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青年繼承和發揚五四運動的光榮傳統,1939年,陜甘寧邊區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規定5月4日為中青年節。1949年12月23日,中國人民政府政務院正式規定:5月4日為中國青年節。
按照國務院公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這一規定沒有明確放假適用人群的年齡上限。
2008年4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3億多青年將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此次進一步明確年齡上限后,將有3億多年齡在14至28周歲之間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節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感受到社會對青年的關愛。
《辦法》指出,各部門和各用人單位應自覺遵守《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切實保障青年的休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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