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導語:公司企業社會保險應該如何辦理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公司企業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一、申報范圍二、報送材料三、辦理程序
一、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
----①社會保險登記
一、登記范圍
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根據當地政策)。
二、報送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批準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開戶銀行全稱及帳號。
三、辦理程序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并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
四、注意事項
1.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在各區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按企業辦法參保的單位,還應立即到地稅征收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繳費單位應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紙質副本懸掛于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規定時間內持《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到勞動監察機構辦理勞動保障年檢手續。
4.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單位依法終止的,須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及證明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蘇州市參保單位結戶審批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結戶)手續。
----②繳費基數的'申報
一、申報范圍
市區所有繳費單位及其職工。
二、報送材料
1.《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及盤片;
2.經主管部門蓋章的本單位上年度勞動工資年報和財務年報;
三、辦理程序
1.繳費單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購領盤片。
2.繳費單位根據盤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結算人數,按規定的格式輸入職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核對無誤后打印《花名冊》,并將《花名冊》經單位蓋章、職工簽字(或單位工會、職代會蓋章確認)后,與盤片一起于3月5日前報社保經辦機構。
3.社保經辦機構對單位申報的工資收入總額進行審核,并按上、下限規定統一處理。凡申報工資低于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基數執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數執行。
4.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啟用新一結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職工社會保險各險種繳費工資基數,月繳費工資基數按年繳費工資基數的月平均數確定。
【延伸閱讀】10月起,新企業工商注冊須同步社保登記!
人社部發文要求,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
人社部指出,各地及時建立適合“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為企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登記服務。新成立的企業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須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實行“五證合一”制度改革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要求企業提供的銀行賬號等指標項目,改革后由企業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提供。
據悉,企業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及時接收工商部門交換的數據,生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并按規定存檔。人社部強調,在簡化企業社保登記證辦理流程、取消社保登記證定期驗證換證規定后,社保經辦機構要繼續進行年度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時,企業須填報的參加社會保險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繳費金額、欠繳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納入企業年度報告,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同時,在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公開信、公告、短信等多種方式,提醒、督促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后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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