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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1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水農(2011}230號)和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水農(2010}436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
組長:xxx、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x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小學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偨Y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里。
(4)應急處置
。╝)對于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并在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7.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7.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7.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八、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通過編制《灣沚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主要為應對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預防控制、保護措施及應急處理方案,保證在發生污染事件以及其它事關水源地安全的事件時,供給的水量和水質得到基本保證,不因發生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大范圍的供水影響和供水安全,使突發事件處于可控狀態,保證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應急措施能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輕水源地突發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1.2.1法律、法規和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1);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1);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6.10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9月1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2017年10月7日國務院令第687號第三次修訂);
(7)《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12.7);
(8)《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2010.12.22修正);
。9)《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原環境保護部令第17 號,2011.5.1);
。10)《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原環境保護部令第32 號,2015.3.1);
。1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原環境保護部令第34 號,2015.6.5);
。12)《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 號,2007.5.1);
(1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31 號)。
1.2.2有關預案、標準和規范性文件
(1)《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第34號令,2014.12.29);
。2)《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1.8);
。3)《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06.1.22);
。4)《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
(7)《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
。8)《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
。11)《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環辦〔2011〕93 號);
。12)《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試行)》(環辦〔2012〕50 號);
。13)《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環辦〔2014〕34 號);
。14)《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 號);
。15)《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推薦方法》(環辦應急〔2018〕9 號);
。16)《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環辦應急〔2019〕17號)
。17)《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1號);
。18)《蕪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蕪政辦秘〔2022〕20號);
。19)《蕪湖市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預案》;
。20)《蕪湖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預案》;
。21)《蕪湖市飲用水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22)《灣沚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1年11月19日)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灣沚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然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造成水污染的事件,適用的地域范圍包括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范圍。調查范圍具體如下:
灣沚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適用的地域范圍包括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水域和保護區陸域右岸1km范圍。
1.4預案銜接
當發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與《蕪湖市灣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蕪湖市灣沚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啟動,在上級預案的統一規范下,平行聯動;同時灣沚區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環境突發事件與危險廢物泄漏現場處置方案、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和灣沚區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互補充。
本預案在預防預警機制、信息上報、應急響應與處置等環節與《蕪湖市灣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蕪湖市灣沚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互銜接。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響范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區生態環境分局。
1.5工作原則
(1)系統性原則。編制水源地應急預案,應全面掌握和分析行政區域內水源地的風險源信息、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和應急資源狀況,逐一梳理明確各部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工作職責、應急流程和任務分工,有效提升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準備能力與應急處置能力。
(2)針對性原則。編制水源地應急預案,應在全面調查和了解行政區域內水源地環境風險狀況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型的水源地、面臨的不同環境風險,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
(3)協調性原則。水源地應急預案,應作為區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水源地應急預案與行政區域內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等有機銜接。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設立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統一領導、下設二級領導機構協調辦公室、專項工作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下設三級執行機構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應急供水保障組、應急物資保障組、應急專家組和綜合組。
總指揮: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生態環境的副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和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應急協調辦公室組成人員:應急協調辦公室為應急處置協調機構和日常辦事機構,由區生態環境分局成員擔任辦公室主任,區應急局成員任辦公室副主任。
專項工作組主要包括以下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自規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區衛健委、區交通運輸局、區氣象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住建局等部門。
2.2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根據不同突發環境事件情景,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中選擇有直接關系的部門和單位成立的,全面負責指揮、組織和協調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包括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應急供水保障組、應急物資保障組、應急專家組和綜合組等,還包括請求支援的外部應急救援力量。應急工作組組成及主要應急職責如下。
1、應急處置組
組成: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
(1)收集匯總相關數據,及時掌握水源地突發事件的地點及影響范圍,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確定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
。3)組織采取有效措施,負責現場污染物消除、圍堵和削減,以及污染物收集、轉運和異地處置等工作;
。4)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
(5)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受威脅人員轉移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6)協調公安、消防等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2、應急監測組
組成: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衛健委和區自來水廠等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應急監測方案;
。2)負責在污染帶上游、下游分別設置斷面進行應急監測;
。3)負責應急期間的水源地、供水單位和管網末梢水的水質監測。
3、應急供水保障組
組成:由區住建局牽頭,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衛健委、區水務局、區自來水廠等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應急供水保障方案;
。2)負責指導供水單位啟動深度處理設施或備用水源以及應急供水車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
。3)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
。4)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4、應急物資保障組
組成: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應急物資保障方案;
。2)負責調配應急物資、協調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補償征用物資、應急救援和污染物處置等費用。
5、應急專家組
組成:由水源地管理、水體修復、生態環境和飲水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為現場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6、綜合組
組成: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和區政府辦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告、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等工作。
7、外部應急救援力量
