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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慶穩崗補貼政策
2017重慶穩崗補貼政策具體如何?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關注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5〕15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有關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積極防范失業風險,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擴大政策適用范圍。將市人力社保局等四部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45號)明確適用于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等三類企業的穩崗補貼政策,擴大到所有符合穩崗條件的企業。擴大適用范圍后的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重慶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以市統計局發布數據為準。
裁員率計算公式為:上年度裁員率=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末參保人數)x100%。
上年度裁員人數以上年度參保減少人數為基數,扣除因勞動合同期滿、調出、自愿辭(離)職、退休、死亡等非裁員人數。申報企業應對本企業裁員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二、統一穩崗補貼額度。對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補貼額度與渝人社發〔2015〕45號文件明確的額度一致,即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其中,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
三、簡化補貼申報程序。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直接向參保地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同時提交《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表》(附件1)。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其依法參保繳費情況、裁員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擬補貼的企業名單和金額報同級人力社保部門。人力社保部門按渝人社發〔2015〕45號文件規定的時限和方式公示相關信息,并送同級財政部門復核(附件2)。經復核無異議的,財政部門根據人力社保部門審定的企業名單和金額,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同一企業每年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
擴大適用范圍后,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三類企業申報補貼時,不再提供企業類型認定證明,只在申報表中自行選取,如企業同時涉及一項以上產業結構調整情況,只選取其中一項。各區縣(自治縣)在填報企業穩崗補貼情況時,需對上述三類企業單獨統計。
四、強化資金使用效益。穩崗補貼資金可使用當期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和滾存結余基金。穩崗補貼在“其他費用支出”的“穩定崗位補貼支出”中核算。各區縣(自治縣)要合理安排基金使用計劃,及時調整基金收支預算,在優先保障失業保險待遇前提下實施穩崗補貼政策,切實把補貼資金用在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及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上。
擴大范圍后的穩崗補貼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穩崗補貼的申報及發放,原則上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2014年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
五、做好統計監測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經辦力量,優化服務流程,精心組織實施,切實發揮政策穩定崗位、預防失業的作用。要加強失業動態監測,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情況,定期評估穩崗政策效果,做好應對失業風險的`工作預案。要按時填報《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附件3),并于每一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本區縣(自治縣)上季度穩崗補貼發放情況報送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同時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2015年前三季度情況表,請于9月28日前報送。
穩崗補貼政策關系企業和職工切身利益,關系就業和社會穩定。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主動加強政策宣傳,提高企業知曉度,保障政策用好用足。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聯系人:杜納力 甘燕
聯系電話:88633902 88633907 88633905(傳真)
電子郵箱:cqjyc2012@163.com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財 政 局
2015年7月30日
延伸閱讀:重慶兩江新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等4個部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45號)及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56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實施范圍
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企業,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穩崗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重慶市城鎮登記失業率。
上年度裁員率=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末參保人數)×100%。
上年度裁員人數以上年度參保減少人數為基數,扣除因勞動合同期滿、調出、自愿辭(離)職、退休、死亡等正常減員情形。申報企業對本企業裁員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二、實施時間
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
三、補貼標準
同一企業每年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次年申報上年度補貼,過期不予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補貼額度為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其中,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
四、申報材料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首次辦理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看原件收復印件);
(二)《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表》(附件1);
(三)申報企業在職工減少情況中,其減少原因不能界定裁員或非裁員的,則還需提供《重慶市穩崗補貼申報企業減員情況自查表》(附件2)、企業上年度與離職人員簽訂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復印件)、減少表(看原件收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五、 申報程序
(一)申請
企業持指定的資料向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窗口提交申請。
(二)受理及審核
1.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受理用人單位申報穩崗補貼資料,按照享受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報新區社會保障局復審。
2.新區社會保障局對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初審合格的企業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于公示期滿后5日內送新區財政局復核。
(三)復核與撥付
新區財政局在收到相關資料后進行復核。經復核無異議的,新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撥付至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自收到資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企業開戶銀行。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培訓
做好政策宣傳培訓,一是結合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召開重點企業培訓會;二是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障網及企業社保QQ群上進行宣傳;三是利用窗口平臺廣泛宣傳。
(二)工作實施
符合條件的企業原則上在次年的5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6月30日前完成審核發放。
(三)整理歸檔
新區社會保障局將當年享受穩定崗位補貼情況報送市人力社保局,并由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將相關補貼審核資料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七、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履職,切實做好補貼審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補貼發放臺賬,要切實把補貼資金用在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及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上,切實發揮政策穩定崗位、預防失業的作用。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新區社會保障局要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監管”的原則,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受理、審核、公示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嚴格按照補貼申報、撥付程序,加強監管,規范操作,確;鹩行褂煤椭Ц犊沙掷m。
(三)跟蹤監測,開展評估。新區社會保障局要及時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企業職工隊伍穩定情況,適時會同新區財政局開展政策效果評估。按時填報《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附件3),并于每季度第1個月5日前將新區上季度穩崗補貼發放情況報送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同時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企業應負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偽造材料,騙取、套取補貼,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北部新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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