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從5月26日召開的`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山東將調整2017年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
5月26日,省委副書記、省長龔正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2017年山東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等工作。
5天后,也就是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新標準按地區分為三檔:1810元、1640元、1470元,這三檔去年分別是1710元、1550元和13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1元、16.4元和14.7元,平均增幅5.8%。
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也將作出調整
綜合山東省經濟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及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有關部門建議,以去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估算數57714元為基數,將2017年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指導線擬定為:基準線7.5%,上線12%,下線3%;鶞示、上線比上年分別下調0.5和1個百分點,下線與上年持平。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17〕8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F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16.4元、14.7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6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6〕117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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