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如何給孩子造成傷害的?
離婚這件事的確對于孩子是一個挫折事件,但是更大的挫折是父母作為成年人沒有正確引導孩子如何去看待這件事情。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離婚是如何給孩子造成傷害的?歡迎閱讀與收藏。
離婚是如何給孩子造成傷害的?
一、親子關系的重要性
男性與女性通過婚姻進行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全方位的聯結,性愛讓男性與女性的身體深度結 合,并孕育了新的生命。雖然這個新的生命在母親的子宮里被孕育,他(她)的身體被母親滋養,但是新生命的開始卻是來自父親的精子與母親的卵子的結合。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孩子的一半是母親,一半是父親。所以簡單地說,在父親的精子與母親的卵子結合時,親子之間的關系很簡單,孩子(受精卵)就是父母二人愛的結晶。
孩子出生以后,在嬰幼兒時期孩子雖然以一個獨立的個體存在,但他(她)的存在卻依賴于親子關系。所以在生命早期,孩子與重要照顧者之間的關系對孩子的生存質量產生重要影響,這種影響也內化為孩子對周圍世界的認識,影響孩子對外界的探索。
1973年英國心理學家艾因斯沃斯和同伴做了一個有趣的實驗:陌生情境測驗(strange situation)。這個情景遵循下列步驟:母親帶兒童進入一個陌生房間;母親坐下來,兒童自由探索;一個成年陌生人進入房間,先和母親說話,再和兒童說話;母親離開房間;母親回來,和兒童打招呼并安慰兒童,陌生人離開;母親再次離開,留下兒童自己;陌生人回來;母親回來,陌生人離開。
在這個實驗中,媽媽如同一個安全島磁場,媽媽陪伴嬰兒,嬰兒感受到磁場就等于感覺到安全,如果把媽媽這個磁場去掉(媽媽離開),實驗人員發現嬰兒的四種依戀類型,嬰兒的不同情緒與行為反應。孩子呈現出不同的依戀類型:
1.安全型依戀:母親在,孩子就很自在,他們能獨立的探索環境,時不時回來找媽媽互動一下。當母親離開時,孩子表現的有點心煩,但是母親回來就馬上回到母親身邊并尋求接觸。
2.焦慮型依戀:他們對母親的情感狀態是一種既積極又消極的混合反應。到了新環境中,兒童緊緊挨著母親,幾乎不去探索新環境。他們在陌生人進來后,母親離開前甚至就有些焦慮了,當母親真的離開時,他們會表現出巨大的哀傷或憤怒。然而一旦母親回來,他們一方面表現的要跟母親接近:他們要和母親有身體接觸。另一方面卻又選擇了負面情緒的身體接觸方法:他們對母親又踢又打,往往還伴隨著憤怒的表情或者號哭。
3.回避型依戀:不尋求接近母親,母親離開后也沒什么難過的表現,母親回來了也還是對她比較冷淡。
4.混亂型依戀:顧名思義,他們的表現不可預估,時而平靜時而憤怒。但一般認為這樣的孩子其實是最沒有親密關系安全感的孩子。
在母嬰互動的過程中,嬰兒在身體的內部會形成一個心理自我(自體),心理自我包含對外部照顧者的關系體驗、情緒情感,這些內容(即母嬰關系或者親子關系)形成一種內在的人際關系體驗,這種體驗一直伴隨孩子的成長,影響孩子的人格形成,也影響孩子的人際交往及長大后的親密關系。這里的母嬰關系其實就是生活中重要照顧者,可以是母親、父親、爺爺、奶奶等,其實就是親子關系。親子關系可以給孩子提供食物、照顧、安全感,在這個關系中孩子體驗者周圍的世界,形成對外在世界的認識與體驗,形成固定的情緒與行為反應模式。