當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態發生情況,決定是否上報上級政府相關部門,請求幫助和支援。
2.4具體要求
2.4.1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職責要求
1、總指揮職責要求
1)日常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要求;
(2)組織編制、修訂和批準水源地應急預案;
。3)指導加強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4)協調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經費;
2)應急職責
。1)發生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親自(或委托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
(2)貫徹執行當地或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指令;
。3)按照預警、應急啟動或終止條件,決定預案的啟動或終止;
。4)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態勢,組織制定并批準現場處置方案;
(5)組織開展損害評估等后期工作。
2、副總指揮職責要求
1)日常職責
。1)協助總指揮開展有關工作;
(2)組織指導預案培訓和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能力評估等工作;
。3)指導開展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工作;
2)應急職責
。1)協助總指揮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
。2)根據分工或總指揮安排,負責現場的具體指揮協調;
。3)負責提出有關應急處置建議;
。4)負責向場外人員通報有關應急信息;
(5)負責協調現場與場外應急處置工作;
。6)停止取水后,負責協調保障居民用水;
。7)處置現場出現的緊急情況。
3、協調辦公室職責要求
1)日常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水源地應急預案;
(2)負責水源地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能力評估等工作;
。3)組織開展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工作;
2)應急職責
。1)貫徹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各項指令和要求;
。2)負責信息匯總上報,并與有關的外部應急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負責調動應急人員、調配應急資源和聯絡外部應急組織或機構;
(4)收集整理有關事件數據。
4、專項工作組職責要求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水源地日常監測,及時上報并通報水源地水質異常信息,開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和管理。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負責應急監測,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水源地污染物削減處置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經費,負責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費用。
區自規分局: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于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場地。應急期間負責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場地。
區公安分局:應急職責為負責突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種借機散布謠言、惡意破壞等違法犯罪;負責搶救現場被困人員,統一指揮消防大隊、公安消防大隊參與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控制和降低環境事件產生的危害。
區交通運輸局:日常職責為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跨越水源保護區道路橋梁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維護道路橋梁應急工程設施;應急職責為協助處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發生后及時啟用道路橋梁應急工程設施,并負責保障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快速通行。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水源地水利設施建設和管理,應急時按照應急指揮部要求,利用水利工程進行污染團攔截、降污或調水稀釋等工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協調疾控機構協助生態環境部門對水源地進行應急監測,加大生活飲用水監測的頻次,確保居民用水安全;負責組織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開展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等。
區農業農村局:管理暴雨期間入河農灌退水排放行為,防范農業面源導致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協助處置因農業面源、漁業養殖導致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對具有農灌功能的水源地,在應急期間暫停農灌取水。
區經信局:負責協調電信、電力等部門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協調上級無線電管理局做好應急頻率的使用。
區民政局:負責協調組織受突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并按照有關政策協調做好應急人員傷亡撫恤等工作。
區氣象局:日常職責為及時上報、通報和發布暴雨、洪水等氣象信息;應急職責為負責突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現場搶險、救援氣象保障服務,提供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在突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區域進行加密可移動氣象監測,提供現場氣象預報服務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及時向應急指揮機構提出預警建議。
區商務局:在緊急情況下,負責組織商貿流通企業做好救災應急食品等必備生活物資的供應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突發事故的搶險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負責應急供水時的灑水車供水任務;負責突發災害時相關現場人員的生活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內的飲用水及食品安全進行監督,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區住建局:負責水廠日常管理工作,對供水單位水質異,F象進行調查處理,及時上報并通報水質異常信息。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負責指導供水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水廠進行應急監測,落實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和切換備用水源等應急工作安排。
區融媒體中心: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共同協調、組織突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4.2現場應急指揮部
2.4.2.1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能
區自來水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辦公室接到報告后,通過信息核實,判斷飲用水源地水質可能受影響時,應及時報告區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區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及應急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水質變化趨勢,若判斷可能對水源地水質造成影響,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指揮、組織和協調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
2.4.2.2現場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調度人員、設備、物資等,組織應急工作組、應急專家組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工作組、應急專家組展開行動。
(2)負責應急準備、預警發布、預警級別調整、預警解除等工作。
(3)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并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指揮各部門進行現場調查和取證工作。
。4)組織指揮污染區域的警戒和污染物的處置工作。
。5)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6)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響應
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事態研判、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與處置、應急處置、物資調集及應急設施啟用、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響應終止等工作內容。
3.1信息收集和研判
應明確信息收集和研判的責任單位、過程和具體要求。
3.1.1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的責任單位包括水源地涉及的行政區域灣沚鎮、陶辛鎮、紅楊鎮、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和區自來水廠等部門,獲取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上報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協調辦公室。
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信息收集范圍與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的地域范圍一致,即為各水源保護區的水域和陸域,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最大不超過匯水區域的范圍。
根據本項目特點,可以從以下途徑進行信息收集:
、賲^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及區自來水廠等部門,可通過流域、水源地或供水單位開展的水質監督性監測、在線監測(迎官渡預警監控斷面)等日常監管渠道獲取水質異常信息,也可以通過水文氣象、地質災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開展水質預測預警,獲取水質異常信息。
、趨^生態環境分局可通過水源地上游及周邊主要風險源監控獲取異常排放信息,也可通過相關熱線、網絡、群眾舉報等途徑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蹍^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可通過交通事故報警獲取流動源事故信息。
、芡ㄟ^區政府不同部門之間、上下游相鄰行政區域政府之間建立的信息收集與共享渠道,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3.1.2信息研判與會商
信息研判是指運用科學嚴謹的研究方法,對各種信息線索、零散脫節信息進行深度加工整理與關聯,產生一個預測性或判定性結果的過程。信息研判主要包括對信息的真偽斷定和風險評估兩方面。
通過日常監管渠道首次發現水質異常或群眾舉報、責任單位報告等獲取突發事件信息的應急指揮辦公室,應第一時間開展以下工作:
。1)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2)進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時通報有關部門共同開展信息收集工作。
(3)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政府。
接到信息報告的區政府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以及應急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水質變化趨勢,若判斷可能對水源地水質造成影響,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根據水源地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態的緊急程度、采取的響應措施以及對取水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實際情況,水源地應急預案的預警級別分為橙色和紅色兩級預警。
發布預警,即應采取預警行動或同時采取應急措施。一般發布橙色預警時,僅采取預警行動;發布紅色預警時,在采取預警行動的同時,由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措施。
橙色預警:當污染物遷移至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的地域范圍,但水源保護區或其連接水體尚未受到污染,或是污染物已進入水源保護區上游連接水體,但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小、可能不影響取水時,為橙色預警。
紅色預警:當污染物已進入(或出現在)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大、可能影響取水時,為紅色預警。
3.2.2預警的啟動條件
根據信息獲取方式,綜合考慮突發事件類型、發生地點、污染物質種類和數量等情況,制定不同級別預警的啟動條件。
1、橙色預警啟動條件
下列情形為橙色預警啟動條件:
。1)通過信息報告發現,在二級保護區上游匯水區域12小時流程范圍內發生固定源或流動源突發環境事件,或污染物已擴散至距水源保護區上游連接水體的直線距離不足500米的陸域或水域。
