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7考研的到來,相關的考研信息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青島大學關于試點招收“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組織領導
“申請-審核”制屬我校公開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的一部分,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統一領導,研究生院組織實施。相關學院(學部)招生工作小組負責領導、組織本單位博士生的申請-審核工作,根據“申請-審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審核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計劃
眼科學計劃2人,生理學計劃3人,均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開展“申請-審核”制學科的所有上崗博士生導師均可通過“申請-審核”制的選拔方式招生,至多招收1人。
三、申請基本條件
(一)符合我校當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全日制(雙證)碩士研究生,且所申請專業在畢業學校具有博士學位授權資格。
(三)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或在報考專業領域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突出學術成果。
(四)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國家大學英語六級水平測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
四、申請材料
(一)“申請-審核”制學生申請表。
(二)個人陳述書。內容包括學習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特別成就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從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設想。
(三)推薦書。須由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分別簽字出具。
(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和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學證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成績單。
(六)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碩士學位論文全文(往屆生)或論文摘要(應屆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它可以證明自身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專利等。
(九)政審表。
五、申請及選拔程序
(一)申請
1.申請者向招生導師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時間:2016年11月12日-11月18日。
(二)材料審核
導師審查并同意后向其所在學科推薦,學科匯總審核后,報學院(學部)審核。學院(學部)招生工作小組在認真審核申請人材料的基礎上按一定比例(比例由學院、學科確定)確定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名單并通知申請者來校參加考核。
(三)學?己
各學院(學部)按學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博士生指導教師組成的審核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分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定,依據學院(學部)審核方案,采取面試或筆試或面試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對申請者進行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審核。綜合素質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人文素質及心理狀況等方面;專業能力審核內容與方式由學院自主確定。所有審核內容需保留可以復查的記錄材料,面試各環節全程錄音錄像。
審核工作小組每位成員對所有參加審核的申請者就考核結果進行打分(百分制),再以學科為單位按審核打分平均成績進行排序。
六、錄取
(一)各學院(學部)招生工作小組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及評價結果、專家審核打分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審核方案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及申請人的申請審核材料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匯總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并對審定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隨統招學生一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確定錄取資格。未經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三)通過“申請-審核”選拔的博士生,體檢要求、學習年限、畢業就業、繳納學費政策及獎、助學金政策與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七、監督
相關學院(學部)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學校將加強對各學院(學部)“申請-審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對錄取的學生進行跟蹤評估。對出現問題的單位,將視具體情節給予暫停“申請-審核”招生資格、削減招生計劃等處理。
八、其他
(一)“申請-審核”制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參加我校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的初試及復試,但須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二)我校“申請-審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確定擬錄取后不允許更改錄取類別。錄取前須將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轉入我校相關學院,否則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