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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總是“她”落選 就業歧視急需立法
為何總是“她”落選就業歧視急需立法
七成女大學生認為存在就業歧視,人大代表提出??應立法保障女大學生平等就業
“如果把頭發剪得和男孩子一樣短,就能獲得相同的就業機會,我寧愿剪掉長發。”去年畢業于重慶某大學的郭娟,5個月來,已換了好幾個單位,“我已經沒有方向感了,用人單位有的明說只要男生,有的要女生卻只能做臨時工,干吧,心有不甘;換吧,難道一直這么漫無目的地飄蕩下去?我想改變這種局面,可目的地在哪里呢?”
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現象,成為正在重慶剛召開的“兩會”中的熱門話題。魯磊等16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制定《重慶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的議案,規定勞動者不分性別、民族等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
為什么落選的總是“她”
楊紅是重慶某高校中文專業高材生,學業優秀,大學期間一直擔任學生干部,一心想做公務員。2005年開始,她就參加了各級各地公務員考試。“準考證都一大疊了,有的筆試成績很好,可是面試分數比重很大,有的高達50%,每次我都被‘刷’下來了。”隨著每次希望歸于失望,她只能在一家小私企任職。“是的,這不是我的夢想,我現在對自己覺得陌生,這是曾有著遠大抱負的我嗎?”
趙雯曾多次和男朋友一道參加面試,每次都是男朋友面試成功了,她卻落選了。“我年年拿獎學金,還曾被評為省部級優秀學生干部,我男朋友并沒有這么多含金量高的籌碼,可人家用人單位就喜歡男的。 ”
著名婚姻家庭法專家、西南政法大學外國家庭法及婦女理論研究中心主任陳葦教授介紹說,他們組織的一次調研結果顯示,女大學生就業面臨的最大困難是性別歧視。
數據顯示,女生在求職過程中對性別歧視的感受比男生強烈很多,有67%的女生認為在求職過程中普遍存在男女不平等的情況,60%的男生則認為是局部存在。
各種類型的單位都存在性別歧視,但性別歧視最為嚴重的是 “國”字號單位,四成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存在性別歧視,其中,政府機關居于首位,其次是事業單位,第三是國有企業。就實際就業情況來看,女生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供職的占36%;而男生的此項比例達71%。
調查發現,女生在校的成績普遍好于男生,參與社會活動擔任社會職務的比率也不低于男生,而且女性的薪酬預期值也低于男性。但是,女生的就業簽約率卻比男生低5個百分點,女生就業形勢遠比男生嚴峻。
“男女兩性的平等協調發展是和諧社會最基本的前提,女性除了先天性生理上難以承擔重活或部分危險工作以外,其他各方面并不比男性差。如何充分發揮女性在創造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是值得深思的重大問題。”陳葦說。
女大學生就業難在何處
到底為什么女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會遭遇歧視呢?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李春茹教授分析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企事業單位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追求效益優先的原則下,用人單位會全面衡量使用某種勞動力的“性價比”。但由于生理和婚姻因素,以及生育保險費用和女工勞動保護費用等,使得女勞動力的“性價比”低于男勞動力,成為限制女性就業的一個“瓶頸”。
李春茹建議,在政策導向方面,政府應當鼓勵督促企業錄用女性員工,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宜由婦女承擔的工作崗位外,應按照一定的比例招聘男女員工。“在這方面國家機關應當身體力行、率先垂范 ”。
此外,應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社會保險,將女職工生育保險責任由單位承擔改為社會承擔,以減輕企業成本,從而增強企業錄用女性員工的積極性,更好地消除生理差異因素給女性就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創造男女公平競爭環境,增加女性就業機會。
“如果認為保障女生生育期間的工資將增大企業成本,其實是一葉障目。”重慶市政協委員黃順康說,和男性相比,女性心思更細膩,辦事更認真,考慮一些問題更加周全。用人單位應拋棄陳舊觀念,真正實現用工“男女平等”;女性面對社會不公平現象,更應以此為動力認真工作。即使是在結婚、生子后,也不忘讀書“充電”,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曾任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主任多年的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院輔導員余霞表示,女性就業困難有著自身原因,“女生大部分缺乏闖勁,定位不準,過于求穩定,對于有一定風險的單位,都持有顧慮”。
如何保障女性就業權利
“‘男女平等’的思想被明確寫入我國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明確指出,婦女作為勞動者的一部分,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和選擇職業的權利。”西南政法大學婚姻法博士杜江涌認為,用人單位對就業條件做出性別限制的行為違法。“除了繼續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政策外,還必須立法明確禁止對婦女的就業性別歧視,包括在就業領域禁止帶有性別歧視的招聘啟事和以性別為由不錄取女性等,以創造一個男女平等的就業環境。”
“亟待出臺有操作性的政策禁止性別歧視。”陳葦在呼吁立法的同時,強調應多管齊下破除就業中的“潛規則”。“相關政府部門還應撥付專項資金用以調查女性在就業過程中遭遇性別歧視的深層次原因,以及應當采取的解決措施。”
黃順康委員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建立相關懲罰機制,對于在招聘中存在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根據其情況采取警告、罰款等相應措施。
重慶市政協委員、永川區副區長楊光建議立法保障女大學生平等就業,他提交提案呼吁,應立法明確禁止對婦女就業的性別歧視,包括在就業領域禁止帶有歧視的招聘啟事和以性別為由不錄用女性等。
魯磊等16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制定《重慶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的議案,規定勞動者不分性別、民族等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
“解決女大學生就業問題的關鍵還在于用人單位對女性觀念的更新,實行因才選人、因才用人,才能使更多的女大學生能夠被用人單位錄用。”重慶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余淳珍認為,解決就業性別歧視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和政策途徑以外,還應當有意識地引導社會觀念的轉變。“女性有自己的性別優勢,女大學生在學校經過系統的鍛煉,很多方面的素質優于同等教育水平的男性。性別歧視可能使用人單位喪失人才資源。”
提高女性就業競爭力
“女大學生應當自強自立,不斷地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文化素質高、實際工作能力強的女大學生也有就業競爭力。”中國女性人才研究會會員、重慶市女性人才學校校長李安娜表示,女大學生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工作單位,拓寬自己的就業視角。
她認為,21世紀的管理趨勢,是從硬管理到軟管理,從科學管理到文化管理,將更加人性化,而女性的性別意識契合這一點,女大學生群體能憑借其素質優勢,完成從自我認知到社會認同的轉變,在領導和管理領域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女大學生有可能成為21世紀管理領域的主流 ”。
她認為,女性未來就業方向將在精算師、保險經紀人、律師、公關經理、設計師、職業美容師、職業化妝師、心理咨詢師及職業生涯規劃師等方面發展。
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院王廣震認為,高校應調整女大學生能力培養模式,實行“因性(別)施教”。他還提倡家務勞動多元化,使女性擁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保證持續的人力投資和職業發展,提高其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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