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學生活多姿多彩,很多學生會選擇去香港讀書,這是一座蓬勃發展的現代大都市,也是中國特別行政區的先驅者,那么在2017年,香港將全面實施CRS機制,這是啥機制呢?跟著YJBYS小編來看看吧!歡迎閱讀。
香港于2017年實施CRS
與中國大陸一樣,香港屬于已經承諾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RS)國家或地區中的“第二批”,也就是說香港的金融機構將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CRS,2018年9月香港與其他相關CRS伙伴國進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第一次自動交換。(第一批國家的CRS實施時間比第二批早一年)。
香港作為國人海外資產轉移最受歡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實施,相信有不少高凈值人士的資產將被披露!
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10月14日發布,就《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截止到10月28日。備受矚目的境外賬戶披露以及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具體辦法浮出水面。
消息報道,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月1日開查境外賬戶,600萬劃線高低值,稽核補罰《辦法》出臺。
“中國版CRS”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我國朝著這個目標邁出了實質性的一大步。因為,正如業內觀察人士所言:“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機構所掌握的賬戶信息,是國際稅務情報交換中的“七寸”。待“中國版CRS”正式落地,擁有各種海外賬戶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資產也將迎來“裸奔”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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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了解一下CRS有關的具體問題
CRS是什么?
CRS(CommonReportingStandard)
即“共同申報準則”。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標準中即包含“共同申報準則”(CRS)。
CRS和之前的信息交換規定有什么區別?
目前,世界上有大約3000多個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其中絕大多數都包含情報交換條款。但是,這些情報交換是根據申請進行,并非自動完成,申請時需要提供涉稅的證明材料,所以實踐中作用非常有限。而CRS將是自動的、無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換。
CRS的運行機制什么樣?
舉例來說,
中國和新加坡采納“共同申報準則”(CRS)之后,某中國稅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機構擁有賬戶,則該居民的個人信息以及賬戶收入所得會被新加坡金融機構收集并上報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并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這種交換每年進行一次。理論上講,中國稅務部門將掌握中國稅收居民海外資產的收入狀況。
哪些類型的資產信息將被交換?
✓ 存款賬戶
✓ 托管賬戶
✓ 現金值保險合約
✓ 年金合約
✓ 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境外賬戶信息如何交換?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