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我市公積金新政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發展
今年以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要求,積極作為,銳意改革創新,陸續推出多項“新政”,著力盤活用好住房公積金,助力居民實現住有所居,改善民生,驅動住房消費,助推經濟健康發展。
壓縮繳存時間限制。將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的貸款條件,壓縮為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或連續繳交社會保險滿6個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自愿補齊到6個月;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可合并計算。
兩次降低購房首付比例。5月份,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調至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60%下調至30%。10月份,又將該30%比例降至20%。
提高貸款最高額度。根據現行房價,經過精心測算,將家庭只有1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35萬元;家庭2人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45萬元。
及時下調貸款利率。今年以來4次下調貸款利率。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含)以下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年利率3.25%,而商業同期同檔住房貸款基準年利率分別是4.75%、4.90%。在不考慮商貸利率不上浮前提下,住房公積金貸款較同檔商貸利率分別節省42%、33%左右。
實施可選擇擔保方式。到外地購房申請貸款,由原來單一的保證擔保,調整為可選擇質押或保證擔保。對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以及征收安置住房價款補差貸款,規定可先選擇質押或保證擔保,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后再可置換為抵押擔保。
積極開展異地貸款。在本市行政區域外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的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均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本市繳存人員同等貸款政策。本市繳存人員到外地購買自住房,也可在本市貸款。
放寬提取范圍。向低收入和困難家庭傾斜政策,明確繳存人員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本人或配偶或子女在校就讀住宿費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緩解家庭困難;殘疾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自負治療費用。
推出“雙擁”優惠政策。規定現役軍人(含義務兵、士官和軍官),以及安置工作不足6個月的軍隊轉業干部,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視同正常繳存人員,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低首付、低利息和分期還款等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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