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習俗
據一些年長的人說,在中元節,江南一帶還有個舊俗是做茄餅,有的大戶人家要多做一些,送給親眷。小編帶來的中元節習俗。
1、七月半做普度
中元節七月半做普度,主要活動雖在七月十五日,但在泉州鯉城區地界即有三十六個鋪境,如果都在七月十五日這一天舉行,買菜辦筵席、演戲酬神、請客飲宴等等方面都十分不方便,所以經耆老紳士公議,三十六個鋪境的普度,分別從七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舉行,所以舊鯉城區在七月這一個月是無日不普,天天演戲酬神宴客,整個七月都在忙于做普度。經過協商安排,七月初一日由后城做普度,以后各鋪境輪流。直到七月三十日為止。
2、祭魁星
永和縣讀書人於此日祭魁星。長子縣的牧羊人家於中元節屠羊賽神,俗傳如此可使羊只增加生產。又贈肉給諸親戚,家貧無羊者則蒸面作羊形來代替。陽城縣農家以麥屑作成貓、虎及五谷之形,於田間祭祀,稱為“行田”。馬邑縣民中元節以麥面作兒童的形狀,名為“面人”,互贈親戚家的小孩。忻縣農民於中元節在田梗上掛五色紙。
3、送羊節
農歷七月十五,還被稱為“送羊節”。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羊,祥也!奔坠俏摹恫忿o》中也稱羊通祥。可見在古代,羊這種動物,一向代表吉祥之意。舊京及華北地區的農村,民間流行七月十五由外祖父、舅舅給小外甥送活羊的習俗,后來逐漸演變為送一對面羊。
七月十五節前,民間婦女盛行面塑活動,晉北地區最烈。一家蒸花饃,四鄰來幫忙。首先根據家庭實有人數,給每個人先捏一個大花饃。送給小輩的花饃要捏成平型,稱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雙膝下跪,希望小輩不要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送給老輩的花饃要捏成人型,稱為面人,意喻兒孫滿堂,福壽雙全;送給平輩的花饃,要捏成魚型,稱為面魚,意喻連年有余。現在已經不那么嚴格講究了,完全依據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魚、兔、人各種造型的饃都有。人均一獸的花饃捏完以后,還要再捏許多瓜、果、桃、李、蓮、菊、梅等造型的花饃,點綴以花、鳥、蝴蝶、蜻蜒、松鼠。個頭較前要小,做為走親戚,看朋友的禮品。這些面塑蒸熟以后,再經過五色著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稱為絕佳的手工藝品。七月十五看面塑,已經成了農家婦女一展靈巧手藝的節目了。
4、祀先祭祖
農歷七月十五日乃是傳統的中元節,也是祭祖祀先的重要節日。中元節與除夕、清明節、重陽節(除、清、九)等三節,都是中國傳統節日里祭祖的四大節日。
中元節祭祖祀先活動一般在當天中午進行,家家備辦豐盛的菜肴酒飯,在各自的廳堂中的大八仙桌上擺滿24味全席,擺上七雙筷子、一壺酒七個爵杯,正中又擺上果盒饌盤,果盒一般為六棱柱型堅木雕刻花飾,饌盤也用堅木雕成長方形,上方六格,格中放了香菇、木耳、松菇、黃花菜、干筍絲和紅棗等六味素菜,俗稱“六味齋”。前述東石玉記船行就為祭祖祀先特地打造一整套由白錫鑄成的筵碗、酒瓶爵杯等等祭器,以示對祭祖祀先之虔誠、重視。筵席擺好,主人點了三條炷香,點了大紅雙燭、拈香跪拜如儀,請祖宗來享祭宴,并希保庇兒孫一家康健平安、家景發達等等,稍停方卜杯討得允準,才焚燒金銀冥幣,待金紙焚燒殆盡才可以撤筵。
5、燒袱紙、結鬼緣
吳縣居民中元節以錫箔折錠,沿路焚化,謂之“結鬼緣”。儀徵縣各地尚流行一種紙鬼,內藏碗燈,有賭鬼、酒鬼、大老官等等。宜興縣中元節河中放四艘船,一艘放焰口,一艘載佛婆念佛,一艘燒錫箔紙錠,一艘放河燈。東縣鄉民於此日吃扁食,是一種以面粉和糖作成畚箕形的食品。上海放河燈時,在船尾點綴紅紅綠綠的紙燈,稱為“度孤”。
四川省俗以中元祭祖燒袱紙。即將紙錢一疊、封成小封,上面寫著收受人的稱呼和姓名,收受的封數,化帛者的姓名及時間。俗傳七月十五鬼門關閉,各家都要“施孤送孩”。成都一帶人們用紙扎“花盤”,上放紙錢及供果,端在手上,在屋內邊走邊念:“至親好友,左鄰右舍,原先住戶,還舍不得回去的亡魂,一切孤魂野鬼,都請上花盤,送你們回去羅!”說完后端到屋外焚化。
