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
棗莊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如何?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高新區政工部、經發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運用財政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全市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實施意見》(棗政發〔2015〕8號)有關要求,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等4部門《關于貫徹落實魯人社發〔2015〕23號文件進一步明確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2015〕2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適用范圍和實施主體
從2015年起,將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適用范圍由棗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5類企業(以下簡稱困難企業),擴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以下簡稱其他企業)。
區(市)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補貼工作,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市直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補貼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穩崗補貼政策,通過失業保險征繳或待遇審核發放窗口等途徑,通知到參保單位。
二、穩崗補貼條件
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范。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裁員率等于上年度裁員人數除以上年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不包括非企業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三、支出項目和補貼標準
困難企業和其他企業的穩崗補貼支出項目執行棗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具體申請項目由企業根據穩崗需求確定。困難企業在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期間,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其他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給予穩崗補貼。
四、申報審核和資金撥付程序
(一)企業申報
符合條件企業于每年5月底前,向其失業保險參保地同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每年申請一次,并按照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具體包括申請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所屬類型、補貼項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和原因、穩定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勞動合同簽定履行情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和繳費情況等),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五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屬稽核部門出具的上年度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證明,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證明等。2014年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2015年11月16日之前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上年度穩崗補貼的,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二)審核認定
困難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按照棗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根據企業類型由發改委或經信委進行初審后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其他企業直接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申請及相關資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對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補貼企業和補貼數額花名冊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和社會與保障局審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上報資料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補貼金額,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上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及補貼金額。
(三)資金撥付
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名單及補貼數額,及時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財政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穩崗補貼資金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由經辦機構將資金撥付到企業賬戶。
五、監督與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規范內部審批流程,嚴格按規定對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情況進行審核,建立核查臺賬,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對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企業,取消當年穩崗補貼申請資格,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上予以通報;對事后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企業,除已關閉破產的之外應全額追回穩崗補貼,記入當年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收入,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審核責任。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文件規定,統籌使用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和滾存結余基金落實穩崗補貼政策,并按程序調整基金收支預算。要保證失業保險金待遇正常支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穩崗補貼資金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規范基金運作,合理調劑基金,保障基金支付可持續性。
六、報表管理
各區(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填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企業穩崗補貼情況需要單獨統計。如一戶企業同時涉及一項以上產業結構調整情況,只按照其中一項填寫。
聯系部門及電話:
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32-3341282
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632-3320788
棗莊市人力資源和 棗莊市發展和
社會保障局 改革委員會
棗莊市經濟和 棗莊市財政局
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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