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周知,留學中介服務的法律法規起草于1999年8月,是個由政府部門把控的特許服務行業。由于入門的門檻高,即經營的主題必須是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性機構,且必須在教育部和公安部備案并繳納100~200萬的風險抵押金,因此,使得這個行業是政府高度壟斷型行業。然而,隨著每年出國潮的滾滾向前以及申請歐美名校競爭的日趨激烈,僅僅憑借托福、雅思和SAT考試成績等硬件條件,已經不能吸引到歐美名校錄取官的眼球。他們需要了解學生真實的成績和學業水平以及真實的學生成長經歷,而不是被中介精美包裝、拋光的文案資料。
正是由于很多留學中介在學生的申請材料中摻假,違背了歐美文化中最最看重的誠信原則,自2013年之后,很多美國的常春藤名校會將25%左右的中國學生勸退回國。最主要的原因是學生真實的學業能力和表現與申請資料相距懸殊。
隨著留學產業成熟度的提高和“留學熱”背后的“冷思考”,為了滿足市場對高端、定制和專業服務的呼喚應運而生。側重在學生自我意識的提升、思維模式和價值觀的轉變、學習習慣和學生方式的調整以及領導力、人際交往、溝通能力和組織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留學中介應該改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