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會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中山醫療保障繳費基數調為2450元
從7月1日起,中山2015~2016年度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2240元調整為2450元,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2200元調整為2400元。這是根據2014年度中山市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醫療保障相關政策進行的調整。屆時,中山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61.25元/人·月,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12元/人·月,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245元/人·月。
基本醫療保險基數調整后,單位參保的個人繳費由原來的每月(下同)11.2元提高至12.25元;城鄉居民由原來的33.6元提高至36.75元。補充醫療保險單位參保的.個人繳費由原來的67.2元調整為73.5元;城鄉居民由原來的224元提高至245元。
醫療保險待遇也相應調整。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由806元(繳費不滿一年)、1344元(繳費一年或以上),分別增加至882元和1470元。住院統籌限額(含大病醫)由107540元(繳費不滿一年)、268850元(繳費一年或以上),分別增至117648元和294120元。
同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由483930元(繳費一年以上不滿2年)、591470元(繳費滿2 年不滿3年)、699010元(繳費滿3 年以上),分別調整為529416元、647064元、764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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