6、放河燈
放河燈,尤數黃河里放燈壯觀。晉西北的河曲縣城,緊臨黃河。河道開闊,水流平緩。每到七月十五夜晚,全城男女老少齊集黃河岸邊的戲臺前廣場,競觀河燈。各色彩燈順水漂移,小孩子緊盯著自家的燈能漂多遠。老太婆嘴里念念叨叨,不斷祈禱。照佛門的盂蘭盆會儀規來看,放河燈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節目,并不顯得多么要緊。而在民間的中元節俗活動中,放燈則是比較重要的。
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F代女作家肖紅《呼蘭河傳》中的一段文字,是這種習俗的最好注腳:“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纏綿在地獄里非?啵胪猩,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托著一盞河燈,就得托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燈這件事是件善事。
7、祭祀土地
七月十五,民間還盛行祭祀土地和莊稼。將供品撒進田地。燒紙以后,再用剪成碎條的五色紙,纏繞在農作物的穗子上。傳說可以避免冰雹襲擊,獲得大秋豐收。一些地方同時還要到后土廟進行祭祀。定襄縣民俗將麻、谷懸掛門首。
福建的.中元節習俗
農歷七月十五為道教的“中元”,故稱“中元節”。佛教傳說,目連為救母曾求于佛祖,佛祖囑咐他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祭其母,因此又稱“盂蘭盆會”。中元節的民間主要活動是祭祀祖先,超度亡魂,所以俗稱“鬼節”。
福建舊俗十分重視中元節。民間傳說,七月初一“開獄門”(閩南稱“開巷口”),地官赦罪死者歸家,一時陰界各種冤死鬼紛紛到陽間討吃,一直到三十日“關獄門”(閩南稱“關巷口”)為止。在漳州、泉州一帶,早在六月二十九日,家家戶戶都在門前點一盞長明燈,并以菜飯祀鬼。據光緒版《漳州府志·民風》(卷38)記載:“七月半作孟蘭盆會,延僧設食,祀無祀之鬼。夜以竹竿燃燈天際,聯綴數枝,如滴如墜,望之若星,謂之作中元”。乾隆版《泉州府志·風俗》(卷20)也載:“中元夜,家戶各具齋供羅于門外或垌衢,祝祀傷亡野鬼!钡绞迦者@天,還設“孤棚”祭無主孤鬼,并延請僧眾禮懺。法事完畢之后,滿臺的魚肉、飯菜、饅頭、果等供品,任人搶走,稱為“搶孤”。三十日“關巷口”,又得設祭。舊時漳州“關巷口”日,公府街搭起高臺,堆起饅頭山、菜山、飯山,豎起兩根高大的燈炬,入夜滿街通明。這天,還延請高僧超度水陸孤魂,信男信女都前來香祈福。
在福州,七月十五日這天許多人家備菜蔬及紙錢,并延請僧道行超度儀式,然后將所備供品的一小部分散形于空野,以施無主孤鬼,謂之“施食”。南平、古田、尤溪、光澤、大田等地,也有十五日施食的習俗。在泰寧,十五日之夜,人們在房屋前后、谷倉前、果樹下以及橋頭、河邊、路口等處,燃香點燭,焚化紙錢,供無家可歸的孤魂用,以保地方平安。上杭舊俗,在十五日這天,城中豎起幡竹,以招亡魂。各家具齋飯,放置于幡竹下。祭壇上一道士端坐誦經,壇兩側道士奏鼓樂,觀者如堵,俗稱“做月半”,又叫“上臺”。祭畢,齋飯多為貧民與乞丐取走。連城、長汀等地則在十五日夜焚香、燒金銀紙,以祭祀野鬼。
七月十五日也有在水邊設祭,祀死于水中者,稱祭“流水孤”。在龍巖、詔安、同安、南安、漳平等地,夜里還放水燈。民國版《龍巖縣志·禮俗志》(卷21)載:“……夜放水燈,燈以五色紙制,粘于木片上,中燃小燭一。初更時,由東興橋沿溪而下,照溺鬼路,每放近千盞。放若干燈,溪底即映若干燈,五光十色,水面通紅,為一時勝觀!痹t安縣中元節搞得很盛,祭祀“品物豐潔,倍于他邑”,“夜則放燈水中,千百熒爛。群觀塞途,簫鼓闐喧,不減上元佳景!(民國《詔安縣志》卷1《歲時》)
中元節前后期間的活動,福州地區稱“做半段”,閩南一帶稱“普渡”,而且時間長達一個月。這些純為陋習,正如晉江舊志所說:“此皆好事者造端!
