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

        時間:2021-03-07 11:52:00 求職故事 我要投稿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1

          我和單位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但是合同卻只有一份放在老板那里,F在我在這家單位工作了半年,覺得這家公司不大適合我,想跳槽換個新環境。我打算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我想辭職的事,但是公司的態度很堅決,他們表示現在公司缺人手,我不能辭職,否則后果自負,并說公司的年終獎將在春節后發放,辭職就沒有年終獎了。我不知道這種說法合不合理。田女士附記:年底及春節前后是跳槽的高峰期,跳槽者往往會碰到類似田女士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以克扣年終獎的方式來防止勞動者辭職、跳槽,到底合不合法呢?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

          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

          律師說,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組成。其中,獎金一項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而對于生產獎的范圍,主要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由此推知,年終獎其實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圍,因此可參照《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否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論處。田女士所在的公司如果以她跳槽為由克扣年終獎,那是不合法的。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2

          1、年終獎的表現形式

          年終獎是對員工一年辛勤工作的獎勵,一般指金錢獎勵。在一個企業的薪酬體系中,員工的薪酬體系基本上可分為四部分:1.基本工資;2.崗位工資,隨著崗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3.浮動工資及獎金,與考核掛鉤而浮動;4.其他工資,包括工齡工資、保險福利、補貼等等。按照現代薪酬理論,基本工資起保障作用,獎金起激勵作用,F在許多企業看到了獎金對激勵員工的重要作用,常常加大工資結構中的獎金、特別是年終獎的比重。

          2、年終獎是否屬于“工資”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币约啊丁搓P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有關獎金范圍的規定:“(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3、年終獎是否“由單位說了算”

          司法實踐中,對于年終獎的爭議,往往首先要看集體合同、雙方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合理的約定。其次,如果沒有約定,則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再次,如果上述情況都沒有,那么法律上一般要求企業遵守基本的法律原則。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年終獎屬于勞動報酬,所以也須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則,這也是仲裁委裁決的依據。

          可見,年終獎的發放一般要遵循“約定優先”的原則,但在沒有約定時,可以援引“同工同酬”原則,單位不得無故克扣。

          4、年終獎發放時最好不要“一刀切”

          換個角度,假設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年終獎只發給發放獎金時依然在職的員工”時,是不是就可以得出“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結論呢?

          一般認為,企業可以對年終獎的發放原則和發放對象作出規定。在企業有明確規定或約定的情況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對企業的工資分配權利還是予以充分尊重的'。筆者以為,員工離職有多種原因,即使有上述約定,仍要分別對待,不能“一刀切”。根據勞動法規定,以下三種情況應區別對待:

          (1)員工因自身的原因離職。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自身因病解除合同、自身不能勝任工作、嚴重違紀、嚴重失職等。此時,可以認為員工沒有遵守當初的約定,構成違約,由此帶來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終獎”。這可以說是員工自身可得利益的喪失。

          (2)員工因單位的原因離職。如單位克扣工資、不提供勞動條件、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性裁員、客觀情況下發生重大變化裁員等情況導致員工離職,應該認定單位違約,單位應當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終獎”給員工。

          (3)其他原因。主要是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

          對于“試用期解除”,由于我國限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所以一般不會發生年終獎支付的問題,除非規定工作一定時間就有一定數額的年終獎。

          對于“協商解除”,要分清是誰先提出的。如果用人單位先提出協商解除,筆者個人認為應該支付離職員工年終獎,除非協商協議中對此有明確的可以不支付規定;如果勞動者先提出協議解除,則表明勞動者放棄了年終獎的利益,除非解除協議另有規定。

          對于“終止”情況,一般來說,離職員工應該沒有年終獎,此時雙方都沒有違約的情況,應認可其效力。

        【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相關文章:

        辭職了還有年終獎嗎06-24

        年底辭職還有年終獎嗎06-26

        1月份辭職有年終獎嗎06-24

        12月份辭職有年終獎嗎06-24

        年前辭職年終獎問題06-24

        應急年終獎職場故事06-23

        公司年終獎發放標準06-24

        美國計算機專業畢業后好找工作嗎08-24

        2017年終獎發放標準06-26

        2017年終獎的發放標準06-24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