隨著孩子的逐漸成長,進入兒童期的孩子獲得了更多的獨立探索的能力,親子關系的功能依舊給予孩子保護安全,這個過程中,保護不僅是確保身體安全還有心靈的安全。進入青春期,親子關系會產生大量的沖突,其中主要的沖突就是由于孩子的生理逐漸成熟,孩子有種成人感,而孩子心理的發展水平落后生理,在大人眼中依舊還是幼稚期的孩子。在這個時期孩子的獨立行為表現在為自己做決定、選擇自己喜歡的朋友、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父母從自己的價值觀念和人生閱歷對孩子的選擇決定進行判斷,并進行引導。在這兩個時期,孩子與父母產生大量的互動,在親子互動中建立自我的認識與評價,自我的價值感,是否值得被愛,同時也獲得愛的能力。
所以,簡而言之親子關系影響孩子的心理成長,影響孩子內心對外部世界的感知與認識。
二、夫妻關系的重要性
夫妻兩人在一起的關系是1+1=2還是1+1=1?(1+1=2,兩個獨立的個體組合在一起,依舊是兩個獨立的個體;1+1=1,兩個獨立的個體組合在一起,在相處的過程中互相磨合,各自去掉自己的一部分,形成一個整體。)
當進入親密關系中的戀人,互相熟悉并適應彼此的依戀模式,其中穩定的聯結可以發生在回避型的男性和焦慮型的女性之間,但是焦慮型的男性的回避型的女性不會維持長久的關系。自然如果是安全型的依戀可以給戀人更好地照顧,形成的關系比較穩定。當兩個人在互相的接觸中,彼此也成為對方最好的心理醫生(其實就是重要照顧者),重新修復與建立內在的人際關系,重新塑造自我的人格狀態。在相處的過程中,戀人的情感穩定并且親密,就會建立契約,互相作出承諾進入婚姻。進入婚姻后,雙方保持個人獨立的邊界同時又彼此融合,形成一個共同的夫妻人格(其實是1+1=3)。其實這個共同的部分,在孩子的身上就會體現出來,就如同榮格的原型學說:每個男人身上都有女人的一面,每個女人身上都有男人的影子。
當孩子出生以后,家庭的關系由夫妻關系增加為:夫妻關系、親子關系(父子關系、母子關系、父女關系、母女關系)。夫妻關系與親子關系之間的關系很多成為父母的家長都會弄錯,忙于照顧孩子忽略了伴侶的感受,出現很多溝通問題。夫妻雙方不應該為了孩子就疏于兩個人之間的情感交流,這樣反而對孩子的成長不利,當夫妻兩人的情感融洽時,這就是對孩子最好地幫助與教育,這是對孩子終身受益的。
三、離婚給孩子的影響
離婚這件事的確對于孩子是一個挫折事件,但是更大的挫折是父母作為成年人沒有正確引導孩子如何去看待這件事情。甚至一些父母離婚之后,自己本身就沒有處理好自己與另一半的關系,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孩子的成長依舊在戰火之中。
孩子是父母愛的結晶,無論是從身體上,他攜帶了父親一半的基因,母親一半的基因,兩者之間的離異,在身體上將孩子分裂;如果兩個人在離異之前和之后都沒有處理好關系上的問題,那么孩子在心理上(夫妻人格部分)也就分裂;這些對于孩子來說真是一件災難!
