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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就琢磨著違約?
插圖 賀信
2006年即將走向盡頭,對不少忙于求職的應屆畢業生而言,年前的簽約高峰已經來臨。目前,滬上不少高校的畢業生辦公室已經開始陸續發放《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俗稱“四聯單”。
許多大學生羨慕那些已經有offer(錄用意向)的同學,因為可以過個無憂無慮的農歷新年了。然而,記者了解到,有約可簽的學生還是免不了煩惱,有些學生簽約時就已經盤算著怎么違約了。
盤算違約 反被公司“將”一記
“我還沒違約,就先被公司炒魷魚了。”對于沒有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署違約金額,上海外國語大學大四的小劉懊悔不已。
小劉一直在一家外企實習,由于表現突出,公司在11月底就向她拋出了“繡球”。“這么早就被一家公司拴死,我當然不甘心啦。”小劉抱著先簽一個公司“保底”的心態,打起了如意算盤:如果在就業協議上不寫違約金,到時“炒”了對方不就不用賠錢了。小劉大膽提出了讓公司免除違約金的要求,結果公司竟欣然答應了?勺屝⑷f萬沒想到的是,《就業協議書》簽了還不到一個月,這家公司就找到了更合適的人選,將小劉“踢”出局了。
騎驢找馬 就職者心思太活絡
“能早早拿到offer固然是好事,可是誰又能保證沒有更好的公司在后面呢?”上海對外貿易大學金融專業的小邵說,騎驢找馬的心態許多人都有,并沒有什么不可取。不少大學生都認為,雖然現在人才過剩,但就業畢竟還是雙向選擇的過程,沒有理由在一棵樹上吊死。
據了解,本市正在努力建立“大學生誠信系統”,但就目前而言,并沒有切實有效的辦法對學生求職失信進行監控。
個人違約 損害學校形象
就業違約對個人危害并不大,頂多損失點錢,卻影響了學校的形象。“如果有一兩個學生在同一家公司出現違約現象,將直接影響到來年這家用人單位到校園來招聘的規模。”上海交通大學就業服務與職業發展中心主任助理李琳莎老師表示,作為當代大學生應該有責任意識,學校也應該加強誠信教育。
對于有學生為了違約方便而不填寫違約金,李老師并不贊成:“違約金對于簽約雙方都有約束效力,并不是所謂‘套牢’學生的手段。相反,在就業協議中,違約金是最能夠保護學生利益的條款。”
實習生 朱佳蕾 本報記者 錢瀅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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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就業協議書》不像《勞動合同》那樣正式,但是其中也有不少細節需要求職學生注意。
見習期與試用期
有些就業協議中會有“見習期”的說法,但“見習期”這個說法本身并不規范,正確的提法是“試用期”。處于試用期的職工,其權益才受到法律保護。個別企業喜歡鉆這個字眼的空子,榨取學生的廉價勞動力。
稅前收入和稅后收入
《就業協議書》中,如果用人單位提及了薪酬,大學畢業生們應該考量其“分量”。一般來說國企的薪水數字比較“干”,外企則比較“水”,學生應該搞清對方承諾的薪水到底是稅前還是稅后的,以免將來引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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