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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省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近日,有七個省市提高了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隨著天津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陜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深圳、天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大關。
七省市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6月份以來,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天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青海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西寧市、海東市1250元/月人,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1260元/月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1270元/月人,全省統一調整為1500元/月人。
至此,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陜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前,從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從5月1日起,陜西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680元/月;從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2130元/月,山東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810元;從7月1日起,福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700元。
三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注意到,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不斷上調,目前,上海、深圳、天津這三個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大關。
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2300元,為全國最高;深圳次之,為2130元;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首次突破2000大關,達到2050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五險一金”嗎?
記者發現,每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不少網友會問:最低工資里包不包括“五險一金”呢?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由于規定并未明確是否剔除“五險一金”,所以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五險一金”,各地規定不盡一致,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而有的地方則包含在內。
比如,上海的最低工資是不包含“五險一金”的。根據上海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最低工資標準越高越好嗎?
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越高越好呢?記者注意到,近兩年來,最低工資調整趨于穩慎,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由往年的兩位數減少至個位數。
在去年7月8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社部官員在回答“就業壓力不斷增大,最低工資標準不斷上調,會不會對中國制造業競爭力造成影響”的問題時表示,相對于過去,中國人工成本上升,至少勞動力成本的優勢不像過去那么明顯。從工資的角度來考慮,確實有一個怎么去引導問題,要保持一定的競爭優勢,在工資的政策、工資引導上,應該是適度放緩工資調整的頻率、提高的幅度。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對記者表示,當前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人工成本上漲較快,企業壓力加大,再加上最近幾年各地最低工資提升幅度比較大,頻率也比較快,物價水平也保持低位運行,因此,現階段需要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是一把"雙刃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需要把握好一個度。” 蘇海南認為,最低工資調快了,企業承受不了,職工可能要失業;但如果調慢了,職工的基本生活可能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傊侠碚{整最低工資標準,既不能給企業過大的壓力,也要保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要在這兩者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延伸閱讀:最低工資上調無礙就業大局
進入6月,山東、青海等地相繼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經濟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至少5個地區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地區數量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上海、福建、山東、青海、深圳等5個地區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
以上海為例,從今年4月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為全國最高。根據上海市相關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在上海之后,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水平位居全國第二,為2130元。
隨后,青海省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統一調整,在原有的基礎上統一平均增加240元,達到每人每月1500元,增幅為19%。這是青海省自2014年后首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對職工來說,最低工資標準意味著維持基本生活和溫飽的最低保障線,其意義在于保證每一名勞動者能夠在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獲取一定額度以上的勞動工資。不過,也有觀點認為,隨著經濟增速放緩,最低工資調整過快,可能會增加企業負擔,甚至波及到就業。但目前從數據看,近幾年最低工資的調整并未對我國就業總體狀況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去年8月,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健全勞動力市場體系。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權益,指導各地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和調整頻率。這意味著,未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而不是一味追求快速增長。
相關數據印證了這一趨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達到13.1%。其中,2011年至2013年,每年全國都有20多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2014年有19個地區調整,2015年更達到28個地區。不過,近兩年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趨于穩慎,2016年只有9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從增幅來看,隨著經濟增速放緩,近年來最低工資調整的幅度逐漸縮小。在已做出調整的地區中,2013年平均上調幅度為17%,2014年為14.2%,2016年則降至10.7%左右。
最低工資標準增幅放緩趨勢會損害職工既得利益嗎?如何在勞動者訴求與企業成本壓力之間取得平衡?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此前在關于最低工資調整的課題報告中提出,“兜底線、可持續”應當是“十三五”最低工資的基本定位。
所謂“兜底線”,就是要滿足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這一水平至少要高于當地居民低保水平、高于當地享受失業保險金人員的生活水平。“可持續”,就是要引導各地在新常態下更加關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與人均GDP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相協調,兼顧企業對人工成本提高的承受能力。
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受人工成本上漲較快等因素影響,現階段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既不能給企業過大的壓力,也要保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考慮通過減稅降費等其他方式為企業降低成本。一方面,要提高企業的承受能力,讓用工方有給勞動者穩步增長工資的空間;另一方面,也要引導勞動者對工資增長有正確、合理的心理預期。同時,人社部門應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避免企業出現不按規定支付或變相降低加班工資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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