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高薪誘惑的求職陷阱

        時間:2024-07-23 08:10:59 求職陷阱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高薪誘惑的求職陷阱

        高薪誘惑違約金更高

        高薪誘惑的求職陷阱

         

          案例:趙小姐工作幾年后,已經在業內小有名氣。最近她收到了一家著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錄用通知,職位好待遇好,讓她頗為動心。然而她對這個工作機會卻有幾分猶豫,原來這個管理層工作要求她與公司簽定5年勞動合同,她擔心如果提前離職,可能需要支付高額的違約金,還可能面臨競業限制的風險。

         

          解讀:高瑞指出,“違約金”和“競業限制”已成為困擾職場人士的兩大枷鎖。在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對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有兩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和保密事項方面有約定,而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對策

         

          違約金數額也不是由用人單位隨意確定的,《勞動合同法》對此也有細致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如果單位花3萬元對一個員工進行了培訓,合同約定員工要在本單位工作滿3年,那么員工每提前離職一年的違約金,就不能高于1萬元。在《勞動合同法》已生效的背景下,趙小姐如果既沒有接受過公司的培訓,又不負有保密義務,公司就沒有權利與其約定違約金。

         

          但是,《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也就是說,如果需要從原單位離職,之前已經有相關違約金約定,還是要受這些約定的約束。

         

        【高薪誘惑的求職陷阱】相關文章:

        求職陷阱:高職誘惑02-24

        求職陷阱:以高薪為誘餌12-01

        如何識別高薪陷阱11-18

        招聘陷阱(8):高薪引誘02-19

        招聘陷阱(13):警惕“高薪誠聘”02-19

        資歷未到高薪先來,鮮花還是陷阱?12-01

        輕易得到高薪職位,是陷阱,還是餡餅?11-15

        高薪變陷阱 白領面臨三大危機11-11

        求職心切謹防“押金陷阱”_求職陷阱11-29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