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學心理輔導室需配1名心理教師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小學心理輔導室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通知規定了中小學心理輔導室的建設目標、功能定位、基本設置和管理規范,還對心理輔導室開放時間、人員配備、經費投入、成長記錄、輔導倫理、危機干預、及時轉介、加強研究等方面的管理規范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心理輔導室應設置個別輔導室、團體活動室和辦公接待區等基本功能區域,區域基本配置個別輔導室面積要求10-15平方米/每間基本設施配有咨詢椅或沙發,教師咨詢椅或沙發與學生咨詢椅或沙發成90度或60度擺放。團體活動室面積要求20平方米以上/每間基本設施配有可移動桌椅、座墊、多媒體設備。
通知就人員配備明確要求,心理輔導室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并逐步增大專職人員配比。原則上,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均應開放,課間、課后等非上課時間應有一定時間向學生開放,并安排專人值班。
通知強調,要對有需要的教職工進行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營造積極、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舉辦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幫助家長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長的特點、規律以及教育方法,協助家長共同解決孩子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也可利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資源服務社區,發揮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輻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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