。2)通過信息報告發現,在二級保護區上游匯水區域24小時流程范圍內發生固定源或流動源突發環境事件,或污染物已擴散至距水源保護區上游連接水體的直線距離不足1000米的陸域或水域,經水質監測和信息研判,判斷污染物遷移至取水口位置時,相應指標濃度仍會超標的。
。3)通過監測發現,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理化指標異常。
、僭诙壉Wo區上游24小時流程范圍內,出現水質監測指標、有毒有害物質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且污染物濃度持續升高的;
、谠诙壉Wo區上游12小時流程范圍內,出現水質監測指標、有毒有害物質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的。
2、紅色預警啟動條件
下列情形為紅色預警啟動條件:
。1)通過信息報告發現,在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2)通過信息報告發現,在二級保護區上游匯水區域4小時流程范圍內發生固定源或流動源突發環境事件,或污染物已擴散至距水源保護區上游連接水體的直線距離不足100米的陸域或水域。
。3)通過信息報告發現,在二級保護區上游匯水區域8小時流程范圍內發生固定源或流動源突發環境事件,或污染物已擴散至距水源保護區上游連接水體的直線距離不足200米的陸域或水域,經水質監測和信息研判,判斷污染物遷移至取水口位置時,相應指標濃度仍會超標的。
。4)通過監測發現,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理化指標異常。
、僭诙壉Wo區內,出現自動站水質監測指標超標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經實驗室監(復)測確認的;
、谠诙壉Wo區上游8小時流程范圍內,出現水質監測指標、有毒有害物質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且污染物濃度持續升高的;
③在二級保護區上游4小時流程范圍內,出現水質監測指標、有毒有害物質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的。
。5)通過監測發現,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感官性狀異常,即水體出現異常顏色或氣味的。
。6)通過監測發現,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生態指標異常,即水面出現大面積死魚或生物綜合毒性異常并經實驗室監測后確認的。
3.2.3發布預警和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發布流程:協調辦公室根據收集報告信息,通過核實、研判,確定可能或已經發生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現場應急指揮部通過會商,根據達到的預警級別啟動條件發布相應的預警,預警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發布。
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咨詢電話、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發布途徑: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微博、警報器等手段和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可能受影響的相關地區和人員。預警信息可選擇通過以下途徑發布:
、偻ㄟ^已建立的區政府工作網絡,以文件傳真等方式向相關部門和相關鎮發布預警信息。
、谕ㄟ^區政府或蕪湖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微博等發布預警信息。
、厶峁⿷鳖A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預警發布的對象:預警發布對象應主要針對組織實施預警行動和應急處置行動的部門和單位。
預警級別調整:預警信息發布后,可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
3.2.4預警行動
現場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后,進入預警狀態,應采取以下預警行動:
。1)下達啟動水源地應急預案的命令;
。2)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中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做好應急準備,進入待命狀態,必要時到達現場開展相關工作;
。3)通知水源地對應的供水單位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停止取水、深度處理、低壓供水或啟動備用水源等準備;
(4)加強信息監控,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污染來源、進入水體的污染物種類和總量、污染擴散范圍等信息;
。5)開展應急監測或做好應急監測準備;
。6)做好事件信息上報和通報;
。7)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8)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警告標志;
。9)必要時,及時通過媒體向公眾發布信息;
。10)加強輿情監測、引導和應對工作。
發布紅色預警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應當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在采取預警行動的同時,還應啟動應急措施。
3.2.5預警解除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宣布解除預警,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行動和措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預警解除的條件。
。1)進入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的污染物已成功圍堵,且清運至水源保護區外,未向水域擴散時。
。2)進入水源保護區水域范圍的污染團已成功攔截或導流至水源保護區外,沒有向取水口擴散的風險,且水質監測結果穩定達標。
(3)水質監測結果尚未穩定達標,但根據應急專家組建議可恢復正常取水時。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信息報告程序
1、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有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均有及時上報的權利和責任。
。1)當在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時間時,發現人員立即報告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協調辦公室;
(2)應急協調辦公室接到報告或信息后,應急協調辦公室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
。3)應急協調辦公室確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后,綜合評估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研判預警信息,并立即報告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信息通報程序
對經核實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接報的有關部門應向區政府和有關部門通報。通報的部門至少應包括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區自來水廠等部門;根據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和情景,還應通報交通運輸(遇水上運輸事故)、公安(遇火災爆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農業農村(遇大面積死魚)等部門。
對初步認定為橙色預警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接報的有關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報區生態環境分局,并上報區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對初步認定為紅色預警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發生下列情形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區政府應當按照紅色預警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因環境污染引發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4)區生態環境分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及區域共同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形成聯動機制。
3、信息報告和通報內容
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啟動橙色、紅色應急響應級別的,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應在1小時內向區政府、區生態環境分局,同時向市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按照不同的時間節點,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是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的首次報告;續報是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的報告,可隨時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是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的報告。
(1)初報
應報告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結果、人員傷亡情況、水源地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2)續報
應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和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
應在初報、續報的基礎上,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措施、過程和結果等詳細情況,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應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說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有關的多媒體資料。
3.4事態研判
發布預警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按照水源地應急預案中列明的副總指揮、協調辦公室、專項工作組成員及名單,迅速組建參加應急指揮的各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核實和水質監測數據,組織專家組跟蹤開展事態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事態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展趨勢,判斷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對飲用水源造成的危害。
事態研判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點下游沿河水利設施工程情況、判斷污染物進入河流的數量及種類性質、事故點下游水系分布(包括清潔水情況)、距離水源地取水口的距離和可能對水源地造成的危害,以及備用水源的情況。
事態研判的結果,應作為制定和動態調整應急響應有關方案、實施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與處置和應急處置的重要基礎。
3.5應急監測
應急監測組的生態環境、水利、衛健、供水單位等部門根據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質、擴散速度、事件發生地的氣象條件和地理特點,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包括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監測方法、點位布設等),對污染水源或環境進行實時監測;對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進行跟蹤監測;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對監測方案進行適時調整,包括增加監測項目和加密監測頻次,提高監測精度,掌握污染物動態變化情況。
3.5.1開展應急監測程序
發布預警后,由現場應急監測組負責組織、實施、協調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必要時請求蕪湖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進行應急監測支援。應急監測組主要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衛健委和區自來水廠等有關部門的組成。
事件處置初期,實施應急監測的部門應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命令,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監測方案、設置監測點位(斷面)、確定監測頻次、組織開展監測、形成監測報告,第一時間向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監測結果和污染濃度變化態勢圖,并安排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監測情況進行全過程記錄。
事件處置中期,應根據事態發展,如上游來水量、應急處置措施效果等情況,適時調整監測點位(斷面)和監測頻次。
事件處置末期,應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命令,停止應急監測,并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交應急監測總結報告。
3.5.2制定應急監測方案
應急監測重點是抓住污染帶前鋒、峰值位置和濃度變化,對污染帶移動過程形成動態監控。當污染來源不明時,應先通過應急監測確定特征污染物成分,再進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處置。
應急監測原則和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技術規范
