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謹防陷阱
從近年查處的“黑中介”和違法中介案例來看,此類騙子的騙術同過去相比又有了新的“特點”,比如,“中介”與醫院內的不法分子勾結,以薦工、體檢“一條龍”方式蒙騙求職者;還有“黑中介”大量收集求職者的證件及個人信息,辦理銀行卡惡意透支等。為了給大學生求職時提供警示,本文選取整治行動中查處的部分案例,加上專家的點評,以期對求職者有所幫助。
近年來,因為求職難,不少大學生“病急亂投醫”,在求職時“拉到籃子里就是菜”,不惜降格以求。特別是許多外地大學畢業生,到沿海大城市找工作,人生地不熟,很容易上當受騙。在這種情況下,人才市場的違法中介、“黑中介”就有了可乘之機。他們或是假“招工”為名,行騙錢之實,拿了應聘者交的錢,“從人間蒸發”;或是以“試工期”為幌子,榨取大學生的“廉價勞動力”;更有甚者,假招工面試的機會,搶劫學生的錢財。
有鑒于此,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工商管理總局等部門于今年年初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擊非法職業中介機構,凈化勞動力市場”專項整治,清理各類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重點是打擊各種違法中介和“黑中介”。整治行動效果是明顯的,僅以上海為例,“規范勞動力市場百日檢查”中,上海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本市183戶職業中介單位進行檢查,其中,45戶不按規定從事職介活動被查處,10戶未經許可擅自從業被責令停止活動,15戶非法機構被取締。由此可以推算出,在今年全國范圍的整治行動中,會有數百家“黑中介”和違法中介受到查處。專家指出,只要職介市場有利可圖,這些“黑中介”和違法中介就會變著法子招搖撞騙。對于求職的大學生來說,除了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重要的是提高警惕,借雙“慧眼”,識別各種求職陷阱。
案例(1)
偽造招生簡章騙中介費
違法中介兩騙子被判刑
2004年3月,從湖北來滬的田冬梅伙同老鄉張國華在浦東借房,以勞務公司的名義違法從事勞務中介業務。他們私刻公章,印刷“上海市金橋出口加工區開發公司”招工簡章,謊稱手中有西門子手機電子廠和賀爾曼賀卡廠的招工指標,對外發布廣告招聘求職者。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來應聘,其中包括不少來自全國各地的大學畢業生,田冬梅等成了應接不暇的大忙人。田冬梅來者不拒,只要有意報名,她就拿出自制的《求職承諾書》,向來人收取600至800元不等的中介費,并向這些應聘者承諾“不用體檢,回家等通知就行”。兩個月間,田冬梅共“接待”了50多人,收取了現金28000元。2004年4月21日,“危機”終于發生,十幾位應聘者忍耐不住了,集體找上門來,有的提出了退錢要求。在不能找到工作崗位又拿不回中介費的情況下,求職者向公安機關報案。于是一場招工騙局就此收場,田冬梅和她的老鄉張國華被起訴。今年初,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田冬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款人民幣1500元。被告人張國華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人民幣1000元。
案例(2)
假他人公司名義招工
騙求職者押金受查處
今年年初,在整治勞務市場行動中,深圳警方根據深圳市一家公司的舉報,搗毀了一個招工詐騙團伙。
這個團伙利用人才市場里的招聘柜臺,打著深圳某公司的旗號大肆招人。而深圳市這家公司并不知情,該公司近期也并未發布有關招工的信息。但是,這家公司卻不斷有求職者前來咨詢,求職者還稱,他們已在深圳市羅湖區某大廈內接受了該公司的面試,并繳納每人300元的押金。該公司有關人員經過調查發現,原來是一家冒牌公司正打著該公司的招牌在大肆招工。
接到報警后,深圳市黃貝派出所辦案人員迅速出動,在深圳市某大廈內當場抓獲了13名犯罪嫌疑人。據偵查,這家假冒他人招牌招人的公司內還設有總經理室、經理室等多個部門。警方還在現場查獲了近百家企業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查獲了大量求職者與該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這些合同的條款,應聘者每人應交納300余元的押金。根據警方調查,在幾個月的時間內,該公司賬本上就記錄了上千名求職者的名單和相關信息,收取的押金總額近30萬元。
點評:人才中介是幫助求職者找到合適工作的最便捷有效的方式,關鍵是求職者要學會辨別合法的人才中介機構。怎樣辨別人才中介機構是否合法?
