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暑期打工 注意繞開陷阱
因為暑假時間長,很多大中專院校學生都會選擇打暑期工。因為暑期工并不受《勞動法》保護,經常有學生遭遇維權難問題。大家到底該注意些什么?柳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鄧治國為學生支招。
注意核實單位情況
鄧說,學生首先要注意核實用人單位的真實情況,特別是看其營業執照是否還在有效期內,提防那些營業執照已經過期或注銷,卻仍在非法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其次,很多用人單位經營和辦公并不在一起,學生一定要搞清楚單位的辦公地址,方便及時反映問題或者產生糾紛時維權;此外,如果單位是通過勞務中介介紹的,還要注意查看中介機構是否具備人社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謹防非法中介、“黑中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都有正規辦公場所,對于那些直接在路邊立塊牌子的“野馬”招聘,學生們千萬別去。
要求先交錢的別信
在核實單位(含中介)情況后,如果對方以各種名目要求繳納費用,或者提出要扣押學生證、身份證等證件,其行為都屬于違法,學生應馬上拒絕,以免上當受騙。而對于單身女學生,注意不要選擇那些比較偏僻、人流量少的單位,不要被“高薪”誘惑,且最好有同學、朋友結伴,防止遭受侵害。
應先簽訂書面協議
進入單位后,學生應該主動提出跟單位簽訂勞務用工協議,當中詳細注明工作內容、期限、上班時間以及勞動報酬等事項,發生糾紛時就有據可依。因為學生只是利用暑假打工,暑期結束就必須返校,離開前應及時和單位結算工資。如果單位聲稱還沒到發工資的時候,則一定要相關負責人寫下書面字據,包括欠了多少錢、什么時候支付等內容。
鄧指出,如果僅有口頭約定,會給將來維權埋下隱患。此前,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曾接到大學生做家教拿不到應有報酬的投訴,雙方關于報酬的'標準不一,因為沒有書面協議,學生無法拿出支持自己的憑據,導致難以維權。因此,暑期做家教的學生同樣要注意保留書面證據。如果是每天結算工錢還好,如果是按星期或是按月結算,則每天上完課后應寫下課時、報酬,并讓雇主簽字認可。學生應具備主動維權的意識,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給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煩。
被侵權應收集證據
鄧提醒,按照現行法律,學生打暑期工并不屬于勞動關系,不在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管轄范圍。一旦合法權益受侵害,學生應收集好證據,及時通過司法途徑維權。如果是學校推介的工作,則第一時間向學校反映,通過校方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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