監測工作中涉及監測點位布設、監測時段、采樣方法、化驗室分析、質量控制、數據統計等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等有關的環境標準要求進行。
。2)監測范圍
應盡量涵蓋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范圍,并包括事件可能影響區域和污染物本底濃度的監測區域。
(3)監測布點和頻次
以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點為中心或源頭,結合水文和氣象條件,在其擴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響的水源地位置合理布點,必要時在事故影響區域內水源取水口、農灌區取水口處設置監測點位(斷面)。應采取不同點位(斷面)相同間隔時間(一般為1小時)同步采樣監測方式,動態監控污染帶移動過程。
①針對固定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固定源排放口附近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水域進行加密跟蹤監測。
、卺槍α鲃釉础⒎屈c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對事發區域下游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進行加密跟蹤監測。
、鬯A災害突發事件若發生在一級、二級保護區范圍,應對取水口不同水層進行加密跟蹤監測。
。4)現場采樣
應制定采樣計劃和準備采樣器材。采樣量應同時滿足快速監測、實驗室監測和留樣的需要。
應急監測通常采集瞬時樣品,采樣量根據分析項目及分析方法確定,采樣量還應滿足留樣要求。污染發生后,應首先采集污染源樣品,注意采樣點代表性,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采樣,采樣人員到達現場后,應根據事故發生地點具體情況,迅速劃定采樣、控制區域,按布點方法進行布點,確定采樣斷面。
采樣頻次主要根據現場污染狀況確定。事故剛發生時,采樣頻次可適當增加,待摸清污染物變化規律后,可減少采樣頻次。依據不同的環境區域功能和事故發生地的污染實際情況,力求以最低的采樣頻次,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樣品,既滿足反映環境污染程度、范圍的要求,又切實可行。
現場采樣記錄也是應急監測采樣時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它是突發環境應急監測的第一手資料,必須如實記錄并在現場完成,內容全面,可充分利用常規例行監測表格進行規范記錄,至少應包括如下信息:
1)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污染事故單位名稱、聯系方式。
2)現場示意圖,如有必要對采樣斷面及周圍情況進行現場錄像和拍照,特別注明采樣斷面所在位置的標志性特征物如建筑物、橋梁等名稱。
3)監測實施方案,包括監測項目(如可能)、采樣斷面(點位)、監測頻次、采樣時間等。
4)事故發生現場描述及事故發生的原因。
5)必要的水文氣象參數(如水溫、水流流向、流量、氣溫、氣壓、風向、風速等)。
6)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名稱、流失量及影響范圍(程度);如有可能,簡要說明污染物的有害特性。
7)盡可能收集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其他信息,如盛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標簽等信息,尤其是外文標簽等信息,以便核對。
8)采樣人員及校核人員的簽名。
(5)監測項目
通過現場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樣品分析等途徑,確定主要污染物及監測項目。監測項目應考慮主要污染物在環境中可能產生的化學反應、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條件的地區可同時開展水生生物指標的監測,為后期損害評估提供第一手資料。
(6)分析方法
具備現場監測條件的監測項目,應盡量在現場監測。必要時,備份樣品送實驗室監(復)測,以確認現場定性或定量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為迅速查明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或名稱)、污染程度和范圍以及污染發展趨勢,在已有調查資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場快速監測方法和實驗室現有的分析方法進行鑒別、確認。為快速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首先可采用如下的快速監測方法:
1)檢測試紙、快速檢測管和便攜式監測儀器等的監測方法。
2)現有的水質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系統等在用的監測方法。
3)現行實驗室分析方法。
。7)監測結果與數據報告
應按照有關監測技術規范進行數據處理。監測結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報出。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依據。
監測結果可采用電話、傳真、快報、簡報、監測報告等形式第一時間報告現場應急指揮部。
。8)監測數據的質量保證
應急監測過程中的樣品采集、現場監測、實驗室監測、數據統計等環節,都應有質量控制措施,并對應急監測報告實行三級審核。
應急監測過程應實施質量控制,用于監測的各種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檢定,并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期間核查,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實驗用水要符合分析方法要求,試劑和實驗輔助材料要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實驗室采購服務應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實驗室環境條件應滿足分析方法要求,需控制溫濕度等條件的實驗室要配備相應設備,監控并記錄環境條件;應急監測報告應完整。
。9)污染跟蹤
應急響應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并加強監測,包括增加監測指標和提高監測頻次,提高監測精度,掌握污染動態。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一次污染事件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事件污染消失、警報解除。
3.5.3 城市供水水質監測
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委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供水質量實時的應急監測。判定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后對其供水質量的危害程度以及受影響的范圍,制定應急監測與保障實施方案;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3.5.4應急監測評估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通過專家咨詢,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并及時將監測與評估結果上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制定和調整下一步應急方案提供決策依據。
3.6污染源排查與處置
3.6.1明確排查對象
當水質監測發現異常、污染物來源不確定時,應明確負責開展溯源分析的部門、責任人及工作程序。根據特征污染物種類、濃度變化、釋放總量、釋放路徑、釋放時間,以及當時的水文和氣象條件,迅速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查。
針對不同類型污染物的排查重點和對象如下。
(1)有機類污染:重點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調查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尾水排放的異常情況。
。2)營養鹽類污染:重點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畜禽養殖場(戶)、農田種植戶、農村居民點、醫療場所等,調查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養殖廢物處理處置、農藥化肥施用、農村生活污染、醫療廢水處理及消毒設施的異常情況。
(3)細菌類污染:重點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畜禽養殖場(戶)、農村居民點,調查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養殖廢物處理處置、醫療場所、農村生活污染的異常情況。
(4)農藥類污染:重點排查農藥制造有關的工業企業、果園種植園(戶)、農田種植戶、農灌退水排放口,調查農藥施用和流失的異常情況。
。5)石油類污染:重點排查加油站、運輸車輛、油氣管線和存貯的工業企業,調查上述企業和單位的異常情況。
(6)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重點排查采礦及選礦的工業企業(含化工園區)、尾礦庫、危險廢物儲存單位、危險品倉庫和裝卸碼頭、;愤\輸船舶、;愤\輸車輛等,調查上述企業和單位的異常情況。
3.6.2切斷污染源
對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地域范圍內的污染源,應明確負責實施切斷污染源的部門、程序、方法及工作要點;對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地域范圍外的污染源,按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進行處置。
處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斷污染源、收集和圍堵污染物等,包括以下內容:
。1)對發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固定源突發環境事件,應盡快采取關閉、封堵、收集、轉移等措施,切斷污染源或泄漏源。
(2)對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流動源突發事件,可啟動路面系統的導流槽、應急池或緊急設置圍堰、閘壩等,對污染源進行圍堵并收集污染物。
。3)對地表水水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流動源突發事件,主要采取救援打撈、油氈吸附、圍油欄、閘壩攔截等方式,對污染源進行圍堵并收集污染物。
。4)啟動應急收集系統集中收集陸域污染物,設立攔截設施,防止污染物在陸域漫延,組織有關部門對污染物進行回收處置。
(5)根據現場事態發展對擴散至水體的污染物進行處置。
3.7應急處置
3.7.1現場處置方案
發生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應急處置組應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F場處置方案包括先期處置、應急監測、污染處置措施、物資調集、應急隊伍和人員安排、供水單位應對等。
1、先期處置
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以下先期處置工作:
、俦M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過依法封堵、收集、轉移等措施,切斷污染源或泄漏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
②立即啟動應急收集系統,保障對污染物或泄漏物的集中收集,防止污染或泄漏進一步擴散;
、弁ㄖ獏^自來水廠、所在鎮、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
、芊䦶膮^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積極配合政府組織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2、應急監測
應急監測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取水口水質污染趨勢和動態變化。
3、應急污染處置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突發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如下措施:
、佻F場應急指揮部會同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收集事發現場的第一手資料,進行現場踏勘。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影響范圍、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專家咨詢組制訂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诋旓嬘盟匆咽艿轿廴緯r,應急處置組立即啟動水源地防控措施,采取隔離污水、治理污染、調水稀釋、停止供水等方法盡快消除污染威脅,并通知相關居民停止取水、用水;當飲用水供水中斷后,供水部門通過多渠道組織提供安全飲用水,并加大宣傳和引導力度,避免引起群眾恐慌心理;
③應急處置組根據應急處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轉移污染源,及時控制污染物繼續外排或泄漏,切斷污染物進入水源的途徑;減少危害程度和范圍,并同時對供水管網進行消毒處理;
④當發生供水應急狀態時,緊急切斷部分管路,實行區域間歇性供水;
、輨澏ìF場污染警戒區、隔離區和交通管制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⑥組織專家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的調整和優化建議。
⑦水華災害突發事件:對一級、二級水源保護區的水華發生區域,采取增氧機、藻類打撈等方式減少和控制藻類生長和擴散;有條件的,可采用生態調水的方式,通過增加水體擾動控制水華災害。
、嗨w內污染物治理、總量或濃度削減:根據應急專家組等意見,制定綜合處置方案,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后實施。一般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擾動等物理方法,氧化、沉淀等化學方法,利用濕地生物群消解等生物方法和上游調水等稀釋方法,可以采取一種或多種方式,力爭短時間內削減污染物濃度,F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對水源地匯水區域內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實施停產、減產、限產等措施,削減水域污染物總量或濃度。
、釕惫こ淘O施攔截污染水體:在河道內啟用或修建攔截壩、節制閘等工程設施攔截污染水體;通過導流渠將未受污染水體導流至污染水體下游,通過分流溝將污染水體分流至水源保護區外進行收集處置;不能建設永久應急工程的,應事先論證確定可建設應急工程的地址,并在預案中明確。
3.7.2供水安全保障
