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租房如何分割
隨著房價的升高,離婚針對房子如何分割產生的糾紛也逐年增加。離婚時房子如何分割,承租的公房離婚怎么分割,離婚時承租方歸誰呢?
公租房是指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那么,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呢?離婚公租房歸誰呢?由于公租房是未能取得產權的房產,因此,離婚分割時,并不能判決房子歸誰,只能判決由誰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權。具體的方法為:
一、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如何分割?
離婚公租房分割時,雙方可以協商,就公租房由誰繼續居住達成協議。在達成協議時,可以簽訂一份公租房分割協議書,確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對另一方如何補償。
二、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如何分割?
離婚時;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處理。此時,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呢?首先,需要確定離婚哪方有繼續承租的權利,然后根據承租權一方的意愿進行處理。
1、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
離婚后,雙方均有權承租:①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5年以上;②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③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④婚后經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⑤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等。此時,夫妻雙方均可承租公房,因此在分割時,一般依照下列原則予以處理:①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②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③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④照顧無過錯一方。對于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2、夫妻一方可以繼續承租的公租房,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
離婚時,夫或妻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而解決住房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調解或判決其暫時居住,暫住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在暫住期間,暫住方應交納與房屋租金等額的使用費及其他必要的費用。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另行租房經濟上確有困難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負擔能力,應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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