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沈陽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沈陽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8%。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繳費年限的退休職工,可選擇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一次性繳足;或繼續按月繳費,原待遇不變,待繳足后再辦理轉退休業務,自次月享受退休人員待遇。
辦理醫保轉退休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繳足最低繳費年限。
繳足最低繳費年限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繼續繳納醫保費”。
劃賬基數:按照上年社會平均退休費
調整后,沈陽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賬基數,是以退休人員6月份當月應發實際退休費用作為7月至次年6月份個人賬戶劃賬基數。
調整后,低于社會平均退休費的,將按照2013年的月社會平均退休費,即1608元進行計算。
劃賬比例:按照實際年齡段有所調整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劃賬比例沒有變化,仍為按照退休人員的實際年齡段制定劃賬比例:
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為4.6%;
51周歲至60周歲為5.2%;
61周歲至70周歲為5.8%;
71周歲以上為6.4%。
遇年齡調整劃賬比例時間為達到規定年齡的次月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賬基數每年7月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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