應急供水保障組負責制定應急供水保障方案,并指導供水單位啟動深度處理設施或備用水源以及應急供水車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應急供水保障組應隨時掌握供水單位的應急監測能力和深度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建立向供水單位通報應急監測信息制度,并在啟動預警時第一時間通知供水單位。
應急供水保障組應配合現場應急指揮部確定應急供水啟動時間、備用水源啟動時間等。供水單位應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可能影響取水口的時間,及時采取深度處理、低壓供水或啟動備用水源等應急措施,并加強污染物監測,待水質滿足取水要求時恢復取水和供水。無備用水源的,應使用應急供水車等設施保障居民用水。
3.8物資調集及應急設施啟用
跨越水源保護區的兩座橋梁具有完善的污染物收集系統和應急收集池,水源地建設有物資倉庫和應急收集池,物資倉庫儲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在突發環境事件時可第一時間啟用,同時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調集、征用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應急物資。
3.9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
1、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以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涉及重特大突發事件,要嚴格落實信息公開“5·24”要求(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針對輿情及時發布事件原因、影響區域、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公眾應注意的防范措施、熱線電話等。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密切關注國內外關于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時消除媒體中出現的有關不正確信息造成的影響,解除群眾的思想疑慮,防止各種謠言的傳播。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持續做好輿情監測,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對媒體、公眾提出的問題或質疑,及時調查核實并公布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3、區政府的新聞信息發布按照區政府的信息發布辦法執行,除區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外,其他各成員單位及各救援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義通過任何方式對外提供、發布有關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10響應終止
1、響應終止的條件
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作出應急處置報告,決定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1)本次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進入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的污染物已成功圍堵,且清運至水源保護區外,未向水域擴散時。
。3)本次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根據生態環境、衛健部門的監測結果,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認為達到“水源地威脅解除,特征污染物監測持續穩定達標”的響應終止的必要條件。
。4)水質監測結果尚未穩定達標,但根據應急專家組建議可恢復正常取水時。
2、響應終止的程序
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終止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現場的應急處置組組織專家咨詢組根據應急監測結果、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依次報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總指揮批準。
。2)現場應急處置組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后,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3)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事件應急終止的公告。
(4)應急終止后,應急監測組應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和評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3、響應終止后的行動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各級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突發水污染事件單位查找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事件的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應急工作進行匯總、總結,上報區政府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事件的應急指揮部。
。3)負責應急物資管理的單位應及時補充更新應急物資。
。4)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4、后期工作
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調查、損害評估、善后處置等內容。
4.1后期防控
響應終止后,應急監測組還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和污染物的污染范圍定期采取監測措施,供水單位嚴格監視取水口的水樣指標,嚴格監管突發環境事件后期污染防控措施,確實落實到各責任部門、涉事企業單位及個人,如針對泄漏的油品、化學品進行回收;進行后期污染監測和治理,消除投放藥劑的殘留毒性和后期效應,防止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事故場地及漫延區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對土壤或水生態系統進行修復;部分污染物導流到水源地下游或其他區域,對這些區域的污染物進行清除等。
4.2事件調查
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終止后,應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組織,區應急管理局及相關部門配合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并配合市政府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組織調查,配合省政府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組織調查。
4.3損害評估
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及時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對污染區的清理、污染物的處置、后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措施,并指導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態恢復工作;對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指出下一步需要整改的工作和本預案需修改的內容,編制應急處置評估報告,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報告應根據事件等級紅色和橙色,分別在應急終止后的20天和10天內完成。
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事件原因、過程及后果(包括傷亡、經濟損失、影響);
。3)分析、評估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結論、主要經驗教訓,責任人認定及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4.4事件總結
綜合評估結束后,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對整個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檢驗報告、信息分析、決策記錄、執法文書、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補漏、分類、歸檔,并形成書面材料。
4.5善后處置
。1)在區自來水廠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應急指揮部協調辦公室和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2)區民政局牽頭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傷害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做好安民、安撫、社會救助、理賠等工作。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消除突發事件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積極穩妥、認真細致地做好危機過后有關工作,彌補損失,消除影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進一步落實應急防范措施。
。4)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等單位要迅速設立飲用水供應站,做好受災群眾日常生活用水的安置工作。區衛健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救治工作。各專業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專業技術規程,做好現場污染物的收集處理工作。有關現場清理和處理工作,應根據專家對災害事故的性質和傳播范圍等進行認定,由公安、衛健、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設立警戒哨,劃定警戒范圍,由專業部門和技術人員采取相應的方式及時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有關專業部門應繼續對現場情況進行監控,根據專家評估結論,再進行解除警戒。
。5)灣沚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辦公室組織繼續跟蹤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及時掌握情況,做好處置工作。
5、應急保障
5.1通訊與信息保障
應急指揮部協調辦公室負責建立、維護、更新有關應急機構、應急工作組、應急專家組的通信聯系數據庫;負責建設、維護、更新應急指揮系統、決策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
應急救援人員之間采用電話(內部電話及手機)線路進行聯系,應急指揮部成員電話必須24小時開機,禁止隨意更換電話號碼。如果電話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之日起48小時內向單位辦公室報告。
5.2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隊伍日常管理,應制定應急培訓計劃和演練方案,定期組織演練,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環境應急隊伍培訓,應急隊伍培訓內容包括信息報告、個體防護、應急資源使用、應急監測布點及監測方法、應急處置方法等培訓科目,應急指揮部各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別組織本行業的應急隊伍培訓。
5.3應急物資保障
各成員單位應明確應急資源(包括物資、裝備和設施)的配備、保存、更新及養護方案。根據事件和演練經驗,持續改進提高物資、裝備的存放規范、應急設施的建設要求,確保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高效的使用應急資源。
5.4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經費,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急設備、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由生態環境、住建、衛健等部門提出預算,經區財政局審核后呈區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區財政預算。
5.5其他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①根據自身應急救援業務需求,采取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與救援的裝備和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起到保障作用。
②應了解并建立與友鄰單位、社會團體、相關政府部門達成協議,必要時積極尋求友鄰單位、社會團體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幫助。
(2)救援醫療保障
與區醫院建立緊密聯系,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能夠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治安保障
事件發生后,由各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負責治安保障,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6、附則
6.1名詞術語
指水源地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使用的、需要明確規定并解釋的詞語。
1、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
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且具有一定取水規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備用和規劃的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依據取水口所在水體類型不同,可分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庫)型水源地。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指國家為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面積的水域和陸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在水源保護區外劃定準保護區。