在生活中,父母雙方在離異之前出現大量的爭吵,甚至對彼此有身體傷害,對于孩子來說,家里沒有一個心靈的“安全島”,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就難以形成安全型的依戀模式,對于他的人際交往出現影響,變得內向、害羞、回避、膽怯的模式,或者也會相反,變得脾氣暴躁,攻擊行為明顯。
在日常的咨詢過程中,我接觸了很多例家庭離異的孩子,找我心理輔導,我發現他們存在的問題多是由父母離異這個事件引起,以我接待的一名女生為例,她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父親組建新家庭,偶爾會看望一下母女倆,母女倆家里的問題表現在:
1.母親沒有開始自己新的生活,依舊沉浸在過去的痛苦之中,母親每天像祥林嫂說自己是如何不容易,天天嘮叨,女兒成為心理慰藉品;
2.母親依賴女兒,控制女兒,但女兒開始需求獨立,母親不能有效控制時經常歇斯底里對女兒發怒;
3.母親要求女兒選邊站隊,要求女兒必須和自己在一起反對父親,甚至攻擊父親。
離異之后,原來的家庭結構打破了,這對于孩子來說還不知道會對自己產生什么影響;但是作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人,離異之后夫妻關系結束但是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的關系卻一直存在。離異之后,成年人并沒有很好地去面對這件事,依舊使用否定、逃避、攻擊的方式對待對方,這樣的情緒與態度原本就是大人自己的問題,之前導致婚姻破裂,現在對于孩子來說更是難以接受的事情。
如果因為孩子從小就缺少父愛或者母愛,在內心沒有形成安全感,那么在他的成長過程中,他就會被安全感所吸引;生活中只要能夠給自己安全感的人或事都會對他產生重要影響,對于男孩來說,有一群講道義的兄弟會給他安全感,那么很有可能就會去混社會;對于女孩來說,男朋友會給他安全感,那么很可能會早戀,結果與單親母親會發生更多沖突;結果在成長過程中,孩子就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吸煙、酗酒、網絡成癮、自傷甚至自殺傾向嚴重,而這些都是我遇到的個案身上出現的問題。
當孩子長大了,早年原生家庭的生活經歷會對他的親密關系帶來影響,當他習慣了早期的家庭互動模式,那么在自己的新關系中可能就會重復過去,甚至自己也覺察不到。比如為什么有人總是過得不幸福,因為他的原生家庭過得不幸福,一個不幸福的不開心的媽媽或者父親潛移默化地暗示自己的孩子不能活得比他們輕松與開心;作為孩子要忠于甚至要像自己父母,雖然不情愿,但是自己也無法抗拒。所以你會看到一些單親家庭女生戀愛總是遇到很多渣男(一個單親母親責備自己或者前夫,她的女兒可能就會獲得“永遠不要相信男人”,“男人都不是好東西”這樣的信念,結果女兒對男性產生消極看法),一些被家暴的`男生非常反感暴力最后也成為了施暴者,因為在他們的腦海里,懷疑被拋棄,暴力攻擊都是他們最熟悉的模式,自己好像很難擺脫命運,這就是精神分析里的強迫性重復。這是由于當事人(無意識地)引誘他人用當事人熟悉的方式去對待自己,最終踏上“回家(原生家庭)”之路。我們經常說到,當兩個人墜入愛河他們都回到了三歲的狀態,這種親密關系其實就是早期母嬰關系的重現。所以成人的依戀模式與早期的母嬰依戀模式相似,甚至這種依戀模式還會通過代際傳遞給下一代的孩子,如同樹葉上脈絡的模式與樹葉長在樹干上的模式大致相似,又與樹干長在樹上的分布模式大致相似。當最終這些孩子組建新的家庭,那么這種模式通過代際傳遞,傳給下一代,變成了家族的命運。
四、接受分開,用愛灌溉
每個小孩最原始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夠生活在一起,這就是他(她)的全世界。但如果分開已經不可避免,正如開篇薩提亞女士所說,任何形式的家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比家庭結構更重要!家庭的結構不管是否完整,原生家庭的成員關系對孩子的影響重大。所以單親家庭的父母警惕自己掉入離婚陷阱——責怪自己與對方、沉浸在痛苦之中無法自拔、過度依賴孩子不開始新的生活,可以嘗試
1、允許自己和孩子在夫妻一方離去時經歷哀傷階段,不管這種離開是配偶死亡、遠離或離婚;
2、讓孩子了解真相,不但是從你這里,也要從另一方,甚至所有人那里了解家里發生了什么(永遠不要認為孩子太小不能被告知,相反可能年齡越小他們對這些事情形成自己的想法就會越出錯,對孩子影響越大);
3、不要利用孩子去反對或者攻擊另一方,這樣孩子就會出現分裂的痛苦,不愿意表達內心的感受,開始壓抑自己想法,變得沉默;
4、主動尋求幫助,處理好自己的感受,接受分開,尋找并適應新的生活;
5、讓孩子可以自由表達對父親或者母親的思念與愛戀,也允許前妻或者前夫可以表達對孩子的思念于愛戀。
如何減輕離婚對孩子的傷害
表面上看來,父母離異幾乎對所有孩子來說都是災難,時值青春期的孩子遭遇這種家庭變故,這份傷害就更加深重。所有孩子無一例外地會在心里形成這樣的三段論: 因為我不好——爸爸媽媽就不再相愛——所以他們就離婚不要我了!
