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范圍
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范圍,限于下列單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一)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
(二)經批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
職級工資制的實施
列入實施范圍的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晉升職務后,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并按規定晉升級別和增加級別工資。
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每五年可在所任職務對應的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每兩年可在本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對應最高級別后,不再晉升級別,在最高級別工資標準內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公務員套改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低于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確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的,執行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定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套改的級別高于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確定的級別,但級別工資額低于定級的級別工資額的,可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定級的級別工資額就遷就高套入套改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職務工資
按現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
公務員的級別和級別檔次按照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確定。
現任職務,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職務
任職年限,按正式任命的開始時間計算。
套改年限,按工齡、學歷,減去扣除的年限確定。
級別對照表1
級別對照表2
級別對照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