3、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物質
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表1、表2 和表3 所包含的項目與物質,以及該標準之外其他可能影響人體健康的項目與物質。
4、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等因素,導致水源地風險物質進入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的連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質超標,影響或可能影響飲用水供水單位正常取水,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5、水質超標
指水源地水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Ⅲ類水質標準或標準限值的要求。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未包括的項目,可根據物質本身的危害特性和有關供水單位的凈化能力,參考國外有關標準(如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環境保護署等)規定的濃度值,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或依據應急專家組意見確定。
6.2預案解釋權屬
本預案由區政府組織發布實施,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解釋。
6.3預案演練和修訂
預案實施后,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組織演練和修訂。建立與其它部門的交流與聯系,組織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應急演練救援活動,在出現飲用水源地環境污染事件時相互協作。演練內容主要包括通訊系統是否正常運作、信息報送流程是否暢通、各應急工作組配合是否協調、應急人員能力是否滿足需要等。演練結束后,區生態環境分局協助區政府應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根據演練結果及時修訂完善。
同時,隨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時進行預案的修訂和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進行預案的修訂:
。1)區域范圍內企業類型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出現涉及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較大企業;
。2)相關單位和人員發生變化或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的;
。3)區域內危險風險源的種類和分布發生變化的;
。4)環境應急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5)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應當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6.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為有效應對自來水廠可能出現的水質污染事件,保障公眾用水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本預案遵循“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水質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由廠長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應急決策,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社會公眾通報信息。
水質監測部門負責實時監測水質變化,及時準確地提供水質數據;生產部門負責調整生產工藝,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擴散;維修部門負責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搶修受損設施;后勤部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與調配,以及對外聯絡與協調工作。
三、預警與應急處置
1. 預警機制
建立水質在線監測系統,設定預警指標。當水質數據異常時,系統自動發出預警信號,監測人員立即進行人工復核,并將結果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 應急處置措施
一旦確認水質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生產部門減少或停止原水取水,調整水處理工藝,如增加混凝劑、消毒劑投加量,啟用活性炭吸附等深度處理工藝。同時,對污染水進行隔離,防止其進入供水網絡。
維修部門對廠區內的.管道、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查污染源頭,及時修復受損設施。水質監測部門加密監測頻率,密切關注水質變化情況,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依據。
四、信息報告與發布
在事件發生后 30 分鐘內,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等信息。同時,通過官方網站、社交媒體等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信息及采取的應急措施,避免引起社會恐慌。
五、后期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事件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分析,評估應急處置效果,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修復,確;謴驼Ia供水。對因水質污染導致的用戶損失,依法依規進行妥善處理。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本預案旨在保障自來水廠供水水質安全,預防和應對各類水質污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影響。
二、應急組織架構
設立應急指揮中心,作為應急處置的核心決策機構,由廠長、技術專家、各部門骨干組成。其職責包括:全面指揮應急行動,協調各部門工作;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估和決策支持;與外部相關部門及單位保持密切溝通與協作。
設立應急監測組,負責運用先進的水質監測設備和技術,對原水、出廠水及管網水進行 24 小時不間斷監測,及時發現水質異常變化并報告;應急處置組,承擔現場污染控制、水處理工藝調整、設備設施搶修等任務;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采購、儲備、調配,保障應急人員生活需求,維護廠區治安秩序;信息發布組,負責與媒體、公眾溝通,準確、及時發布水質污染信息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三、預警與響應
1. 預警系統
構建多參數水質預警體系,綜合監測原水的物理、化學和生物指標。當指標超出預設閾值時,預警系統自動報警,并通過短信、系統彈窗等方式通知相關人員。
2. 響應流程
接警后,應急指揮中心迅速組織人員進行初步核查。若確認為水質污染事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一級響應針對嚴重污染事件,全面停止供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二級響應針對中度污染,調整供水范圍和供水方式,加強處理工藝;三級響應針對輕度污染,優化工藝參數,密切監測水質變化。
四、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污染類型和程度,采取針對性措施。如遇化學污染,迅速確定污染物種類,投加相應的化學藥劑進行中和、沉淀或氧化還原反應;生物污染則加大消毒劑量,采用紫外線消毒等輔助手段;對于水源污染,可啟用備用水源或采取水源切換措施。同時,加強與環保、衛生等部門的合作,共同開展污染治理工作。
五、恢復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逐步恢復正常供水,并對水質進行持續監測,確保水質穩定達標。組織專家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包括污染原因、應急處置過程、損失情況等,形成評估報告。依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補充應急物資儲備,開展人員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為確保自來水廠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水質污染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技術專家組、現場處置組、物資保障組、輿情應對組。
應急指揮部負責整體指揮和協調應急行動,制定應急策略和方案,統籌調配資源。技術專家組由水質監測、水處理、環境科學等領域專家組成,負責對污染事件進行技術分析和評估,提供專業的處置建議,F場處置組負責實施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包括原水控制、水處理工藝調整、污染水體隔離與處理等。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的籌備、管理和調配,確保應急物資充足且及時供應。輿情應對組負責監測社會輿情,及時發布準確信息,回應公眾關切,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警機制
建立水質污染預警監測網絡,涵蓋原水水源地、進廠水、出廠水及管網關鍵節點。通過在線監測儀器和人工定期檢測相結合的方式,實時監控水質參數,如 pH 值、溶解氧、氨氮、重金屬含量、微生物指標等。當監測數據出現異常波動或達到預設預警值時,立即啟動預警程序,預警信息同時傳達到應急指揮部及各相關部門。
四、應急響應
1. 響應分級
根據水質污染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分為四級響應: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不同級別響應對應不同的應急處置措施和資源調配力度。
2. 應急處置
一旦啟動應急響應,現場處置組立即行動。對于原水受到污染的`情況,根據污染性質采取物理、化學或生物處理方法,如設置攔污設施、投加化學藥劑、啟用生物處理單元等。同時,調整水處理工藝流程,增加過濾、吸附、消毒等環節的強度和頻次,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物資保障組按照應急需求,迅速調配應急物資,包括水處理藥劑、檢測試劑、防護設備、搶修工具等。技術專家組持續跟蹤水質變化,為現場處置提供技術指導和決策依據。輿情應對組及時通過官方網站、社交媒體、新聞發布會等渠道向公眾通報事件進展、采取的措施及水質安全狀況,避免不實信息傳播引發社會恐慌。
五、后期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污染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優化完善。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修復和消毒,確保其正常運行。對因水質污染造成的用戶損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妥善賠償和處理。同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人員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為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水質污染事件做好充分準備。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本應急預案以保障自來水廠供水水質符合國家標準,維護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為目標,遵循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應對可能發生的水質污染事件。
二、應急組織與分工
建立水質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廠長任總指揮,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中心負責應急決策、指揮協調和資源調配。
水質監測中心負責水質污染的監測與預警,配備先進的水質檢測設備,實行 24 小時輪班監測制度。一旦發現水質異常,立即進行深入分析,確定污染類型、程度和范圍,并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生產運行部門負責根據指揮中心指令調整生產工藝,如改變混凝劑、消毒劑投加量,啟用應急處理設施,如活性炭吸附塔、超濾膜裝置等,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同時,負責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搶修,保障生產系統正常運行。
工程技術部門負責對廠區內的供水管道、水池、泵房等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排查污染源頭,及時修復受損設施,防止污染擴散。
后勤保障部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配,包括水處理藥劑、檢測試劑、防護用品、搶修工具等。同時,負責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和醫療救護工作,以及與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絡與協調。
三、預警與應急處置
1. 預警體系
建立多層次的水質預警體系,包括在線監測預警、實驗室檢測預警和人工巡查預警。在線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水質的常規指標,如濁度、余氯、pH 值等,當指標超出正常范圍時自動報警。實驗室檢測定期對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全面檢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預警。人工巡查負責對水源地、廠區設施和管網進行定期巡查,查看是否存在污染隱患或異常現象。
2. 應急處置流程
接到水質污染預警后,指揮中心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和評估。若確認為水質污染事件,根據污染程度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首先,生產運行部門調整生產工藝,采取強化處理措施;水質監測中心加密監測頻率,密切跟蹤水質變化;工程技術部門對供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搶修;后勤保障部門保障應急物資供應和人員生活需求。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并通過官方渠道向公眾發布信息,告知停水范圍、時間及應對措施,引導公眾做好儲水準備。
