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0月17日,從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從10月15日起,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下面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于調整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鄭政辦﹝2016﹞60號)精神,結合省直實際,現對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如下調整:
一、單筆貸款最高金額同時按以下三個條件核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
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
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單筆貸款金額應小于或等于繳存余額乘以相應倍數的積。夫妻雙方均在省直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繳存賬戶余額為夫妻雙方余額之和(不含近6期內一次性補繳金額,單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及繳存不滿6個月的,取借款人繳存賬戶余額);此次申請貸款前6個月未辦理柜面提取業務的,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時,按1萬元認定,其他情況按實際余額認定。貸款申請前6個月在柜面辦理過提取業務的,按實際余額認定。繳存時間不滿1年的,倍數值為15,繳存時間超過1年的,每超過1年倍數值增加1。異地貸款依據繳存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認定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
3、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1、3兩個條件核定。
二、其他有關規定
1、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
2、征信查詢有貸款記錄已結清,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查詢無此套住房的,需提供買賣合同。
3、對于非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
相關內容
【新政】
夫妻雙方首次申請貸款的,最多貸款60萬元其他情況不能超過40萬元
記者從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此外,老百姓貸款還要遵守下面條件:“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具體來說,就是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貸款金額 繳存賬戶余額 (15+已繳存年數)。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此前,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比鄭州市的要寬松,但是,現在貸款政策已經和鄭州市比較相似。根據鄭州政策,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不過,鄭州市的計算公式有所不同:貸款金額 繳存賬戶余額 (14+已繳存年數)。換言之,目前還是省直的公積金貸款政策略微寬松。
業內人士算賬:如果夫妻雙方都在省直繳納公積金,符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政策,的確最多可以貸款到60萬。但是,如果夫妻雙方賬戶的余額不多,不到1萬元且繳存時間不到1年,那么,按照新的計算公式,他們可能貸款額度不到20萬元。反之,如果他們賬戶的余額很多,有4萬以上,繳存時間大于1年,那么,他們最多可以申請到60萬元的貸款。
【解讀】
貸款金額與繳存余額掛鉤繳存時間長、賬戶余額多的職工貸款額度高
劉社說,簡言之,就是繳存時間長、賬戶余額多的職工貸款額度高;繳存時間短、賬戶余額少的職工貸款額度低。
根據新政,職工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此外,對于非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這一政策,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行。
為何要出臺此政策?據知情人介紹,這一政策,跟鄭州最近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有關。據介紹,依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鄭政辦 2016 60號)第四條: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金額同時按三個條件核定,
一是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
二是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
三是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一、三兩個條件核定。因此,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臺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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