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該怎么辦?感覺耽誤了女兒,又把丈夫的錢給騙了。”近日,李女士向新聞晨報留學港灣投訴,她在為女兒辦理出國留學過程中,遭遇留學中介“陷阱”。她說,中介許諾的奧地利公辦學校,最后變成了私立學校;文理學校變成了音樂學校;最后還不明不白地付出了15萬元的境外服務費。
家長投訴:申請公立學校變私立學校
“我真不知道這些天是怎么過的,都快得憂郁癥了。”見到記者時,李女士有些激動。她從包里拿出合同和各種簽收憑證,以及幾頁寫得密密麻麻的紙張,上面有她與澳際教育留學機構接觸的全部過程。
2013年9月,李女士上網搜到了澳際教育留學機構。“我們原打算送女兒去德國學習的,但該機構的一位曹老師稱德國不接受初中生,于是就建議先選擇奧地利。”在聽了朋友意見之后,“我們決定讓女兒上奧地利的公立學校,同時為了讓女兒能夠體驗當地人的生活,我們還要求讓女兒住寄宿家庭。”
李女士說,中介曹老師介紹,住寄宿家庭一個月的住宿費和生活開銷不會超過700歐元。“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中介除收取1萬多中介費用,還需收取15萬的境外費用,該費用包括2年監護人費用和其他代繳費用。”
2013年10月19日,李女士與澳際教育簽約,并當場支付10800元中介服務費。10月23日,另一位盧姓工作人員又向其收取了2000元,稱是用于監護人、成績、出生證及無犯罪記錄等公證費用。
根據合同要求,2014年3月20日前,李女士會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大概過了兩個月,李女士主動聯系澳際教育。“奧地利留學項目境外負責人王巍回復說,有兩所公立學校愿意接收我女兒,但是還沒有找到寄宿家庭,讓我再等等。”
2014年的2月14日,在女兒上完初二的第一個學期后,李女士就為其辦理了退學手續。奧地利公立學校是以德語教學為主,所以李女士想先讓女兒專心攻讀德語。不久后,“噩耗”傳來,“王巍說由于中國學生的誠信問題,2014年起所有的公立學校都要到當地面試。要我們先申請一個私立的學校,一年后再轉公立的。”李女士回憶說。
“其實我本意是很不想去私立的,可是我女兒的學也退了,我沒有退路了,我只有勉強答應。”但這意味著,李女士要多支付近40萬元人民幣的學費,因為奧地利公立學校是不收學費的。
2014年5月7日,終于等來了申請學校的消息。學校的名字是“AMADEUS international school vienna”,竟是一所音樂學校。“我壓根就沒想過讓女兒上音樂學校。”而中介的解釋是,這個學校有兩個校區,一個上文理,一個上音樂,沒關系。
15萬監護費匯向一個個人賬戶
雖然一波三折,但女兒的學校終于定了,而且女兒很順利通過了該校的考核。不久,李女士被要求續交15萬元境外服務費用。李女士拿出了一張境外委托書,委托內容包括:提供接機服務;預約住宿安排;辦理醫療保險;安排住宿;學校注冊;購買國際電話卡;安排顧問給予學生生活、學習方面的幫助和指導,定期與國內家長、機構反饋學生在奧生活狀況等。文末寫著:為獲上述服務,我愿意交納境外服務費(包括律師費),監護人費用(兩年),語言班一學期德語學費,學校申請費,三個月的境外保險費,以及住房申請、押金、保險等代繳費。當然,這15萬元還包括學生公寓申請費和押金。
這些服務不一定能用得到,而且當真值15萬元嗎?李女士當場提出異議:“很多服務我們不需要。中介的盧小姐當時口頭上說,不要緊,最后會核算,再退還給我們的。”
5月28日,李女士根據委托書的要求向王巍在中國中信銀行青島山東路支行的戶頭匯去了15萬元。6月18日,李女士又向女兒申請的學校交付了46450歐元的一學年學費,折合人民幣近40萬元。7月1日,中介盧小姐又向李女士索要3500元的公證費。
整個留學申請過程到此基本結束,但值得一提的是,所有支付費用,李女士說她并未收到任何發票。
11月13日李女士女兒抵達奧地利。“原本說有中介接機的,誰知只是一輛出租車過去,還收了我女兒37歐元。再看看學校,壓根就是一所音樂學校,根本沒有文理校區。我都不知道學校正規不正規,我女兒一個年級就8個學生。”說到此,李女士不禁哽咽。
“這簡直就是一場騙局!”李女士說,所謂的監護人就是學校的校長,居住證是校長帶孩子去辦理的,沒有所謂的監護人公證。而且李女士還發現,該學校為學生提供擔保,不存在監護費一項費用。而且女兒住在學校,也沒有住房申請、押金、保險等代繳費; 女兒也沒有參與語言班一學期德語的學習。據此李女士認為,15萬元的境外服務費,其中主要的監護人費用根本不存在,約定的約18項服務,只提供了電話卡一項服務。于是李女士找到了盧小姐所在的澳際教育要求退費,但對方聲稱15萬是打包價格,拒絕退款。