四、信息發布與輿情管理
建立信息發布機制,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工作。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準確地發布水質污染事件的相關信息,包括事件原因、處理進展、水質狀況等。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消除公眾疑慮,避免不實信息傳播引發社會恐慌。
五、后期處置與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事件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分析事件原因,評估應急處置措施的`效果,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修復,恢復正常生產供水。對因水質污染事件造成的用戶損失,依法依規進行賠償和處理。同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人員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處置能力,確保在未來發生水質污染事件時能夠更加迅速、有效地應對。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本預案旨在高效應對自來水廠水質污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降低對公眾用水安全的影響,維護社會穩定與公眾健康,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科學應對的方針。
二、應急組織架構與職責
設立水質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由廠長擔任組長,成員涵蓋技術、生產、安全、后勤等多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規劃應急工作,制定應急策略,指揮協調各部門行動,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周邊單位保持緊密溝通協作,及時向上級匯報事件進展并爭取外部支持。
技術專家組由廠內資深技術人員及外聘專家組成,負責對水質污染事件進行專業技術分析,確定污染類型、來源、危害程度等,為應急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協助制定針對性的應急處理方案,并在應急過程中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
生產調度組負責根據應急指令迅速調整生產工藝,調控供水流量與壓力,合理安排原水取用與處理,確保在污染情況下盡可能保障重點區域或用戶的基本用水需求,同時組織對生產設備的檢查、維護與搶修,保障生產系統的穩定運行。
水質監測組承擔水質污染的監測任務,運用多種先進檢測手段對原水、過程水、出廠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全面、實時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水質動態變化,為應急處置提供數據支撐,并與環保、衛生等外部監測機構協同工作,共享監測信息。
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的籌備、儲備管理與調配發放,包括各類水處理藥劑、檢測試劑、防護裝備、搶修器材等,同時保障應急期間的交通、通訊、餐飲等后勤服務,為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條件。
三、預警機制與響應程序
1. 預警機制
建立智能化水質預警平臺,整合在線監測數據、歷史水質數據及水源地環境數據等多源信息,運用大數據分析與人工智能算法,對水質變化趨勢進行預測預警。設定多級別預警閾值,當水質指標接近或超過預警閾值時,系統自動發出預警信息,并通過多種渠道(短信、系統彈窗、語音報警等)通知相關人員。
2. 響應程序
接到預警信息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技術專家組進行研判評估,確定事件的真實性與嚴重性。若確認為水質污染事件,根據預先設定的應急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程序。一級響應對應重大污染事件,全面停止供水,啟動備用水源或緊急供水方案,同時組織大規模的污染治理與水質修復工作;二級響應針對較嚴重污染,采取部分區域停水、調整供水網絡、強化水處理工藝等措施;三級響應適用于輕度污染,優化水處理參數,加強水質監測與用戶溝通,確保供水安全穩定。
四、應急處置措施
依據污染類型與程度實施分類處置。對于化學污染物,如重金屬、農藥、化工原料等,迅速確定污染物種類與特性,投加相應的化學藥劑進行中和、沉淀、氧化還原等化學反應,去除污染物;對于生物污染物,如細菌、病毒、藻類等,加大消毒劑量與頻次,采用紫外線、臭氧等多種消毒方式聯合消毒,同時采取生物抑制或殺滅措施,如投加除藻劑、殺菌劑等;對于水源地突發污染,及時啟動水源地應急預案,設置物理隔離設施(如圍油欄、攔污網等),防止污染物擴散,組織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清理與修復,并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與保護。
五、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構建完善的'信息發布體系,在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社交媒體賬號、新聞媒體發布會等多種途徑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事件的準確信息,包括事件概況、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應急措施、預計恢復供水時間等。設立專門的輿情監測小組,實時關注網絡輿情動態,及時回應公眾關切與疑問,避免不實信息傳播引發社會恐慌與混亂,積極引導公眾正確應對水質污染事件,配合應急處置工作。
六、后期處置與預案修訂
應急處置結束后,組織全面的事件調查與評估工作,深入分析污染事件的原因、過程與后果,總結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科學性與可操作性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與完善,補充應急物資儲備,優化應急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加強人員培訓與應急演練,提升自來水廠應對水質污染突發事件的整體能力與水平。同時,妥善處理因水質污染事件引發的用戶投訴與賠償事宜,維護用戶合法權益與企業良好形象。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自來水廠可能出現的水質污染事件,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成立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總指揮,技術骨干、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水質污染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應急決策,調配應急資源,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社會公眾通報情況。
設立應急救援專業組,包括水質監測組、工藝調控組、設備搶修組、物資保障組、信息發布組等。水質監測組負責實時監測水質變化,及時準確地提供水質數據;工藝調控組根據水質監測結果調整水處理工藝參數,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設備搶修組負責保障供水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及時搶修受損設備;物資保障組負責儲備和調配應急物資;信息發布組負責與媒體和公眾溝通,及時發布水質污染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三、預警與應急處置
1. 預警機制
建立完善的水質監測預警系統,對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 24 小時不間斷監測。設定預警指標閾值,當水質指標超過閾值時,系統自動發出預警信號,并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核實和處理。
2. 應急處置措施
一旦確認水質污染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首先,停止受污染水源的取水,切換至備用水源供水(若有)。工藝調控組加大混凝劑、消毒劑等藥劑的'投加量,采用活性炭吸附、深度處理等工藝強化水質凈化。設備搶修組對供水管道、水池、水泵等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排查污染源頭并及時修復受損設施。水質監測組加密監測頻率,密切關注水質變化情況,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依據。
四、信息報告與發布
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 1 小時內,應急指揮部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物質、水質監測數據等信息。同時,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信息、采取的應急措施以及預計恢復正常供水的時間,避免引起社會恐慌。
五、后期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事件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分析,評估應急處置效果,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修復,確;謴驼9┧笏|安全可靠。對因水質污染導致的用戶損失,依法依規進行妥善處理。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本預案旨在保障自來水廠供水水質穩定達標,預防和應對各類水質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水質污染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經濟的影響。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水質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指揮中心、專家咨詢組、現場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和輿情監測組。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應急工作,制定應急策略和方案。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具體的應急指揮和調度。專家咨詢組由水質處理、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F場處置組負責實施現場的水質污染控制、水處理工藝調整和設備設施搶修等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和運輸,以及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輿情監測組負責監測社會輿情,及時發布準確信息,回應公眾關切,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警與響應
1. 預警系統
建立多參數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實時監測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參數,如濁度、pH 值、余氯、氨氮、重金屬含量等。設置預警閾值,當水質參數異常時,系統自動報警,并將報警信息發送至相關人員的手機和電腦終端。同時,建立人工巡檢制度,定期對水源地、水廠設施和管網進行巡檢,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2. 應急響應
根據水質污染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當接到預警信息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專家咨詢組進行評估,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Ⅰ級響應:全面停止供水,啟動備用水源,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如投加大量的混凝劑、消毒劑、活性炭等,對污染水進行深度處理。同時,組織人員對污染源頭進行排查和治理,盡快恢復供水。Ⅱ級響應:部分區域停止供水,調整供水方式,加強水處理工藝,如增加藥劑投加量、延長反應時間等。組織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隔離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Ⅲ級響應:優化水處理工藝,如調整藥劑投加量、優化過濾工藝等,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加強對管網水的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水質異常情況。Ⅳ級響應:密切關注水質變化,加強監測頻率,做好應急準備。
四、應急處置措施
1. 水源污染處置
當水源地發生污染時,立即停止取水,啟動備用水源(若有)。組織人員對污染源頭進行排查和治理,采取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對污染水進行處理,如設置攔污網、投加化學藥劑、利用微生物降解等。同時,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確保水源水質符合要求后再恢復取水。
2. 水廠內部污染處置
當水廠內部發生污染時,立即停止生產,對污染區域進行隔離和消毒。組織人員對污染設備設施進行搶修和更換,對受污染的水進行處理,如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線消毒等方法。同時,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控,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
3. 管網污染處置
當管網發生污染時,立即關閉受污染區域的供水閥門,對污染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組織人員對污染源頭進行排查和治理,如對用戶私自接水、違規排污等行為進行查處。同時,加強對管網水的監測,確保管網水水質達標后再恢復供水。
五、信息報告與發布
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 30 分鐘內,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物質、水質監測數據、采取的應急措施等信息。同時,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每 2 小時更新一次信息,確保公眾知情權。
