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準調整2017年
根據《關于2017年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我們可以了解2017年廣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準調整的具體情況!
根據省政府民生實事重點工作部署,從今年1月1日起,廣東各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7月份全省均落實到位,并補發了1--6月份差額部分。據了解,本次調整惠及約862萬名60周歲以上城鄉老年居民。
廣東省自2009年起先后開展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2012年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2013年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實現人群全覆蓋。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參保人數2500萬人。為更好地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省政府近年來將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列入十件民生實事重點工作安排,自2013年起數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繼2013年1月起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2014年7月提高到95元,2015年7月提高到100元后,今年1月起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7月份全省均落實到位,并補發了1--6月份差額部分。調整后,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比國家統一規定高出40元。
據介紹,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形式,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分擔。養老金:
公務員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于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機關和事業單位平均工資都高于全國平均工資水平。就養老金替代率而言,據鄭秉文測算,1997年中國企業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達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說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的速度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而與機關事業單位比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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