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
3月28日上午,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成員會議召開,會議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做相關的調整。
浙江省麗水市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麗公積金管委〔2017〕4號)
各繳存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縣(市)分中心:
經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成員會議審議通過,現對我市貸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2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調整為60萬;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40萬調整為30萬。
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一至四類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100萬調整為90萬,僅高層次人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調整為60萬。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五類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80萬調整為70萬,僅高層次人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調整為50萬。
三、在危舊住宅房屋綜合治理過程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主維修加固危舊住宅房屋和拆除危舊住宅房屋重建的,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提取額不超過業主應分攤的維修加固或拆除重建費用;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尚不足支付維修加固危舊住宅房屋或拆除危舊住宅房屋重建費用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貸款擔保應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
四、為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到實處,對以下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的環節和材料進行簡化:
(一)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取消所在單位審核環節。
(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取消轉出單位審核環節。
(三)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職工退休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提供退休證或退休批復。
(四)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
五、本規定自四月一日起執行。
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7年3月28日
請問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如何計算?
答: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以下四項中的最低值確定:
(一)不得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繳存比例合計(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的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繳存比例合計為16%(不含)-20%(含)的,貸款上限為37萬元;繳存比例合計為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二)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申請時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購房合同中共有權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價值扣除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為最大貸款額度(有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三)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借款人為單身的,按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四)貸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
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商業貸款類貸款月還款額+消費類貸款月還款額+擔保類月還款額+•••)/家庭月收入≤50%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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