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產假規定
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產假知識,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產假權益,今天小編就準備了廣東產假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保持與上位法規定相一致,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加快修訂廣東省的條例。12月30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這意味著:2016年1月1日,廣東的全面二孩將順利開閘落地!據了解,這在全國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修訂中屬首例!
大家關心的婚育假期、避孕方式等等問題,廣東省是如何落地規定的?
關注一:全面二孩落地
搶生屬違法行為
有的夫婦(均非獨生)在新條例實施前搶生了二孩,是否還要給予處理?廣東省衛計委回應稱:對于新條例實施前搶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規屬違法行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已經作出處理的不再改變;對尚未作出處理的,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關注二:婚育假期
晚婚假取消 爸爸增加5天陪產假
婚假:晚婚假確定取消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是真的取消了。當然,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如果你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只有一天多時間了),而且結婚對象也符合晚婚政策,你還是可以享受13天的晚婚假的。
產假:爸爸增5天 媽媽最多減少20天
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與以往有何不同:
1、當爸爸的男同胞們能多獲得5天帶薪休假時間。
2、對于媽媽來說,情況不同。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5天獨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調整后,則是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即二孩以內)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對于此前并不享受獨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媽媽來說,則是新增30天產假。
3、30天的計生獎勵假對于一孩、二孩都是適用的,對生產二孩的媽媽來說,二孩產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產假可以休雙份哦!
關注三:獨生優待
原獨生優待繼續發 生二孩后不再享受
原獨生優待政策繼續享受
新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
若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今后若獨生 不享受優待
對新條例實施之后,即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個子女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
一、2016年廣東省產假新規定
生育獎勵假從30天延至80天
此外,進一步延長合法生育的獎勵假期,為提升新生兒照顧水平,鼓勵群眾執行基本生育國策,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生育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
《修正案(草案)》將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
現行的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托98天順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部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將30天的獎勵假延長至80天后,產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二、2016廣東省陪產假規定
男方看護假10天《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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