六、后期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事件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分析,評估應急處置效果,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修復,確保恢復正常供水后水質安全可靠。對因水質污染導致的用戶損失,依法依規進行妥善處理。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本預案的制定是為了確保自來水廠在面臨水質污染危機時,能夠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保障廣大市民的飲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1. 應急指揮中心
成立以廠長為總指揮的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面指揮、協調水質污染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應急處置策略和方案,下達應急指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2. 應急救援隊伍
。1)水質監測隊:配備先進的水質監測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對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實時監測,及時準確地檢測出污染物質的種類、濃度和分布范圍,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依據。
。2)工藝處理隊:由水廠的生產技術骨干組成,負責根據水質監測結果調整水處理工藝參數,如混凝劑、消毒劑的投加量,過濾速度等,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在污染嚴重時,采取特殊的水處理工藝,如活性炭吸附、離子交換等,去除污染物質。
。3)設備搶修隊:負責保障水廠供水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迅速對受損的設備設施進行搶修,包括水泵、管道、閥門等,確保供水系統的連續性。
。4)后勤保障隊: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配,如水處理藥劑、檢測試劑、防護用品、搶修工具等。同時,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包括飲食、住宿、醫療救護等。
(5)信息宣傳隊:負責與媒體和公眾進行溝通,及時發布水質污染信息、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公眾的疑問,避免引起社會恐慌。
三、預警與應急響應
1. 預警機制
建立完善的水質預警系統,包括在線監測系統、人工巡檢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在線監測系統對原水和出廠水的關鍵水質指標進行 24 小時實時監測,如濁度、pH 值、余氯、氨氮、重金屬等,一旦指標異常,系統自動發出預警信號。人工巡檢制度定期對水源地、水廠設施和管網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信息報告制度規定了各級人員在發現水質異常時的報告程序和要求,確保信息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中心。
2. 應急響應程序
(1)接警與核實
當接到水質污染預警信息后,應急指揮中心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確定污染的真實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
。2)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核實結果,應急指揮中心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下達應急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入應急狀態,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處置
水質監測隊持續監測水質變化,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監測結果。工藝處理隊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水處理工藝參數,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設備搶修隊對受損設備設施進行搶修,確保供水系統正常運行。后勤保障隊保障應急物資的供應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生活需求。信息宣傳隊及時向公眾發布信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4)應急終止
當水質恢復正常,經水質監測隊檢測確認后,應急指揮中心宣布應急終止,并組織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
四、應急處置措施
1. 水源污染處置措施
。1)立即停止受污染水源的取水,啟動備用水源(若有)。
。2)對污染水源進行隔離,防止污染擴散。采取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對污染水源進行處理,如設置攔污壩、投加化學藥劑、投放微生物菌劑等,降低污染物質的濃度。
。3)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定期檢測水質指標,確保水源水質符合要求后再恢復取水。
2. 水廠內部污染處置措施
(1)停止生產,對受污染的生產環節進行隔離和消毒。
。2)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和修復,必要時進行更換。
(3)對生產過程中的水進行處理,如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線消毒等方法,去除污染物質,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
3. 管網污染處置措施
(1)關閉受污染區域的供水閥門,對污染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
。2)排查污染源頭,如用戶私自接水、違規排污等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3)對管網水進行監測,確保水質達標后再恢復供水。
五、信息報告與發布
1. 信息報告
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 1 小時內,應急指揮中心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物質、水質監測數據、采取的應急措施等信息。報告內容應準確、詳細、及時,不得隱瞞、謊報或遲報。
2. 信息發布
信息宣傳隊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信息、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相關注意事項。發布信息應真實、準確、客觀,避免引起社會恐慌。同時,及時解答公眾的疑問,回應社會關切。
六、后期處置
1. 事件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水質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分析事件的原因、過程和影響,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2. 設備設施修復與維護
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修復,確保其正常運行。同時,對水廠的供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消除安全隱患。
3. 應急物資補充與儲備
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對消耗的應急物資進行補充和儲備,確保應急物資的充足供應。
4. 應急預案修訂與完善
根據事件調查和評估的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本應急預案旨在建立健全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對水質污染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 應急領導小組
由廠長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自來水廠水質污染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應急決策,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2.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1)水質監測小組:負責對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及時發現水質異常情況,分析污染原因和污染程度,為應急處置提供數據支持。
。2)工藝調控小組:根據水質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水處理工藝參數,如混凝劑、消毒劑投加量,過濾、消毒等工藝環節的.運行時間和強度,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
(3)設備維護小組:負責保障供水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迅速對受損設備進行搶修和維護,確保供水系統的穩定性。
。4)物資保障小組: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配和管理,確保應急物資充足、及時供應,包括水處理藥劑、檢測試劑、防護用品、搶修工具等。
。5)信息發布小組:負責與媒體、公眾進行溝通,及時發布水質污染信息、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相關注意事項,正確引導輿論,避免引起社會恐慌。
三、預警與應急處置
1. 預警機制
。1)建立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對原水和出廠水的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如濁度、pH 值、余氯、氨氮、重金屬等。設置預警閾值,當水質指標超過閾值時,系統自動發出預警信號,并通知相關人員。
(2)建立人工巡檢制度,定期對水源地、水廠設施和管網進行巡查,檢查是否存在污染隱患或異常情況,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2. 應急處置流程
(1)接警與核實
當收到水質污染預警信號或其他渠道報告水質污染信息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確定污染的真實性、范圍和程度。
(2)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核實結果,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下達應急指令。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迅速行動,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處置措施
、偎次廴咎幹茫喝粼艿轿廴,立即停止取水,啟動備用水源(若有)。對污染水源進行隔離,采取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進行處理,如設置攔污設施、投加化學藥劑、投放生物制劑等,降低污染物質濃度。同時,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待水質符合要求后恢復取水。
、谒畯S內部污染處置:停止受污染生產環節的運行,對污染區域進行隔離和消毒。對生產設備進行清洗和修復,調整水處理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深度處理等技術去除污染物質,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
③管網污染處置:關閉受污染區域的供水閥門,對污染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排查污染源頭,如用戶私自接水、違規排污等行為,及時進行處理。對管網水進行監測,待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終止
當水質恢復正常,經水質監測小組檢測確認后,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終止。組織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四、信息報告與發布
1. 信息報告
在水質污染事件發生后 30 分鐘內,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主管部門、環保部門、衛生部門等報告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物質、水質監測數據、采取的應急措施等信息。后續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及時續報相關信息。
2.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小組通過自來水廠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水質污染信息、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相關注意事項。發布信息應準確、客觀、及時,避免引起社會恐慌。同時,安排專人接聽公眾咨詢電話,解答公眾疑問。
五、后期處置
1. 事件調查與評估
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水質污染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分析事件原因,評估應急處置效果,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事件調查報告。
2. 設備設施修復與維護
對受污染的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清洗、消毒和修復,確保其正常運行。對水廠供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消除安全隱患,恢復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狀態。
3. 應急物資補充與儲備
根據應急處置過程中物資的消耗情況,及時補充和儲備應急物資,確保物資儲備充足,滿足應急處置需求。
4. 應急預案修訂與完善
根據事件調查與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優化應急處置流程,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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