孩子的這個結論對于未成年的他們最致命的地方在于:孩子會因為父母的離異而喪失對自己的公正評價,產生強烈的自卑感或極度缺乏安全感,他們中大多都會因為父母離異而變得太過懂事或太過敏感、自卑,并因此而討厭自己或對承擔撫養責任的家長過度依賴、掌控,擔心已經失去一個家長的愛了,如果身邊家長再婚會再次拋棄他們,使他們成為孤兒,這份恐懼在孩子心中很牢固。
實際情況是,離婚并不是導致孩子受傷的唯一原因,夫妻相互攻擊詆毀對孩子的打擊才是致命的!事實表明:不離婚而成天爭吵、互相謾罵攻擊、拿孩子撒氣、毫無溫情的婚姻比和平分手繼續給孩子愛和支持的離婚對孩子的傷害要大得多!
對于經歷父母離異的孩子,心理學對父母的建議是,在兩件事情上要謹慎、謹慎再謹慎地反復向孩子說明:一是再婚;二是再生第二個孩子!否則會釀成許多心理悲劇。對于普通孩子來說,夫妻情感狀態的順序是:最好是擁有和諧恩愛的好婚姻——其次是和平分手繼續給孩子關懷的好的離婚——再次是不好不和諧的婚姻——最差的是互相攻擊詆毀的離婚,那會讓孩子對人性、情感徹底失望,因為她們從父母口中聽到、眼里看到的都是人性的丑惡和冷漠,不但當時有被棄感,甚至對他們將來的情感婚姻生活都帶來終生不良影響:他們不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值得信任、彼此支持、長相思守的感情!這有可能會讓他們想當然地把從父母處學來的經驗,放到現在的情感中,比如對朋友或配偶過度掌控、猜疑、不信任,進而為情感、婚姻的失敗埋下伏筆。
再婚和再生第二胎,孩子的心理解讀都是:再一次被拋棄,對于他們來說那是萬劫不復的滅頂之災!有些父母處理不好,會導致孩子離家出走、自殺、掐死襁褓中的弟/妹等極端舉動,所以父母不要操之過急,要選擇合適的時機談這件事;其次,要一次又一次地向孩子說明并征求孩子的意見。
跟孩子交流的核心內容是:
第一.你是個好孩子,我們分開不是因為你,是因為工作或情感的原因,跟你完全沒有關系,你千萬不要因此而覺得自己錯了或不可愛、沒有價值!你是上天派給爸爸的天使,是最好的,唯一不可替代的!
第二.再婚是為了找個人和爸爸/媽媽一起來更好地愛你,但是沒有人能搶走爸爸/媽媽對你的愛,你永遠都是唯一不可替代的,我們永遠愛你!
第三.爸爸、媽媽永遠愛你,沒有人能代替你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
第四.生小弟弟/小妹妹是為了你不再孤單,有他們陪你玩兒,但是這并不表明他們能夠替代你,搶走爸爸/媽媽對你的愛,你永遠都是唯一不可替代的,我們永遠愛你!
對于不注重跟孩子交流的中國父母而言就顯得愈發重要,經歷了父母離異的孩子敏感而脆弱,他們會因此而一遍遍地試探、檢驗父母對自己的愛是不是降低了、減少了,所以會一次次地驗證,所以這些話不但要說,而且要反復地說給孩子聽,當孩子在父母那兒一遍遍驗證后發現父母的確一如既往地愛她,絲毫沒有因為離婚而減少的時候,她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就會慢慢建立,她就能接納父母各自生活的改變,否則父母的再婚會造成孩子的“二次創傷”。
如何減輕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就在于去溝通,讓孩子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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