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
根據2006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企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以下是由yjbys小編為為大家推薦的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2016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一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協議書;(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協議書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1 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協議書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
1、(1)共同商議決定合伙各項事項;(2)對外開展業務;(3)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4)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5)支付合伙債務。(6)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7)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協議書。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2)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協議書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 3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2016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二
合伙人甲: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伙人乙: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總投資為 萬元,合伙經營協議書甲出資 萬元 / 相關設備,
乙出資 萬元 / 相關設備,
各占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倆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2.說明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愿聯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伙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伙應當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明確合伙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睹穹ㄍ▌t》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伙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伙關系。簽訂合伙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伙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準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人的權利有:①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合伙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 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電腦培訓班
合伙經營協議書
2011/8/21
現有設備一覽表
1.電腦桌椅; 11 套
2.顯示器; 10 臺
3.電腦主機: 5 臺
需采購設備一覽表
1.電腦主機; 5 臺 單價1700元
2.投影儀器; 1 臺 單價4000左右
3.房租; 半年 單價 3500元
注;以上需采購設備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為準,本價格只是作為參考
2016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三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三方自愿合伙經營。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三個
月辦理有關手續。合伙經營協議書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 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
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各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
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
合伙人: (簽字)
合伙人: (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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