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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新形勢下的資本軍團
一、創業投資——中國新經濟的引擎創業投資行業的最大機會終于來臨! 2005年11月15日國家十部委聯合出臺并于2006年3月1日實施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
《創投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中國創業投資行業劃時代的標志,也是中國創業投資行業的公司法,《創投辦法》和后續配套政策的出臺必將掀起民族資本參與本土創新、高新技術發展的熱潮。
制約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的“融資難”問題終于有望得以從根本上解決,《創投辦法》的出臺也打消了眾多本土志力于創業投資事業者的困惑與疑慮,我國現在80%以上的科技成果處于閑置狀態,具有極大的市場潛力,隨著世界IT業的復蘇,創業投資家們也更加活躍,中國必將成為世界最具活力和創新精神的地方,所以未來十年將是中國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重要時期。
據記者了解,到目前為止已有多家實力機構正在搶灘成為首批創業投資企業,其中,國發環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高管表示:“我們正在組建新形式下的資本軍團,就是要為本土民營企業茁壯成長保駕護航,這正是我們為之奮斗的事業。中國民間資本市場不是沒有錢,而是太過于分散;分散的錢無法抵御投資風險,所以就只能睡在銀行里,只有當水滴匯聚成河流,才可載舟,才可灌溉。”
“……我們運作的方式就是嚴格順應國家政策導向,使靜止的資本流動起來,滾入到符合市場需求的高成長性科技創新型企業中去,利用完善的金融鏈條和出色的管理團隊,實現真正的多方共贏!
二、民族創業投資資本亟待崛起
回顧近年百度、SOHU、無錫尚德、盛大、蒙牛、騰訊等一批海外成功上市公司,造就了一批令人驚羨的巨富,而其背后鮮為人知的海外風投更是賺得盆滿缽溢,僅2004年,來自境外的風險投資已占中國內地該項資金總量(近439億人民幣)的80%以上。
國發環能公司的高管就此事表示:“我們國家很多優秀的公司都被外國投資者給買斷了,外國投資者投資了,就是國民財富的流失,國家財富的流失,稅收的嚴重流失,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流失,出現這種情況之后,就是經濟殖民化!《創投辦法》的出臺就說明新經濟領域被殖民化非常嚴重已引起了國家政府高度重視,現在只有扶植本土創業投資機構的發展,才能把這個行業,本來就屬于我們的陣地來奪回來。
“此次《創投辦法》的出臺正是政府有意扶持民族資本,打造自己的民族品牌,能夠給給予中國的中小企業實質的幫助以實現共贏,在金融大門打開之前,打造一批優秀的創業投資企業,樹立民族品牌已成為當務之急!
今年3月20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郭向軍向業界向媒體透露:“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會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針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據參與起草管理辦法的人員介紹,針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于投資大型企業,可能按照50%來抵扣應稅所得,而對于投資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可能會按照100%給予抵扣。通過發展創業投資,來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三、美國新經濟的發展給予我們的啟示
美國是現代創業投資的發源地,也是世界上創業投資規模最大,組織化、制度化程度最高、創業投資體系最為健全、最為發達的國家,成為世界各國競相學習模仿的榜樣。
美國經濟之所以有如此良好的發展態勢,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結為創業資本及其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中小企業的推動。正如麻省理工學院安得森所言,“沒有創業資本就沒有新經濟”。
美國經濟結構調整重點:大張旗鼓發展高新技術。
1、培育“尖端戰略產業”;
2、改造傳統產業,促使美國的產業結構迅速向高技術化、信息化方向發展;
3、在創業投資方面邁出了巨大的步伐,將美國的創業投資事業發展推向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4、為了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大力鼓勵創業活動,扶持以創業企業為主的的中小企業迅速發展;
5、積極改革擔保貼息體系、完善財稅優惠政策和社會服務體系;
6、加快推進金融改革與金融創新步伐,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二板市場,為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提供良好的孵育體系。通過一系列措施,從而形成了以新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力增長點的美國新經濟。
所以,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優化、升級,從而得以實現新的經濟增長點的不斷培育與更新,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與發展的重要條件。
四、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新時代
創業投資辦法的出臺為本土創業投資行業指明了方向,有黨的政策指引,操作上有了法律依據,創業投資行業將大有可為,之前我國存量巨大的民間資本和社會游資,由于沒有相應明確的政策法規,一直都是嘗試性參與或是觀望,所以長期以來發展高科技和自主創新的投資機構角色一直由政府扮演。如:國家“星火”“火炬”“863”“973”等計劃的發展基金。
《創投辦法》的出臺為這些民間資本的參與提供了通道和平臺,為金融資本與創新產品的高效有機融合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創投辦法》與國際慣例接軌并結合我國實際,在對“創業投資”、“創業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等概念作出法律界定的基礎上,從資本私募、委托管理、承諾出資制度、特別股權投資制度、業績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等九個方面,為創業投資企業提供了特別法律保護。業內人士對此均顯得較為興奮,并表示中國的資本市場與海外的差距正在縮小,各項法律法規正在健全,創業投資行業真正迎來了發展的新時代。
五、邁向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戰略舉措
“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致力于建設創新型國家”溫總理就十一五規劃的建議稿向黨第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指出。
國家為此也推出了多項具體措施。其中最耀眼的就是于2006年3月1日實施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金融創新”是2006 年中國大陸出現頻率最高的詞語之一。對我國來說,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既是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支撐,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支撐,又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支撐,提高我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支撐。
這也使得“十一五規劃”和《創投辦法》的深遠意義在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道路上得到真正具體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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