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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上調工傷保險待遇
湖南長沙近日上調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情況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文件,繼2015年后,長沙縣工傷長期待遇標準再次上調。長沙縣共35人符合上調條件,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現已調整,并于日前補發完畢。
通知規定,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傷殘津貼”或“護理費”的在職工傷人員,其“傷殘津貼”金額每人每月增加159元。其“護理費”計算基準由原來的4044元上調為4491元。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認定因工死亡的職工,其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上調64元。
據長沙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包含“傷殘津貼”“護理費”和“撫恤金”。其中“傷殘津貼”是指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在1-4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相應金額的“傷殘津貼”。“護理費”是指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相應金額的生活護理費。“撫恤金”是指因工死亡職工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相應金額的“撫恤金”。
“傷殘津貼”“護理費”和“撫恤金”是工傷保險基金對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長期救濟,將為他們盡快走出工傷陰影提供積極幫助。
延伸閱讀:湖南:未辦工傷保險也可請求工傷賠償
《湖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若干標準(試行)》日前正式公布,該文件對仲裁程序與實體法律適用等進行了系統規范,從10月1日起實施。
據介紹,根據新規定,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構成工傷的,勞動者在獲得第三人支付的損害賠償后,仍請求用人單位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的,應予支持;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工傷職工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應予支持。
該標準還要求,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支持。
此外,該標準對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受案范圍也作了明確規定。比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參加社會保險發生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的爭議等。
長沙市工傷保險參保流程
一、用人單位(除建筑行業、小型服務行業)參加工傷保險
辦理部門:市征繳中心參保登記部(市人社局二樓大廳)
辦理時限: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
申報材料:
1、參保單位經辦人在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大廳“參保登記”窗口領取或登陸“長沙勞動保障服務網”下載《長沙市社會保險登記表》、《長沙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異動表》(增加)等相關表格。
2、正確填寫并加蓋公章的上述表格、相關資料及憑證報政務公開大廳“參保登記”窗口審核。
應提供的資料:
1、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批準成立的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咨詢電話:12333
二、建筑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辦理事項:建筑施工企業以項目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辦理對象:建筑企業
辦理部門:省、市、區屬工程項目由建筑施工企業到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縣(市)屬工程項目由建筑施工企業到縣(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申報資料:①建筑施工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3份);④招投標中標標書(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⑤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原件及合同(協議書)第一部分的復印件。
咨詢電話:84907698
三、小型服務行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辦理事項: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服務業如餐飲、住宿、商店、超市、美容美發、洗浴、網吧、藥店、健身、娛樂、維修、保潔、環衛、物業管理、家政服務等小型服務單位,均應為其建立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辦理對象:小型服務行業企業
辦理部門:用人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
申報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場地的房產證或租房協議等能夠證明經營場地面積的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長沙市小型服務行業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表》或《長沙市家政服務行業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三份);職工花名冊(含職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個人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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