積可累計計算,總分不超100分。
2.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1年加10分,最高分限100分。
附加分,包括計劃生育、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等六個部分。
(一)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1.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出具證明的,加50分。
2.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為已婚育齡婦女,主動接受現居住地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參加一年不少于兩次孕環情檢查的,加30分。
(二)專利創新
得分標準:
1.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區授權數據內的發明人加30分/件,擁有多項專利的可累計計分。
2.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在蘇州市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發明人加10分/件,最高不超過60分。
3.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在蘇州市區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外觀設計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設計人加5分/件,最高不超過50分。
(三)表彰獎勵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區工作生活期間
1.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過30分。
2.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過60分;
3.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40分,最高不超過120分。
4.體育比賽獎勵:獲得國家級比賽前三名獎勵的,加100分;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三名獎勵的,每次加40分,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過100分;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三名獎勵的,加20分,最高不超過60分;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三名獎勵的,加10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參賽項目應為計劃內比賽項目,集體項目參照個人項目計分;優先統計分值高的獎勵,個人所獲各級各類比賽獎勵得分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5.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布的決定為準,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四)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按以下標準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