根據AMADEUS官網介紹:“初中的海外學生,收費包括了以下額外服務:三餐小食,住宿,洗衣,監督及周末活動,合格員工提供夜間安保,合法的監護,以及去維也納國際機場每年最多六次的接送。”
澳際教育: 有關負責人已跟進此事
在接到李女士投訴后,記者隨即來到了位于南京西路580號的澳際教育中介機構。
前臺服務人員表示盧小姐外出,接待記者的市場部主管任澤宇表示,該事件他并不清楚,要詢問一下主要負責人后再作答復。
但記者一等再等始終未能收到澳際教育的答復。當記者再次聯系任澤宇詢問情況時,則被告知有關負責人已經在跟進此事了,具體處理結果他不是很清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也不方便告之。
截至記者發稿,澳際教育對這起投訴沒有做出解釋。
奧地利上?傤I館: 奧地利不是一個推廣留學的國家
之后,記者致電奧地利共和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總領事館一位工作人員介紹,“amadeus international school vienna”是存在的,“這個學校在當地是出了名的貴,肯定正規的,這點家長可以放心。”
但是令她不解的是,這么小的孩子為什么要送去奧地利呢?“18周歲沒有滿,即使忽略費用不計,小孩監護權移交給另外一個人,其實這都是有一定風險的。”
她說,未成年孩子去奧地利留學一般要支付監護人費用,公立學校要為孩子單獨找一位監護人; 私立的學校把監護權移交給了校長即可,有的私立學校單獨收取監護費,但有的私立學校也不收取。
“奧地利不是一個推廣留學的國家。我們有文化專員,但是主要做文化活動、表演活動等,沒有針對留學這塊項目的,所有前往奧地利留學的,都是民間行為。”
律師觀點: 給個人賬戶打款 不規范且有風險
根據李女士的陳述,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國際貿易與投資部姚華律師昨日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難看出李女士的這家留學中介服務單位業務操作并不規范,李女士支付了相應款項,并未得到中介單位的發票、收據或者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另外,姚華認為,15萬元的境外費用如何使用存在疑問,而且李女士將15萬元錢款支付給留學中介單位提供的個人賬戶,這里也存在問題,按理李女士應該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由留學中介開具收據、發票或者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給李女士,這都極不規范,而且存在風險。
姚華認為,李女士可以提供證據,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觀點:留學如何防陷阱
姚華律師介紹,諸如此類家長在交付中介費用之后,中介并沒有兌現之前所承諾的案例并不鮮見。李女士的一些做法也不可取,希望所有計劃讓孩子留學的家長吸取經驗。
根據李女士的陳述,首先,應該注意留學中介服務協議書內容細節。譬如,李女士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奧地利公辦文理類(非藝術)初中學校入學,并安排孩子寄宿在符合奧地利當地法律的可寄宿家庭,經過雙方溝通交流,留學中介對以上服務內容表示了認可; 可雙方在簽訂協議書時,并未對以上商議內容予以明確約定,導致中介方在簽訂了協議書,收取中介費用后,并未兌現當初的承諾; 李女士根據雙方簽訂的中介服務協議書,也很難約束留學中介方的服務行為,最終導致李女士的孩子并未進入預想的學校,留學成本也變得巨大。
其次,留學所涉各項費用的約定。在簽訂協議書時,除了中介費明確,其他各項將要產生的費用名目,或者預估的費用范圍并未在協議書中予以明確,最終導致李女士在協議書生效后,接下來需要支付的學費、寄宿費、監護費和各種代繳費用,與簽約時所預見到的費用支出大相徑庭,李女士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姚華建議消費者多向不同中介單位、行政監管部門和海外留學學校了解核實情況,事先預防法律風險; 一定要分清楚口頭承諾與協議書約束力的不同,在與留學中介簽訂協議書后,若發現中介服務不規范或者違反協議約定,應該暫停協議履行,以避免產生更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