專家指出:一看人才中介機構的辦公環境和人員素質。人才中介機構注冊時,按規定必須有5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工作人員及固定的營業環境,若一個公司僅有兩三個人或工作環境一副臨時辦公的“草臺班”模樣,求職者就要提高警惕了。
二看人才中介機構有沒有人才中介許可證。由于人才中介是特許經營的行業,必須取得市或區人事局的許可才能經營。你可以到21世紀人才網上去驗證,也可以到上海人才中介行業協會的網站上查詢,若求職的人才中介機構是協會的會員,求職者就可以放心了。
三看人才中介許可證經營范圍。取得人才中介許可證的機構都有三項經營業務:委托招聘、委托推薦和信息咨詢。若求職者需要人才中介機構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培訓或人才測評等服務,均需要特別申請,不能聽信人才中介機構的信口許諾。
四看人才中介機構是否隨意收取中介服務費。一般的人才中介機構,在求職者報名登記時僅收登記費(或叫入人才庫費),推薦成功上崗后才收全部的中介費(1/3到1個月月薪不等)。如果遇到有人才中介機構打著培訓費或其他的幌子收取費用,求職者要提高警惕。
截至2004年10月30日,上海人才中介行業協會共有會員單位217家機構及企業(詳見上海人才中介行業協會網站www.shrca.net)。據了解,由上海人才中介行業協會舉辦的“2004年度上海信得過人才中介機構”評選今年3月揭曉,中國四達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上海分公司等62家中介機構脫穎而出,獲得了此項殊榮。專家強調,大學生求職找這些有誠信的中介,是不會吃虧的。
案例(3)
22份簡歷騙47萬元
數名詐騙犯落入法網
沈某是江蘇人,無業,一直在上海游蕩。此前他曾因盜竊罪、詐騙罪先后被判處2年及2年6個月有期徒刑。去年,沈某結識了石某、吳某等人,預謀冒用他人身份進行信用卡詐騙。他們冒用上海置地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工業商務展覽有限公司等數家公司的名義,向外發布虛假招聘廣告,引得應聘人員投簡歷。然后又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及公司印章,冒用應聘人員的名字填寫虛假的信用卡申請表,在本市多家銀行申請個人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后,他們又通過提現、透支消費等方式進行詐騙活動。9個月的時間里,共騙得22名應聘者的個人簡歷,申請了48張信用卡,詐騙金額累計達到47萬余元。
去年年中,上海盧灣公安分局接到舉報后,經調查發現,銀行提供的辦卡人員都不是真正的.消費者,但他們都在近期投寄過求職簡歷,并在簡歷中提供了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個人信息。警方斷定:他們的個人信息極有可能被人盜用。經過偵察,民警抓獲了4名嫌疑人,同時查獲30余張信用卡和50余份完備的個人資料。經查,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假借某公司名義刊登招聘啟事,要求求職人提供一系列應聘資料復印件。沈某等人根據這些資料偽造在職證明和收入證明,向多家銀行辦理貸記信用卡,然后惡意透支,從中牟利100余萬元。
點評:上述這個詐騙案,已于今年初由盧灣法院開庭審理。法律專家提醒求職者,應聘時要嚴防自身信息泄露!半S著社會信息化的發展,獲取他人資料的方式變得非常容易!币晃皇熘衅竷饶坏臉I內人士說,由于目前人才市場供大于求,一個招聘廣告便可引來無數簡歷。針對自身信息容易泄露的情況,專家提醒求職者,四種證件須謹慎保管:
一、身份證!渡矸葑C法》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天以下拘留”。
二、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作為身份的另一種識別證明,其使用范圍正逐漸擴大,除了醫療還將包括就業服務、職業資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商保險和生育保險等。
三、護照。護照也是一件重要的身份證件,目前其不僅可以在國外作為國籍身份的證明,在國內的使用也日益頻繁。
四、戶口簿。戶口簿和身份證一樣,都是公安機關頒發的法律證件。戶口簿除具備證明戶內所有成員的基本身份狀況外,還具有證明成員間相互關系的作用。
案例(4)
以面試為誘餌劫財
女大學生上當受騙
華南師范大學2005屆畢業生曉琳今年1月9日來到“2005年春季教育、師范類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并向“北大附中遠程教育師范學校”投了簡歷。晚上11時30分左右,她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北大附中遠程教育師范學校的老師,通知她在第二天下午到學校面試,并定好時間地點派車到華南師范大學接她。
10日下午,曉琳來到見面地點。那“老師”就打電話告訴她,稱派了一輛摩托車來接她。曉琳沒有細想就坐上摩托車?斓礁咚俾房跁r,曉琳手機響了,“老師”又打來電話問她是否上車,然后便說:“那位接你的老師不是很了解情況,你把手機給他,我和他說說!庇谑悄ν熊囃O聛,曉琳把手機遞給司機。這時,那司機的頭盔掉下車,司機要她下車去撿,在她下去時,司機加大油門,拿著手機一溜煙跑掉了。這時候曉琳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點評:有類似曉琳遭遇的大學生已不少見。來自湛江師范學院的大四學生朱珠也曾是不法分子的目標。不過比較幸運的是,她與3位同學同時接到了所謂的“面試電話”,便相約一起去,對方一聽說她們是一個“小集體”,馬上表示面試暫時取消,從此再也沒有消息。