福州“做半段”主要在近郊各鄉。七月十五,一年至此已過一半,故稱“半段”!白霭攵巍钡臅r間,有的以十五日前后的半個月,有的更長。主要活動是定期輪流舉行全村性的大宴會,分別宴請親友,同時還要演幾天戲,據說是演給神看的!白霭攵巍崩速M甚巨,而且還伴隨出現聚賭之風。閩南的“普渡”歷時更長,糜費更甚。
中元節祭祖也是一項重要活動,全省各地甚為普遍。閩南流行“月半不回無祖”的說法,“月半”即是七月十五日,外出的人不論遠近,在這一天都要回家祭祖。不過各地過鬼節的日期稍有區別。霞浦有“官三民四乞丐五”之說。祭祖有家祭與族祭之分。家祭是在家中廳堂上擺設祭品,焚燒冥錢,祭拜祖先靈位神牌。福州地區,中元祭祖都在中午進行。祭祀時,在祖先靈前焚紙衣與冥錢。紙衣為刻印有各種古代服裝圖式的小方白紙,或是把其他花紋的白色紙印成黑色。把不同圖形的10張紙衣折成一份,外用印有紅色圖案的黃紙包好,稱“一袱”。黃紙正中寫一“念”字,兩旁寫著“追念先祖,庇佑子孫”。傳說紙衣是供祖先在陰間裁制穿用。在廈門,則有七月十五日給泉下的先人送寒衣的說法。在泰寧,有的還要高喊祖先名字到廳堂享祀。在連城,祭祖之后,晚餐桌上的正席位置要留給祖先,同時要擺放碗、筷、湯匙等餐具,表示與先人一道過中元節。漳平民間傳說,中元節祖先回家來看子孫,因此要把米缸裝滿,擺設的供品要十分豐盛,好讓先人們感到放心與滿意。
龍巖地區的上杭、長汀、連城等地還有“燒寄包”的習俗,即以金銀色紙折成金錠、銀錠狀,然后和紙制的冥衣一道裝入紙袋之中。紙袋用封條封好,封條上寫明祖先名諱,再焚化,最后把這些灰燼用紙包好,投入江河或溪流之中。據傳這樣先人便能收到,以供在冥間使用。
中元節族祭的規模一般較大,特別是大姓望族,祭祖更是隆重。其開支多是公共族產的收入。各家輪流主事,主事者不但要備好豐富的祭品,而且還要準備參加族祭者的午餐。
過去,福州過中元節還有一種舊俗,即在此期間如果流行傳染病,會被認為鬼怪作祟,于是便要“游塔骨”!八恰笔且灾窬幹瞥扇说男螤(比人還大),披上某種神的衣服、戴上帽子,古里古怪,然后人套其中扛著走。入夜,“塔骨”前呼后擁,巡游街坊抓鬼怪,連續七天。最后制一紙船,把捉到的作祟鬼怪關入紙船中,跑步吶喊著把紙船放到江中,讓其順流飄去,稱為“出!。
中元節的種種迷信活動與陋習,古時已有人下令廢止。據明代弘治年間編纂的《興化府志》(卷15)載,“太守王公弼,以其無益,嘗出條約禁之”。1949年之后,中元節的各種陋習曾一度被廢除,F在,城鄉的大多數人家已經不再把中元視為節日。但是,近年來有些陋習在一些地方又有恢復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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