華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侯永雄老師認為,高校為大四學生開設就業指導課程時應安排就業安全教育的內容。目前社會上有一些不法分子針對大學生求職心切的心理進行詐騙或者實施搶劫,例如騙取中介費、打劫財物等。因此大學生在投送簡歷時,不要心存“撒大網撈小魚”的心理,而是要有目的、有針對性地投遞,對自身資料要加強保密。同時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大學生要冷靜思考接到的單位面試通知,特別是異地求職過程中更要提高防范意識,尤其是女孩子,最好有伴同行。
案例(5)
中介與醫院成“聯檔模子”
“一條龍”騙取“體檢費”
在廣州市中心有不少"輝華貿易公司"張貼的職業介紹和招工廣告,招聘的工種包括"經理助理、銷售業務員"等,最低月薪1500元,還包吃住。今年年初,有記者假扮成求職者暗訪了這家位于白云區元下田村的輝華公司。公司的辦公條件十分簡陋,在約10平米的房間里,只有兩張辦公桌、一部電話、一臺電腦,沒有營業執照。一位自稱是廖經理的人要求記者填寫表格并開了一張到××醫院體檢的公函。當記者提出到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體檢時,廖經理一口回絕,說只承認××體檢科的檢驗報告。記者來到位于天河區的××醫院體檢科,現場有很多人在排隊體檢。他們自稱都是看到廣告前去應聘的,每人都按要求交了86元的體檢費。三天后,記者拿到了體檢結果。一向身體健康的記者,體檢單卻顯示得了"大三陽"(慢性肝炎)。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現場40多名應聘者的體檢單上竟有八成患有"大、小三陽"。在隨后的兩個星期里,記者多次打電話到該公司詢問結果,得到的都是"把身體養好了再上班"的答復。據知情人士介紹,“體檢費”已被中介和醫院瓜分,求職者永遠無法上崗。
點評:專家指出,這種“黑中介”與醫院聯手,騙取求職者體檢費的手法,確實讓人防不勝防。因為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執法部門很難查處以這種手法詐騙錢財的“黑中介”和醫院。求職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自身保護能力。遇到這種情況要多長一個心眼。其實,人才市場中的陷阱盡管很多,但任何形式的變化都離不開一個“錢”字。應聘時,只要頭腦清醒,就不難看出此類手法。比如,有的中介采取“會員制”形式,聲稱求職者“只要交納一定費用即可在一個約定時間段內免費享受重復多次的職業介紹服務”;有的則采取多處設點方式,甲點以各種名目收取介紹費,乙點進行培訓和考核,當然“有言在先”:考核合格后再予推薦,如不合格則不退回介紹費等等,其目的只有一個,讓你掏錢。這個時候,求職者就要當心了。
案例(6)
中介設“試用期”陷阱
應聘者白白為別人打工
管理專科畢業的大學生小李是從通過一家中介公司獲得某公司招聘信息的。簡歷投出后,得到了公司的面試機會。面試非常順利,面談沒幾分鐘就轉入了正題交押金300元,培訓費100元。之后便開始接受公司的“培訓”。培訓無任何培訓資料,只是培訓教師在快速宣讀講義,小李等一批應聘者拼命記錄,時間也就只有一小時。培訓結束后,便進入銷售考核階段。公司要求每位應聘者完成一定金額的公司產品銷售任務。在這期間,公司不要求他們到公司報到,只是在銷售產品時再打電話到公司訂貨。
銷售工作完成后,公司通知小李參加理論考試。在筆試之前,小李曾三番五次地向公司人員打聽考核范圍,都被告知以產品價目表和產品手冊內容為主。上了考場,沒想到考試內容很偏,多是些模棱兩可的腦筋急轉彎之類的題目,與企業產品全然無關。結果10余個應聘者包括小李在內都沒有通過。而在考試之前,公司就將小李等十幾個應聘者的實習工作證全收了回去。事后,小李從一位知情人處得知,公司產品銷路甚差,只好通過這種方式來斂財,上當的人已經有好幾批,一次次交押金,根本收不回來。
點評: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專家介紹,他們接到這方面的投訴不少。江西某大學畢業生,去年6月在上海人才交流會上被一家翻譯公司“試用”3個月,到期時,一腳把他踢開了。據了解,這家公司用同樣的方法已經招過好幾批人了。
專家指出,有些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打著“試用期”的幌子,將求職心切的應聘大學生招來當廉價的“短工”使用,試用期一到便予以辭退。據上海市勞動仲裁部門介紹,近來,有關試用期勞動糾紛的投訴案件呈上升趨勢,其中僅舉報企業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便開始試用期的投訴,就占到了總投訴量的20%。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中心負責人指出,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本身就是違法的。只有簽訂了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雙方才可約定試用期,而不是在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這位負責人提醒畢業生,務必在進入單位報到時就盡快敦促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若單位執意要先試用后簽約,那必須有自我保護意識,在試用期間,一定要保存好工資簽收單、工作證等證據,證明你與單位之間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一旦單位以“試用期”為名炒你魷魚,便可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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